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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书,始于幼年。当时,幼儿园教师不仅仅教我们识字,还鼓励我们读一些简单易懂的童话作品。我与书似乎有缘,一读便着了迷,识字又异常快,从此便上了瘾。之后,我读书的胃口越来越大,百科全书、中外名着、剧本诗歌等,只要能找到;我都要读上一读,父母只要同意买,我都会一一收藏。
我家住宅较小,只得让书屈居卧室一隅。一个书柜早被众贤挤满,还来不及啃完,又有新书进来,苦于无安顿之所,只好委屈在书桌一方。久之,书渐多,横七竖八堆积成山。做家庭作业,我偶尔惊动书山,便会造成坍方,翻倒墨水瓶,弄脏书和本,徒增许多烦恼。
白天上学,教师特严,并下有指令:非课内书不可阅也,违者没收。只能在下课时读数行,难解眼馋,很是不爽。回家如厕方便,拿一本书进去,可谓一厕两便,其乐无穷也。难舍难分之际,只听妈妈敲门大吼:忘记时辰了,半时三刻还不出来,比女人生产还麻烦。无奈之下,只好在紧要关头刹住。
睡前过瘾,真叫大开眼戒。关好房门,天下太平,坐在床头尽情品读。不管三伏热浪滚滚,三九寒风呼呼,隔壁电视嗡嗡,外面嬉闹喳喳。夜深人静读兴正浓时,最恨老爸突击查房,夺书关灯,强令睡觉。父命难违,暂且先睡,待他放心出门,再行起床,读它个一章半回。不经意间瞌睡虫侵犯大脑,连打呵欠,虽强打精神,亦难以应付。不知不觉酣然入眠,待天明醒来时,灯尚亮,书在手,顿觉好笑。
提到好笑,还有笑料。一日,表弟约我去他家下围棋,可叹表弟毫无男人风度,婆婆妈妈举棋不定,真是急煞我也。于是环视四周,觅得《中国历史故事一百问》一书,本想下棋读书两不误,可恨书中情节着实诱人,让我身在曹营心在汉,将下棋念头抛到九霄云外。表弟再三催促,谆谆告诫我做事要一心一意,我口中唯唯诺诺,眼睛却舍不得离开书。表弟几次夺书不成,只好高抬贵手饶恕我。但当表弟收去棋盘后,我还在桌上放棋,乐得他按着肚子直不起腰来。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无破万卷之功力,亦无神助,只是读了一点书,接触了智者的一点皮毛而已,作文便小有收益,几十篇大作见诸报刊,颇感骄傲。
书籍是人类提高的阶梯,同时也是我视力下降之阶梯,恐不久鼻梁要受苦了,但不管怎样也不会改变我对书的感情。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世界名著《飘》,独坐书桌前,忍不住低头沉思,《飘》究竟是怎样一本书呢?
这是一本关于战争的书。书中大部分都是对美国南北战争的描写,是对战后重建的描写,战争的残酷与无情,描写的淋漓尽致,战争的无奈和痛苦,也写得入木三分。本书的主人公斯佳丽小姐就是在战争的大背景下成长起来的一个女人,由战前不谙世事,只懂得谈情说爱的娇小姐成长为一个战后坚强有力、无所畏惧、勇敢向前的女强人,当然,战争为她带来的恐惧、痛苦、悲伤和磨练,也是绝无仅有的。
这是一本有关爱情的书。书中描绘了斯佳丽与卫希理的爱,斯佳丽与白瑞德的爱,卫希理与媚兰的爱。种种爱情,在作者的如花妙笔下,被描绘的淋漓尽致,感人至深。特别是白瑞德对斯佳丽的爱,那是一个成熟的、有能力的、有主见的、桀骜不驯的男人所能给予女人的最深沉的爱。为了斯佳丽他付出了一切,他开解她、安慰她、在她最需要的时候帮助她,最后,为了斯佳丽的幸福,他冒着不为她爱的极大风险娶了她。卫希理对斯佳丽的爱不叫爱,充其量是一种肉欲的吸引。斯佳丽的爱比较复杂,最初,她盲目的爱上卫希理 ,而且爱的坚定、执着而长久,纯洁美好而无奈。有一个时期,卫希理成为她生命的支撑,没有他她简直活不下去。而对白瑞德的付出和深爱,她始终没有感觉,直到媚兰去世的那天,她才明白了自己的真爱,找到了心之所向往——白瑞德。而此时,被斯佳丽数次所伤的白瑞德终于伤心难忍,悲伤的离去了。斯佳丽终于失去了最爱她的男人,不过,她还有希望,因为它永远都是向前看,永远都是有希望的。
本书中有4位主人公,他(她)们分别是:。斯佳丽、白瑞德、卫希理、媚兰。她们几个都值得我一谈。
斯佳丽并不是我喜欢的女人。虽然她是故事的主人公,但我们之间没有共鸣,因为斯佳丽做事太也不择手段,但她坚强勇敢、永远向前的性格是我所羡佩的,这是斯佳丽性格特征中最为明显的成分,因为有这种性格和精神,斯佳丽才在战争这座死坟中打开口子,坚强的活了下去。
