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可以使人更充实、丰富,有知识,使思想训练,境界提升。每天得到的都是二十四小时,可是一天的时间给勤勉的人带来智慧与力量,给懒散的人只能留下一片悔恨。下面是小编带来的有关读书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今年署假,学校安排我们读一本书:《做卓越的教师》。打开书,我就被深深吸引住了,“教师专业发展的六项修炼”、“做幸福的教师”、“做会育人的教师”、“做会上课的教师”、“做会写作的教师”……每一个题目都让我想尽快了解里面的内容,于是静下心来,慢慢翻阅、品味。上次读《教师阅读地图》自己感觉吃力不少,有的地方读四、五遍才弄明白是什么意思,而读这本书就如同听一位富有思想又极其有演讲水平的朋友的演讲,一会儿激情澎湃,一会儿娓娓细语,一会儿谆谆教诲,一会儿促膝谈心,深入浅出,浅显易懂,是近几年读专业书读得最快的一本书,并且从中吸取到不少自己所需要的营养,受益匪浅。
也许是年龄的原因,本书最吸引我、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二辑“做幸福的教师”。作者用轻松活泼的笔调,生动流畅的语言,巧妙地将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理论融入其中,告诉我们如何进行心理健康的调适,如何学做幸福的教师。如:“不是你面对的东西决定你的幸福,而是你面对的方式决定你的幸福”。学会阳光思考,学会人际交往,学会开心工作,学会开心生活,尤其是如何学会开心地工作对我的指导意义重大。作为一名教师,我每天重复着许多相同的工作,备课、上课、作业、辅导、考试,难免有些枯燥乏味。但是,如果自己将本职工作当做一门艺术去研究,去追求,就会觉得生活是那么的美好,工作是那么的快乐!回想自己从教26年的经历,虽然羡慕有的职业那么光鲜自在,也曾多次抱怨工作的辛苦,但我始终没有离开教育岗位,而且一直奋战在教学一线,凭的是什么?还不就是对教育事业的热爱!是啊!既然不能“选我所爱”,那就干脆“爱我所选”,因为“教师是一种使人类和自己都变得更美好的职业;是一种不仅具有越来越重要的社会价值,而且具有内在的尊严与欢乐的职业。”在工作中要学会承受冷落,学会历经磨难,学会创新工作,自己就能体会“工作着是快乐的!”的内涵。今后,我将一如既往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直到自己职业生涯的结束,用自己的方式决定自己的幸福。
“腹有诗书气自华”,是金海岸小学教师的语言。苏霍姆林斯基说过:“只有精神及其丰富的人,他们才能成为幸福的人”。作为一名教师,生活中除了适当的休闲和积极的运动以外,恐怕只有读书能使我最开心和最充实了。本书中也写道:“读一本好书,是与一个高尚的人谈话。人只有一生,但只有一生是不够的,我们要在优秀的作品中再活一次,甚至再活十次,这样的人生才是有意义的。”读书使我今天比昨天更有智慧,今天比昨天更慈悲,今天比昨天更懂得宽容,今天比昨天更懂得爱,境界提高了,胸怀宽广了,在快乐工作的同时开心的生活着。
本书中一些精彩语言,如“对一名教师来说,推动其教育事业发展应该有两个轮子,一个叫做“情感”,一个叫做“思考”。“尊重、信任、理解、是每一个孩子精神生命所必需的阳光、空气和水,是孩子心灵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没有情感,没有爱,也就没有教育。教师的爱是滴滴甘露,即使枯萎的心灵也能苏醒;教师的爱是融融春风,即使冰冻的感情也会消融。”“教而不研则浅,研而不教则浮。”等等,我都细细品味,反复咀嚼,如沐春风之中。
总之,我很喜爱此书,以后还会细细品读,不断汲取养分,促进自己健康的成长,提高教育涵养。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当你枯燥烦闷时,读书能使你心境愉悦;当你迷茫惆怅时,读书能平静你的心,让你看清前路;当你心境愉快时,读书能让你发现身边更多完美的事物,让你更加享受生活。读书是一种最美丽的享受。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读书,是一种学习的过程,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一本书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叙述一段人生,一段人生折射一个世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的正是这个道理读书是欢乐的。
读书,是一种充实人生的艺术。没有书的人生就像空心的竹子一样,空洞无物。书本是甜的,要让甜蜜充满人生就要读书。
读书,是一本人生最难得的存折,一点一滴地积累,你会发现自我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贫者因书而富、富者因书而贵。
读书,是一种欢乐的人生,读书,我感觉我的语言是润浪的,心境是透明的,思维是活跃的,整个人是简便的。我感觉我是一股清新的空气我们每个人都有过。每当我轻轻地捧起一本书,嗅着扑鼻而来的书香,它的芬芳;比青草更清幽,比果香更沁人心脾,令人心旷神怡。
读书,是一种感悟人生的艺术。读杜甫的诗使人感悟人生的辛酸,读李白的诗使人领悟官场的腐败,读鲁迅的文章使人认清社会的黑暗,读巴金的文章使人感到未来的期望。每一本书都是一个朋友,教会我们如何去看待人生。读书是人生的一门最不缺少的功课,阅读书籍,感悟人生,助我们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作为学生的我们,无论你再忙、再累,千万不要放松自我的读书。读书是一种劳动,劳动创造幸福。要读好书,我们必须像牛,辛勤耕耘;像马,默默出力;我们无法选择自我的过往,但我们能够选择读书,用自我的知识,为中华民族未来的大厦添砖加瓦。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我们要读书,就必须记
取艰难困苦,玉汝于成,要吃苦、要耐劳,所谓青灯黄衫、秉烛夜读,悬梁刺股、凿壁偷光,古人读书的精神,值得我们发扬光大。
热爱读书吧!让我们为中华崛起而读书。把读书当作一次次新的耕耘和播种,让迷人的浓浓书香洋溢我们的学校,让读书伴随着我们提高的每个脚印,矢志不渝、坚持不懈地一路走过,走向自信,走向充实,走向成功,走向完美未来!
