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他们在一次的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第一个印象先入为主,以后又加上女人们在旁闲言碎语,而造成了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后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己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己身份高的人说“不”。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这部小说中通过班耐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於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徵。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
余先生说,“这是一干巨大的民族悲剧。王道士只是这出悲剧中错步向前的小丑”。这句话,我认为无论站在哪个角度它都是对的,王道士只是一个小配角,他没有权力没有势力去改变什么,余先生也承认“让他这具无知的躯体全然肩起这笔文化重债,连我们也会觉得无论”。至于对石窟的破坏,暂且跟从余先生的说法。王道士用石灰把墙壁刷了一遍,但“农民做事就讲个认真,她再细细刷上第二遍”,接着,他又找帮手借几个铁锤,让原先几座雕塑“委曲”一下,结果才几下,婀娜的体态变成碎片,柔美的浅笑变成了泥巴。看到这,我不禁想为“认真”二字大笑,但那几下锤子仿佛捶在我的心坎上,痛得我想放声大哭。哭不得,笑不得,哭笑不得,我总算体会到了。文章快完结时,余先生发出感慨:“偌大的中国,竟存不下几卷经文!比之于被官员大量糟蹋的情景,我有时甚至狠狠地说一句:宁肯存放在伦敦博物馆里!”
俗话说:不知者不罪。王道士既然无知,那么就应该无罪。除了可能有破坏文物的罪行外,我认为也应该无罪。因为他无知呀,又不是他愿意这么无知。如果他不是农民,深知其价值却装作无知,把文物以高价卖出去,那么他是卖国贼,他无耻,他才有罪。但现在错不在他,可恶的是那些官员。可几遍官员们有一颗赤诚的心,运回宫中保存,那又怎么样呢?八国联军原来,还是抢的抢,烧的烧,损失将会更大。在这点上,我认为历史是很公平的,有它必然的发展。当人不懂得珍惜自己的一切,就必定会失去自己的一切。外国冒险家“盗取”中国的宝物似乎也就成了必然,它们的精神应该受到赞赏,但当他们忘记一些极基本的前提,事实也不会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事实总会证明一切。说实话,我真的情愿它们存放在大英博物馆或者卢浮宫这些地方,因为人家保存得确实比我们好,在中国,博物馆被盗的事件时有发生,叫人怎么安心呢?至于耻辱嘛,这个不好说。不能因为自己得不到这个东西也不让别人得到,虽说文物是出自中国的。但我认为也可以这样想,科学、艺术都是无国界的,放在哪其实都一样,只要各方都享有同等权利
中国灿烂的历史文化流淌了五千年,莫高窟就是中国文化的一个港口,载满了历史的可爱,然而一下子这里的文化不属于中国了,被一个叫王圆篆的王道士统统卖给了洋人:1905年10月,俄国人勃奥鲁切夫用一点点随身带的我国商品,换取了一大批文书经卷,1907年5月,匈牙利人斯坦因用一叠子银元换取了24大箱经卷,5箱织绢和绘画,1908,1911,1914……莫高窟神秘的面纱全都 运到外国去了,中国的文化自己不保藏,反而却摆在了外国的博物馆中,而我们的王道士呢?还自以为得意,笑咪咪地数着那一点微不足道的银元,却不料给自己留下了一个卖国辱民的骂名,可是这一切又都是他造成的吗?恐怕不是吧!
那里的中国,思想落后,文化落后,就连政府也得向洋人求饶,更何况一个不懂文化的农民出生的道士呢?
中国落后的可以任人宰割,中国人可以任人欺凌辱骂,甚至要把外国请到中国听他们的指挥。
中国软弱得似一个病人,无力还击,只有喘息的力气,只有任风雨飘摇,只有看别人耀武扬威了。
可是在二个世纪以前,中国还是世界上的强国,灿烂的文化吸引着外国商人,马可波罗说中国黄金遍地,恐怕就体现了当时的繁盛局面吧!