白瑞德是个成熟的、聪明的、狡猾的、桀骜不驯的男人,我喜欢白瑞德,喜欢他高大潇洒、风度翩翩,喜欢他文质彬彬、斯文有礼,喜欢他桀骜不驯、富有个性,喜欢他身上男子汉的刚强和坚毅,喜欢它独有的狡猾和叛逆个性,喜欢他为人夫、为人父的慈爱心肠,更喜欢他他身上那种成熟男人的味道。虽然在书中他似乎是个 “坏”角色,但我仍喜欢他。
卫希理是这样一个人,他高大威猛,有着金黄|色的头发,迷人的微笑,高尚的品德,所作所为有男子汉气概,是人们心目中(至少是斯佳丽心目中)的好男人。但他耽于幻想,沉湎与过去,对现实缺乏了解,没有实战经验,这是他的致命伤。当生活稳定是,这些缺点并没有什么,但当生活艰难,处于困境时,就能致他于死命。小说中的卫希理始终没有摆脱对斯佳丽的依赖,主要是由这些性格原因造成的。
本书中最不能不提的人物是那个瘦小病弱,没有美貌的媚兰,表面上她是最不起眼的,但是是最伟大的女性,她身上具备一个女人所能具备的一切优点,她是骨子里最坚强、最坚韧又最勇敢无畏的,她一直是斯佳丽和卫希理没有察觉得依靠!她又是白瑞德尊敬、信任并且愿意给予赞美的女性。这也是一个强悍的具有无限生命力的女性。
《飘》这本书是我第二次拜读了,但有些感觉始终没有变,那就是对白瑞德的喜爱,对媚兰的欣赏,对斯佳丽的有爱有恨,对卫希理的有所认同。
读书于我而言,是一种审“苦”。这种审苦,像一位评论家形容波德莱尔的写作状态:他躺在玄色的石板上,拿着明晃晃的刀子给自己解剖。不同的地方是我左手持镜、右手持刀;最后发现刀是钝的、身躯是虚空的。
“我”在石板上铭肌镂骨地“观”着。镜子呢?镜子还是镜子。我从小人书开始“读书”生涯。村里的大小孩,从初中学校借回小人书。有些大小孩还爬到老师家或供销社里去偷小人书。借回来的第二天就要还,于是一本小人书在村里轮流读到天明,轮不着的干瞪眼。读小学的我放学回家,主要任务是放牛,读小人书的机会比其他人多。当时用得最多的一个短语,可能就是“改革的春风”。在这“春风”中,我感觉到了父辈们一生的“悲惨”。这种“悲惨”感越来越强烈,最后成了未成年的我关注农村一草一木惟一的“眼”。读高中时,我拼命地思考农民的命运。读的书越多,越深入,越感觉到世界的广大、知识的无涯、思考的无穷,而人在其中的命运也越切近,越飘渺。我不知不觉走上抽象之路。当年的“农村之思”远了,“人的命运”这个维度却刻骨铭心了。为何读书?我说不清楚,因为我意识到这个问题时,读书已经是存在本身。但我知道:我读书之所及,无不是“人的命运”,人在盐米油酱醋中的命运,在世界中的命运,在人类中的命运。我关于人的命运的关注就这样地由近及远、由此及彼地展开了。
我信奉叔本华的理论:喜欢阅读一目了然的书的人是懒惰的人,只有阅读那些需要自己反复思考才能明白的书的人,才是真正读书的人。我认为一个民族也是如此。一个没有比较艰深着作的民族是不深刻的民族。真正的艰深,不是因为它远离我们的日常生活,而是因为它直面世界本身的复杂。我的阅读也是如此。我喜欢阅读艰深的着作。在阅读中我强调想象和联想。再抽象的理论表述,在进行思辨理解的同时,我把它还原成日常生活的图景。有些只需要现成的联想,有些需要想象的构造。我一直认为,无法进入抽象概念的人是缺乏想象的人;缺乏想象的人如果自认为理解抽象概念,这个概念在他那里也已经是一个死的东西了,既没有联结能力,也没有生成能力。
阅读是抽象的,关于命运的感受是具体的。在抽象阅读和现实感受中,我明白自身观念的命运。我们生长在改革年代,但在接受现成的非个人化的观念里长大。许多教育和观念已经深入到生理反应中去。我不得不四面突围。人不能揪住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在自圆其说的内部突围中,惟一的途径是自觉引入差异。遇到能够证明自己感受和观点的事物固然高兴,遇到不同的甚至否定的事物,我更加高兴。我称之为差异阅读法。我很少单纯地阅读一本书,或者一种观点。我总会同时将观点不同的许多书放在一起读。我越信服某种观点或某本书,我越要寻找不同的书来辩论。
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当你枯燥烦闷时,读书能使你心境愉悦;当你迷茫惆怅时,读书能平静你的心,让你看清前路;当你心境愉快时,读书能让你发现身边更多完美的事物,让你更加享受生活。读书是一种最美丽的享受。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读书,是一种学习的过程,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一本书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叙述一段人生,一段人生折射一个世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的正是这个道理读书是欢乐的。
