《兄弟》是余华沉寂10年之久的著作,一出生就倍受关注,可也是“两重天”境界。那么大家读完这本书都有哪些心得感悟呢?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兄弟》读书心得,方便大家学习。
前一段,买了一本收获长篇小说秋冬卷,上面就有余华的兄弟2,虽然惊喜,但是总想找到兄弟1连续的读下来。可直到今天,才读完了兄弟的上部。
兄弟的故事背景是十年动乱时期,男主人公李光头的爸爸因在厕所偷看女生而掉进厕所被淹死,捞他上来的宋凡平成了李家的恩人。几年之后,宋的妻子病逝,李光头的母亲李兰改嫁到宋家,从此,宋的儿子宋刚和李光头成了兄弟。
在故事的前半部,余华多少显得有点罗嗦,直到李兰嫁给宋凡平之后,故事开始变的精彩,很少看到余华那样温馨的笔触,那样一个幸福的家庭,让读着文章的我也不禁跟着微笑。
可是在小说里,尤其是余华的小说里,幸福的感觉总是转瞬即逝,李兰去上海看病,十年动乱开始,那个有着宽阔肩膀伟大的爸爸,却因造反派的蹂躏再也没有办法保护他的两个儿子了。
于是,从那一刻开始,首先是眼圈发红,到后来的眼泪掉到键盘上,我忍不住的难过。
以往的余华,他的笔是冷静客观的,把一个故事娓娓道来,只叙述故事本身,丝毫不见作者的主观意识,兄弟依然是这样,故事却越发的细腻和煽情。文中经常一大段一大段的叙述一件本可几笔代过的文字。比如宋凡平被反动派活活的打死后,两兄弟哭着央求周围的人把他们的爸爸救活并带回家;还有李兰在医院苦苦的等着他的丈夫,那一天的时间,用了快一个章节来描述。
所以,就像看电影一样,那些幸福是鲜活的,那些苦难的,却也残酷的展现。于是就忍不住掉眼泪……
我的感觉是:我们现在活着,应该好好的活着,幸福的活着,所以,没有理由,再为些许的小事去忧伤。
《兄弟》,待我自己一口气读完这本书,哭得稀里哗啦纸篓里多了一堆纸巾。
故事本身充满了悲剧。因为偷窥不小心淹死在厕所的李光头的亲生父亲,因为偷窥被抓而游街的李光头,这两个男人让李兰承受了无尽的耻辱和持续不断的偏头痛。带给李兰自尊与自豪的第二个丈夫宋凡平,却因为是地主出身而备受折磨最终惨死在十一个红袖章的拳脚棍棒下。为了纪念宋凡平,李兰七年没有洗 头,预见到自己余日无多终于进了澡堂,一洗,黑发洗成了满头银丝。李光头和宋钢着两兄弟都还只是十四五岁的少年,却已经要弯着腰推着辆板车送走睡在薄板棺 材中的母亲了。
可是虽然有那么多悲剧,虽然有那么多细节让我泪流不止,我却仍要说:这本书一点都不压抑,看这本书不会觉得心里难过。因为经受着这多么苦难的人们是如此的坚韧,他们的乐观与内心不屈的骄傲让读故事的人感觉到了强大的力量。
书中最高大最丰满的形象就是父亲宋凡平了。觉得他像极了《美丽人生》中在集中营里编着玩游戏的谎话来保护他的儿子的那个伟大的父亲。他可以在 被揍得鼻青眼肿的第二天大模大样的在屋外给李兰洗头,如此的细心,用满不在乎和满脸的幸福来对抗围观人群的怪笑。他可以在被抄家筷子都被折断后找来六根树 枝并告诉孩子这是古人的筷子。他可以在胳膊被打脱臼后若无其事的告诉孩子这是胳膊累了让它休息几天,并让好奇的孩子兴致勃勃地学习让胳膊郎当起来的绝技。 他可以不断地编织谎言来安慰在上海治病的妻子,并从监狱中逃出来带着孩子把家打扫干净来迎接回家的妻子。
母亲李兰也是坚韧的。她自豪的做了七年地主婆,骄傲的承认这一点并在挨打时仍保持骄傲的微笑。她在把惨死的丈夫洗净送走的过程中泪如泉涌嘴唇咬得献血淋漓甚至昏厥过,可她还是忍着,并且响亮地对她的孩子说:“不要在别人面前哭。”
就连李光头,这个臭名昭著的混世小魔王,也让人觉得欣慰。他自制手推车送母亲舒舒服服地到乡下给父亲扫墓。捆得结结实实的躺椅,遮陽伞,垫在座位下防震的被子,盐水瓶充当的装有多于半两少于一两营养液的军用水壶……所有这些细节都让读者不禁感动。
偶然间读到余华的长篇小说《兄弟》;余华是中国享誉世界的当代作家,作品获得过法国、意大利、德国等国的文学奖。这《兄弟》确也吸引人,本想着消遣着慢慢看吧,结果看着看着就欲罢不能,五十多万字,三天看完。之前刚看了好些明清时期的长篇小说,暗自发誓:长篇小说暂休矣,否则,有损健康,一拿起来就放不下,非得一气呵完,搞得眼也花了,脖也僵了,腰也酸了,长此以往,岂不废了;没记性啊,抓起个《兄弟》就将那暗誓抛去了九霄云外。
话休饶舌,分享一下这部作品的特色吧:那笔法甚是不同寻常,除了着重描写暴力、血腥、丑陋这些人类现实的阴暗面,竟然还有肮脏,而且是极度的肮脏,比如:像雪花点密集的苍蝇,臭气冲天的大粪坑。
作者毫不惜笔墨地细致描写渲染营造这样的情景,看得我特么阵阵作呕,简直是挑战我的心理极限。好在磕磕碰碰地闯关后,感受到的仍是作品的魅力—透过阴暗反衬出阳光的温暖,透过非常态、非理性反衬出智慧、理性的可贵;看似荒诞不经的故事,却深刻反映着剧烈动荡时代中人性的美与丑。