但为什么后来会如此的不堪一击,也许就是自以为是了吧!闭关锁国,搞自我封闭,在别人高速发展之时,自己吃老本,最终沦落得一些人靠卖国宝吃饭,把中国一批批文化遗产送给了洋人,等待中国人的却是一堆堆感到破烂不堪的丢物。
中国的现在国,正在发展,然而,又更面临着帝国主义的排挤,市场经济的冲击,被打倒的危险也许更大,中国正在发展需要的更是人才,我不希望中国再出现一个王道士,或者再转入病态。
知道余秋雨好像是个很意外的过程,以前就知道余秋雨,知道是一个有名的作家,却没有真正看过他的文章,也不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作家,仅仅限于知道名字而已,呵呵.后来闲逛书店的时候买了他的书看,从此倒是对他很感兴趣了,觉得他的文章写的不错,不像鲁迅似的匕首,却也不是一般作家的闲适纯以事务风景.旅游文学或者说游记中还有对文化和人文的讨论,也可能是这个原因,所以才有人说老余的文章都酸的可以,哈哈,不过这也正是他不同于人,而我又喜欢的原因吧.
在读《平凡的世界》之前,我读过路遥的《人生》,二者同样是现实与理想的矛盾,爱情与生活的冲突。《人生》以爱情为主线支撑全书,而《平凡的世界》作为一部长篇小说,内容则更加广博,家庭、劳动、理想……《平凡的世界》所展现的是一个更为丰富的世界。
孙少安、孙少平两兄弟所代表的是两种不同的人生态度,相对立又相交织。孙少安作为长子,天资聪颖却迫于家境辍学回家当一个生产队长。他的身上有理想有尊严,但同时也有责任。责任使他不敢追逐理想,甚至于放弃了理想,也是这种责任使他拒绝了深爱着自己的女孩。他的家庭决定了他的责任,他的善良决定了他的选择。而少平,成绩优异,也同样有尊严和理想。同样面对艰难的生活,少平没有选择放弃理想而是不断地追逐理想。无论生活有多么困顿,他都不放弃任何可以读书的机会,他可以花一整天的时间不劳作,看一本被润叶妈用来夹鞋样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但是他的理想,是建立在大哥放弃自己理想的基础上的,没有少安在辍学劳动,就没有少平的上学读书。同时少安少平都一样的因家庭环境而有些自卑。这种自卑令少安忍痛拒绝了润叶,也使少平“仇视”家境富裕的顾养民。他们既是两个独立的人物又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再说说双水村这个地方。它贫穷落后,让少平不停的想要逃离。他觉得前方有什么东西在呼唤着他,吸引他离开,可是他最后又回到了煤矿。这让人想到《前方》中曹文轩所写的那样:人的悲剧性实质,还不完全在于总想到达目的地却总不能到达目的地,而在于走向前方、到处流浪时,又时时刻刻惦念着正在远去和久已不见的家、家园和家乡。少平在双水村时,有些东西呼唤他向前方,在他见识了外面的世界之后,又有些东西呼唤着他回到家乡。《平凡的世界》讲述的就是一个追求理想又眷恋家园的过程。这是一个矛盾又痛苦的过程,他先是历尽艰难挣脱这桎梏,而后又不顾一切地回到了曾经束缚他的桎梏。他曾经的囚笼,成了他现在的信仰。这很可悲,也很真实。那些曾经在城市乡村之间苦苦挣扎,心中迷茫追求又反复的人们,是否也像孙少平一样?这是痛苦的,也是幸福的。
小说的结局似乎是悲剧主义。一开始读者所期待的有情人都没能终成眷属。润叶另嫁他人,丈夫残疾;少安妻子因病去世;晓霞被洪水冲走,少平毁容;金波再也没找到他心爱的藏族姑娘。晓霞死了,秀莲也死了,少安少平的爱情不得善终。全书都属于现实主义,只有结局路遥安排成了他个人的理想化。看起来孙家兄弟很可怜,但是他们只有爱情不够美满。如果说悲惨,《活着》中福贵比他们更为悲惨,他不仅失去了爱情,还有财富,家庭,亲情……所有人都死了只剩他一个。少安砖厂办的风生水起,马上奔小康;少平回归煤矿,等待升职。福贵已经成了行尸走肉了,而少安少平只失去了爱情,他们还有生活的希望,所以这是最好的结局。
郁达夫说:“文学作品,都是作家的自叙传。”路遥生于陕北贫困之家,因为贫穷被父亲过继到大伯门下,历尽沧桑坎坷,爱情不幸。他的出身决定了他写不出那种烈火烹油鲜花灼锦的富贵气象。同样,曹雪芹生于钟鸣鼎食之家,所以他能写出“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座上珠玑昭日月,堂前黻黼焕烟霞”的《红楼梦》,家庭的巨变又让他切身感受到了社会底层的艰辛。路遥的作品中,都有他自己的影子。少平想要进入城市逃离农村一如他想摆脱农民身份;高加林被黄亚萍抛弃一如他被初恋林红抛弃。这些都是烙印在他灵魂深处的片段,忘不掉,还时不时地痛。因此路遥在创作时这些东西就会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跳出来提醒他所受过的伤痛,所以他的作品中主人公结局并不是和美圆满的。但是正因如此,才显得更加真实,因为生活不是童话故事,不可能都尽如人意。