读书,是一种充实人生的艺术。没有书的人生就像空心的竹子一样,空洞无物。书本是甜的,要让甜蜜充满人生就要读书。
读书,是一本人生最难得的存折,一点一滴地积累,你会发现自我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贫者因书而富、富者因书而贵。
读书,是一种欢乐的人生,读书,我感觉我的语言是润浪的,心境是透明的,思维是活跃的,整个人是简便的。我感觉我是一股清新的空气我们每个人都有过。每当我轻轻地捧起一本书,嗅着扑鼻而来的书香,它的芬芳;比青草更清幽,比果香更沁人心脾,令人心旷神怡。
读书,是一种感悟人生的艺术。读杜甫的诗使人感悟人生的辛酸,读李白的诗使人领悟官场的腐败,读鲁迅的文章使人认清社会的黑暗,读巴金的文章使人感到未来的期望。每一本书都是一个朋友,教会我们如何去看待人生。读书是人生的一门最不缺少的功课,阅读书籍,感悟人生,助我们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作为学生的我们,无论你再忙、再累,千万不要放松自我的读书。读书是一种劳动,劳动创造幸福。要读好书,我们必须像牛,辛勤耕耘;像马,默默出力;我们无法选择自我的过往,但我们能够选择读书,用自我的知识,为中华民族未来的大厦添砖加瓦。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我们要读书,就必须记取艰难困苦,玉汝于成,要吃苦、要耐劳,所谓青灯黄衫、秉烛夜读,悬梁刺股、凿壁偷光,古人读书的精神,值得我们发扬光大。
热爱读书吧!让我们为中华崛起而读书。把读书当作一次次新的耕耘和播种,让迷人的浓浓书香洋溢我们的学校,让读书伴随着我们提高的每个脚印,矢志不渝、坚持不懈地一路走过,走向自信,走向充实,走向成功,走向完美未来!
热爱读书吧!
我喜欢读书,始于幼年。当时,幼儿园教师不仅仅教我们识字,还鼓励我们读一些简单易懂的童话作品。我与书似乎有缘,一读便着了迷,识字又异常快,从此便上了瘾。之后,我读书的胃口越来越大,百科全书、中外名着、剧本诗歌等,只要能找到;我都要读上一读,父母只要同意买,我都会一一收藏。
我家住宅较小,只得让书屈居卧室一隅。一个书柜早被众贤挤满,还来不及啃完,又有新书进来,苦于无安顿之所,只好委屈在书桌一方。久之,书渐多,横七竖八堆积成山。做家庭作业,我偶尔惊动书山,便会造成坍方,翻倒墨水瓶,弄脏书和本,徒增许多烦恼。
白天上学,教师特严,并下有指令:非课内书不可阅也,违者没收。只能在下课时读数行,难解眼馋,很是不爽。回家如厕方便,拿一本书进去,可谓一厕两便,其乐无穷也。难舍难分之际,只听妈妈敲门大吼:忘记时辰了,半时三刻还不出来,比女人生产还麻烦。无奈之下,只好在紧要关头刹住。
睡前过瘾,真叫大开眼戒。关好房门,天下太平,坐在床头尽情品读。不管三伏热浪滚滚,三九寒风呼呼,隔壁电视嗡嗡,外面嬉闹喳喳。夜深人静读兴正浓时,最恨老爸突击查房,夺书关灯,强令睡觉。父命难违,暂且先睡,待他放心出门,再行起床,读它个一章半回。不经意间瞌睡虫侵犯大脑,连打呵欠,虽强打精神,亦难以应付。不知不觉酣然入眠,待天明醒来时,灯尚亮,书在手,顿觉好笑。
提到好笑,还有笑料。一日,表弟约我去他家下围棋,可叹表弟毫无男人风度,婆婆妈妈举棋不定,真是急煞我也。于是环视四周,觅得《中国历史故事一百问》一书,本想下棋读书两不误,可恨书中情节着实诱人,让我身在曹营心在汉,将下棋念头抛到九霄云外。表弟再三催促,谆谆告诫我做事要一心一意,我口中唯唯诺诺,眼睛却舍不得离开书。表弟几次夺书不成,只好高抬贵手饶恕我。但当表弟收去棋盘后,我还在桌上放棋,乐得他按着肚子直不起腰来。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无破万卷之功力,亦无神助,只是读了一点书,接触了智者的一点皮毛而已,作文便小有收益,几十篇大作见诸报刊,颇感骄傲。
书籍是人类提高的阶梯,同时也是我视力下降之阶梯,恐不久鼻梁要受苦了,但不管怎样也不会改变我对书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