这本书,悲凉地淋漓尽致,讽刺地风情露骨。
上半部的宋凡平几乎拥有着偶像剧般的完美人格,外表刚毅,温暖善良,愿意出手去救一个看女人屁股而淹死的老无赖,不怕周围的目光在篮球场拥抱自己的妻子,这样的人,却生错了时代。没有经历过那场风暴的我,仅凭纸张的回忆只是略能知晓持续十年的黑暗糟践了几辈子的文化积累,这次通过这本书的讲述,才真正看清了那个血肉模糊的年代。宋凡平这样一个人最后的结果是让人在车站活活打死,甚至面目全非,他的两个孩子都认不清楚他的模样,当然,他死前遭受折磨的经历已不用多说,这该多么暴戾凶恶。可以说,上部给人最直观的感受是愤怒,作呕和悲伤交织着,甚至读书的过程都有些难熬,好像那个魔鬼在脑内叫嚣着要毁灭世间的真理,每个读者都想挽救宋凡平,都想唾弃那个时代,我想这可能就是目的,余华老师用了一个带着光芒的男主角来展现一段故事,就让整个上部充满了鲜明的对比感,也让观者走进那段历史,感受什么叫无能为力的悲伤。
下半部主要在写宋钢和李光头长大的故事,宋钢老实敦厚,却有些木讷死板,李光头流氓顽劣,却精明灵活,长大后的他们又撞上了一个奇诡的时代。不同于上个时代的封闭残忍,这个时代虚伪而膨胀。两人的性格也在这个时代里操纵他们走上了两条不同的道路,宋钢的规矩让他被经济大潮抛弃,最后沦落到四处做推销,听闻李光头和妻子林红的绯闻后卧轨自杀。而本书的主人公小流氓李光头,却抓住了商机,从捡垃圾入手,一跃成为超级巨富。而后出现的李光头的处美人大赛,好多个女人把李光头告上法庭,说有了他的孩子这种情节,都有些夸张离奇的意味,但想想,在那样的时代里,这种夸张无疑不在侧写着当时社会的风气,利益赶走了贫穷,物欲带来浮夸和思想上的腐化,在社会的文化高度还未达到与经济匹配的程度时,金钱的冲击就已经击垮了几十年来人们贫瘠的内心,狂热和疯癫的基因都在此刻释放,看似繁华绚丽,实则不伦不类,面目全非。
时代的改变是否能撬动人心,答案是不确定的,必然有从朴实变得市侩的嘴脸,但也有宋钢这样的,一腔赤诚,对妻子,对兄弟,始终没放弃过最初的情感,也必然有人顺着时代的杆子改邪归正,但也有李光头这样的,除了对宋钢,依然自私狭隘,却理所当然的走上人生巅峰。而使兄弟两个出现分歧的林红,她也有变化,却也可以说没有变化,最终却成了李光头的情妇,做了老鸨,却终究也不能算是祸水,她只是年轮的牺牲品,历史的逐流者,像每个对于美好生活趋之若鹜的人一样在社会的洪流下做了最保险的选择。谁都没有错,错的是温情打不过残酷的时代。
读后有感,这本书不知是哀伤的爱情故事,还是讽刺的黑色喜剧,很多情节都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怪诞讽刺却也有发生的理由,一代人的感情纠葛,命运起伏折射了两个虚无的年代,而这两个年代,作弄着千千万的人心。
用了几个晚上,将余华的《兄弟》看完了,突然有了写点什么的念头,书中最让我感动的人是宋凡平,宋凡平一出场就镇住了我。李光头的父亲在厕所偷窥女人的屁股掉进了茅坑窒息而死,围观者聚集成千人的队伍。宋凡平二话不说,背起沾满粪便的死尸,"一个浑身粪便的活人背着一个浑身粪便的死人"。宋凡平的举动也镇住了村子里的人们,更让那个因丈夫这么肮脏死去而不知所措的女人呆住了,他和她的故事由此展开。
在后面的描述中无一例外地具备了各种男人的天生特性:沉默、健壮、有扣篮时让女人心动的姿态、还不失温柔细腻…最重要的是,一言九鼎,信守承诺。总而言之,宋凡平是个顶天立地的男人,他像是一束阳光,射进了女人阴霾已久的心坎儿,他就成了女人的.依靠,成了她的救命稻草。他是绝佳的男人范本,一如余华在作品最后让宋凡平惨烈地死在长途车站前的空地上,血肉模糊,苍蝇飞舞,血水和泥土浑合在一起,形成暗黑的红…而他只是为了信守一个承诺,他承诺他的妻子要去看她,于是从监狱里逃了出来,被追赶来的红卫兵活活打死。宋凡平预知了他的死亡,但却义无反顾、飞蛾扑火。难怪"很多年以后,李光头每次提起他的继父宋凡平时只有一句话,李光头竖起大拇指说:一条好汉。"重情义的男人,是一条铮铮好汉子。在苦难面前他坚强,在魔鬼面前他微笑,在孩子眼里他永远是座巍峨的山,在苦命的妻子心中他是她生生世世追随不离的温暖归宿。
那样一个黑白颠倒、鬼哭狼嚎、丧尽天良的年代里,他的生是种痛苦,他的死是种解脱,但是他去了也不忘记留给他妻子一份生活的勇气和力量,教给两个孩子一份对生活的期待和欢乐。
他真的是一个好父亲!好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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