《平凡的世界》中也蕴含着路遥对人生的思考。“即使最平凡的人,也得要为他那个世界的存在而战斗。这个意义上说,在这些平凡的世界里,也没有一天是平静的。”正因为是平凡的世界,平凡的人物,故事才会不平凡。孙少平无法选择他出生的环境,就只能靠努力来改变命运。纵使生于平凡,生来平庸,那又如何?我命由我不由天。正如《悟空传》中所说的那样这个天地,我来过,我奋战过,我深爱过,我不在乎结局。
人生的意义是什么?我想大约是人生于世,为自己的命运作斗争吧。即便不知结局如何,你也曾抗争过,证明了自己有一个不屈的灵魂,百年之后,能无愧的说自己“曾是世间一条命”。《平凡的世界》所展现的就是一个平凡人对命运的抗争。为什么不试着去改变呢?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忧郁,也不要愤慨,因为主宰你生活的,是你自己。被欺骗又怎样?你可以东山再起。
人们说,这是最好的时代,是属于中国的黄金时代。可是这一切,真如人们所描绘的那样美好么?如果仅有物质缺乏信仰,又比《平凡的世界》中物质匮乏却信仰坚定强出多少呢?那个时代,农民的信仰是土地,青年的信仰是知识;那个时代,人们食不果腹衣不蔽体却不放弃对知识的追求,而现在,人们告别贫困日渐富足却日渐迷茫精神空虚。应该感谢路遥,他燃烧了自己的生命,为自己的故乡黄土地写下一部著作,也为后人留下了时代的见证。即使遥远,也有文字忠实的记录下来,人们才能时刻警醒反思,才能创造出真正的“黄金时代”。
在读《平凡的世界》小说之前,我看过剧版。普通话方言夹杂,服饰土里土气,还原度很高。但是不知道是否因为时代差距太大,总给我一种距离感。而当我阅读原著时,那种距离感没有了,只剩下震撼与冲击。他们的形象,曾经无比模糊,如今甚为清晰;他们的感情,曾经困惑不解,如今甚为明了。《平凡的世界》让我直接清晰地窥见了七八十年代的陕北风貌。它是一面镜子,时代的镜子。没有比文字更直击人心、更有力度和深度的记录方式了。所有文艺作品改编成影视作品,很少有高于原著的评价。小说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所以平凡的世界并不平凡。
《平凡的世界》没有写完他们的一生,我不知道他们今后的生活如何。但我猜,一定有苦有乐,有笑有泪,被击垮了也不放弃希望。正如欧·亨利说的那样:人生是个含泪的微笑。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资料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述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向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但是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之后明白才那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我巧妙的奉承潜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我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貌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样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十分”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简单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他们在一次的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第一个印象先入为主,以后又加上女人们在旁闲言碎语,而造成了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十分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后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我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我身份高的人说“不”。