热爱读书吧!
一个人,一场故事,一世遭遇,成就了《活着》。富贵的苦难,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从一个富家少爷,沦落到贫苦农民;他气死他爹,输光财产;他的儿女死了,妻子死了,女婿死了,外孙也死了,可他却还活着,孤零零的活着。
当在黄昏的田野上,富贵和他那头老牛耕耘在田地里,富贵对牛叨絮的那席话差点让我怜悯的掉下泪来。我觉到了余华的残忍,他为什么要让富贵活着?没有了亲人,没有了爱,只有大半辈子数不尽的苦难,富贵活着的意义何在?人到底为什么而活着?
当福贵看到赌的倾家荡产的龙二被毙掉的那一刻,庆幸的是福贵,后怕的也是福贵。他庆幸,是因为被毙掉的人不是自己。他后怕,是因为被毙掉的人本该是自己。命运是未卜的,生命是脆弱的。败家子的自己气死了爹,他知道,自己害死了一个生命;当被抓去拉大炮的自己回来没有看到娘的最后一眼,他明白,生命原来如此脆弱;当他的家人一个个死去的时候,他懂得,活着不易,活着有多好!
种地的艰辛,让他体会到活着的不易;公社的磨难,让他感受到活着的美好。活着就幸福,再艰难,只要活着那也是幸福;死亡是痛苦的,再好的墓葬,那也是痛苦。当富贵的家人一个个离自己而去的时候,有痛苦,但更多的是珍惜,珍惜自己现在还具有的生命,他知道,活着有多好。
余华《活着》的自序:“作为一个词‘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攻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这里有一个关键词时“忍受”。可见余华笔下的富贵面对生命的苦难与绝望只是忍受,没有反抗,更不用说蔑视。也许有人不怕死,但他一定不想死;也许有人想要死,但他一定不愿意死。生命对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一笔财富,比金钱还重要的财富。一个人富贵,他想维持富贵,一个人贫穷,他在抱怨贫穷,但没有一个人会把这些和活着联系在一起,因为活着跟它们不在一个地位上,活着最重要。
人不喜欢寂寞,不想一个人孤零零地活着,他想有个伴儿,有一个熟悉的生命在自己面前,也照耀了自己的生命。富贵的那个富贵——他的那头牛,也就是这么到了他的身边,他救下了它,它感到幸福,他也感到幸福。两个富贵在一起,创造了自己的新生活。两个活着的生命在一起,照耀了生命的光辉。
他们热爱生命,所以他们喜欢活着;他们珍惜生命,所以他们一直活着。两个“老人”在田间“玩耍”,两个“老人”在犁上唱歌,两个“老人”,在树荫下想象,讲述着他们的故事,畅想着他们的未来。也许他们过去坎坷,也许他们现在平庸,但他们现在幸福,以后也会幸福。因为他们活着,他们是两个充满活力的生命,因为活着,他们幸福。
一个人再好不过活着了,活着就能找到幸福,死了就一定不会有幸福。两个富贵再贫穷,他们也幸福着,富贵的龙二再幸福,到了那个世界也一无所有。幸福不等于金钱,幸福等于生命。生活于他而言既不是荒漠,既不是沃土,他活着的本生就足以使他心里感到充实。
活着是一个过程,也是一个故事;活着是一道风景,也是一笔财富。拥有这笔财富的人,要珍惜这笔财富,它是我们在拥有美好生活道路上的曙光,它照耀了一切,有了它才有了希望。
一个人,一个故事,讲述着《活着》。一个故事,就是一个真理,告诫着人们。迷途的人啊,快醒一醒吧,不要再想那个世界啦,好好活着,我们寻找幸福。