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感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这部小说中透过班耐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一样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感情问题的不一样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思考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厌恶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个性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一样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好处。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於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徵。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我的特色。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
老舍的《骆驼祥子》真实地绘画了一个人力车夫命运的悲惨。他叫祥子,来自农村,在他拉上租来的洋车以后,立志买一辆车自我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他所轻力壮,正当生命的黄金时代;又勤苦耐劳,不惜用全部力量去到达这一目的。在强烈的信心的鼓舞和支持下,经过三年的努力,他用自我的血汗换来了一辆洋车。可是没有多久,军阀的乱兵抢走了他的车;之后反动政府的侦探又诈去了他仅有的积蓄,主人躲避特务追踪还使他丢了比较安定的工作;虎妞对他的那种推脱不开的“感情”又给他的身心都带来磨难。迎着这一个又一个的打击,他作过挣扎,仍然执拗地想用更大的努力来实现自我梦寐以求的生活愿望。但一切都是徒然: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象个鬼影,永远抓不牢,而空受那些辛苦与委屈”;在经过多次挫折以后,最终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吹熄了心中最终一朵期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任何企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原先那个正直善良的祥子,被生活的磨盘辗得粉碎。这个杯具有力地揭露了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
小说细致地描绘了祥子为了实现自我的生活愿望所作的各种努力。作为一个没有觉悟的个体劳动者,尽管他怀有改善自我生活地位的迫切要求,却完全不懂得什么才是解放自我的正确道路,他从来没有想到应当大家团结起来进行斗争,而仅仅是执拗地幻想凭借个人的要强和努力去到达这样的目的。他的人生梦想是狭小的,他的斗争手段更是错误的。结果,使自我远离了周围的朋友,孤独无援,更加无力抗拒一次又一次的打击。既然“要买上自我的车成了他奋斗向上的全部动力,以至于是他生活在世上的唯一目的,那末,在他逐渐意识到自我根本无法实现这样的要求以后,他失去的就不单是一个梦想,而是生活的全部意义,从而必然陷于精神崩溃的境地。盲目的个人奋斗,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他的失败命运,正象作品中所比喻的,好象是拉洋车为了抄近道,“误入了罗圈胡同,绕了个圈儿,又绕回到原处”。这就更加增添了他的不幸并且给人以沉重的窒息之感。小说的末尾,明确指出祥子是“个人主义的末路鬼”;在深切的惋惜之中包含了批判。整部作品,在控诉旧社会吃人的同时,也宣布了企图用个人奋斗来解放自我的道路的破产。这就比之一般的暴露黑暗现实的作品具有更深一层的社会意义。
作品还经过一个饱经人生沧桑的老车夫的口,意味深长地指出:“干苦活的打算一个人混好比登天还难。一个人能有什么蹦儿看见过蚂蚱吗独自个儿也蹦得怪远的,可是叫小孩逮住,用线儿拴上,连飞也飞不起来。赶到成了群,打成阵,哼,一阵就把整顷的庄稼吃光,谁也没法儿治他们!”尽管这种提法还比较模湖,也没有在作品中进一步用具体的情节正面地表现出来,却仍然能够看出这是老舍探索劳动人民解放道路所得出的一个崭新的结论,显示了他过去作品中所没有的可贵的进展。
祥子是一个性格鲜明的普通车夫的形象,在他身上具有劳动人民的许多优良品质。他善良纯朴,热爱劳动,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进取和坚韧的精神。平常他好象能忍受一切委屈,但在他的性中也蕴藏有反抗的要求。他在扬宅的发怒辞职,对车厂主人刘四的报复心境,都能够说明这一点;他一贯要强和奋斗,也正是不安于卑贱的社会地位的一种表现。他不愿听从高妈的话放高利贷,不想贪图刘四的六十辆车,不愿听虎妞的话去做小买卖,都说明他所认为的“有了自我的车就有了一切”,并不是想借此往上爬,买车当车主剥削别人;他所梦想的可是是以自我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这是一种个体劳动者虽然卑微、却是正当的生活愿望。