在高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利用下课的十分钟去拿一本杂志阅读,里面的故事真的很让人欢喜。各种各样的文体,我感到特别的丰富有趣。杂志书内容繁多,让我的眼睛享受到了一场视觉盛宴。有时候上完课,会突然感觉到难受,那个时候捧上一本杂志,感觉所有的不开心都消散了。尤其是现在进入高二,学习更加的艰难,只有在书中,我才能觉得很开心,不需要去想那些让自己不开心的事情。我喜欢杂志的原因,不仅是因为它里面的内容丰富,还是因为它可以让我有很多的写作的收获,书里面有许多的素材,为我的写作提供了很多的方便。在还未看杂志的时候,我的作文总是很困难,但是自从接触了杂志之后,我的写作能力提高了很多,以前写作花费时间要好几小时,现在我写作文时间缩短了很多,而且文章的质量也提高咯好多。因而读杂志,让我各方面得到一定的提升,让我在高中的学习中也没有感觉到寸步难进,反而让我越来越上手。
我购买的很多杂志里面,很多的感情类的文章,在读后,我的理解力会有一些提高,尤其是长期的阅读,让我的感情也越发的细腻。有一些杂志,是偏向于素材类的,里面会收录很多的别人写的文章,还有很多的新闻实事,这在很大程度让我学习语文也变得简单很多。高中的生活因为有了可读的书籍,让我觉得没有那么的难熬,反而觉得生活很多时候都是有趣的。课桌里的那些杂志让我的生活越来越丰富,人也变得越来安静,不会总是很毛躁了。做事情会多一些思考,行为方面也都有一些改变,在书中我的思想境界有了很大的提升。读书是我除学习之外最喜欢做的事情,我在自己喜欢的杂志里找到与自己心灵产生共鸣的东西,让自己能够越来越宁静。读书是一件让人感觉快乐的事情,在阅读的过程中享受书中世界带给自己的美好,不会再觉得生活是无趣的了。在剩下的高中时间里,我依旧还会去读书,让自己从书中获取更多的知识,让自己变得更加好。
我喜欢读书,始于幼年。当时,幼儿园教师不仅仅教我们识字,还鼓励我们读一些简单易懂的童话作品。我与书似乎有缘,一读便着了迷,识字又异常快,从此便上了瘾。之后,我读书的胃口越来越大,百科全书、中外名着、剧本诗歌等,只要能找到;我都要读上一读,父母只要同意买,我都会一一收藏。
我家住宅较小,只得让书屈居卧室一隅。一个书柜早被众贤挤满,还来不及啃完,又有新书进来,苦于无安顿之所,只好委屈在书桌一方。久之,书渐多,横七竖八堆积成山。做家庭作业,我偶尔惊动书山,便会造成坍方,翻倒墨水瓶,弄脏书和本,徒增许多烦恼。
白天上学,教师特严,并下有指令:非课内书不可阅也,违者没收。只能在下课时读数行,难解眼馋,很是不爽。回家如厕方便,拿一本书进去,可谓一厕两便,其乐无穷也。难舍难分之际,只听妈妈敲门大吼:忘记时辰了,半时三刻还不出来,比女人生产还麻烦。无奈之下,只好在紧要关头刹住。
睡前过瘾,真叫大开眼戒。关好房门,天下太平,坐在床头尽情品读。不管三伏热浪滚滚,三九寒风呼呼,隔壁电视嗡嗡,外面嬉闹喳喳。夜深人静读兴正浓时,最恨老爸突击查房,夺书关灯,强令睡觉。父命难违,暂且先睡,待他放心出门,再行起床,读它个一章半回。不经意间瞌睡虫侵犯大脑,连打呵欠,虽强打精神,亦难以应付。不知不觉酣然入眠,待天明醒来时,灯尚亮,书在手,顿觉好笑。
提到好笑,还有笑料。一日,表弟约我去他家下围棋,可叹表弟毫无男人风度,婆婆妈妈举棋不定,真是急煞我也。于是环视四周,觅得《中国历史故事一百问》一书,本想下棋读书两不误,可恨书中情节着实诱人,让我身在曹营心在汉,将下棋念头抛到九霄云外。表弟再三催促,谆谆告诫我做事要一心一意,我口中唯唯诺诺,眼睛却舍不得离开书。表弟几次夺书不成,只好高抬贵手饶恕我。但当表弟收去棋盘后,我还在桌上放棋,乐得他按着肚子直不起腰来。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无破万卷之功力,亦无神助,只是读了一点书,接触了智者的一点皮毛而已,作文便小有收益,几十篇大作见诸报刊,颇感骄傲。
书籍是人类提高的阶梯,同时也是我视力下降之阶梯,恐不久鼻梁要受苦了,但不管怎样也不会改变我对书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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