作品描述了他在曹宅被侦探敲去了自我辛苦攒来的积蓄以后,最关心的却是曹先生的委托,就因为曹先生在他看来是一个好人;还描述了他对于老马和小马祖孙两代的关切,表现出他的善良和正直。他的杯具之所以能够激起读者强烈的同情,除了他的社会地位和不公平的遭遇外,这些性格特点也起了无法磨灭的作用。象这样勤俭和要强的人最终也最终变成了头等的“刺儿头”,走上了堕落的道路,就格外清楚地暴露出不合理的社会腐蚀人们心灵的罪恶。作品写道:“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包含一些公理。”又说:“人把自我从野兽中提拔出,可是到此刻人还把自我的同类驱到野兽里去。祥子还在那文化之城,可是变成了走兽。一点也不是他自我的过错。”老舍正是从这样一种认识出发,怀着对于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写下这个杯具的。这就使这部作品具有激愤的控诉力量和强烈的批判精神,深深地烙上读者的心坎。
祥子出身于旧社会的下层劳动人民家庭,自幼家境困苦。他是京城里一个普通的车夫,像一棵树一样挺拔而又健壮,沉默而又有生气。祥子不怕吃苦,开始根本没有一般车夫的那些能够原谅而不便效法的恶习。祥子有小生产者所共同的进取进取的求生意志和人生梦想。虽然自我梦想不算高:有一辆自我的车,自食其力,能娶上一个健康——年轻——能吃苦的穷苦人家的女儿过日子。他要强,期望能"凭本事吃饭".但生于那个黑暗的世道,在经历了好不容易买来的新车被抢——委曲求全地娶了自我并不爱的虎妞——卖车安葬难产而死的虎妞——自我喜欢的小福子被卖到白房子后又自杀等一系列事情后,他对生活的企望和信心以及要强的性格都在生活中一点点丧失。他变的懒惰狡猾,极端自私,还耍无赖,慢慢地滑向堕落的深渊。
祥子的一生,一路的风景。有明媚完美的开始,可最终是黑暗慵懒的结果。祥子经过自我的努力,一次次地去要创造完美幸福的生活,而又一次一次屡遭失败他有着完美的信念——不懈的努力和兴奋的等待,可是呢。
不会成功,祥子再努力又有什么结局又如苹果不结果,开花有什么用毛毛虫没有拥有破茧而出的美丽,等待的再久又有什么用考学落榜了,寒窗辛苦倍尝,又有谁会怜悯运动员参加奥运会,训练再苦再累,又有谁会在意
生活中最需要的其实就是期望,有了期望,就有了前进的动力;有了期望,就有了可能步向成功的路。祥子是生活在一个腐朽的社会,一开始不断经历挫折,又每次都是从那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可是受当时社会的影响,祥子最终是没能扛的过社会的黑暗,但如果他生在我们的社会呢…必须会有所作为的。正是祥子心中的期望和他的不懈努力支撑着他走过了很多的道路。
我们此刻在学校,在生活中,必须要有坚定的信念和努力,应当学习祥子身上的一种精神,他能够为着自我心中埋下的梦想而向着一个目标去实现它,我们也能够给自我心中种下一片期望,可是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要勇于克服一切的困难,才能看见我们的期望抽枝——发芽——茁壮成长——结出果实。祥子虽然最终还是渐渐堕落,可是我们的社会和他的不一样,我们的条件很好,完全能够经过自我的付出去让心中的愿望实现。一道难题,我们能够经过努力去解决,在人生的道路上跌倒,我们能够凭着自我的力量站起来继续勇往直前——
祥子他之后被腐朽社会抢去了期望和努力的包裹,而我们完全有条件将它们保管好。相信只要我们把这些包裹一向挂在心里面那么必须就能够突破一切,走向一个完美幸福的地方!
从小,我就很喜欢读书。读着读着,我品出了书中独特的滋味——不同的书籍,有不同的滋味,书香中酸、甜、苦、辣……样样俱全。
漫画犹如一颗开心话梅。在特别忧伤的时刻,想一想它,就会有一股快乐从心底油然而生,让你忍不住就会轻轻地笑出声来,烦恼也随之消失得无影无踪。《呆头》就是这样一部漫画,里面有一个令我记忆犹新的笑话——《发粪涂墙》,讲快要期末考试了,“刘姥姥”(呆头的语文老师)要求大家在学习上要发奋图强,“呆头”听了之后,向“刘姥姥”要大便,还振振有词地说:“刘姥姥,你不是说要发奋涂墙吗?”你说好笑不好笑?
童话有喜有忧,有时好似一枚令人望而生畏的辣椒,让你痛哭鼻涕,悲伤不已;有时又好像一颗甜甜的糖果,让你废寝忘食,爱不释手;有时,它是一个个美好的愿望,让深陷困境的人看到希望,让丧失自信的人重拾信心。
科普读物是一种神奇的饮料,越读越上瘾。它领着我们走进了一个神奇的新世界,体验到了大自然的奥妙带来的无限乐趣,更激发了我们对未知世界探索的欲望。
故事书五味杂陈,是生活的“调料品”。它时而带给我感动,在我心底荡起一圈圈涟漪;时而带给我激动,让我心湖涌起一股股波涛;时而带给我愤怒,在心海深处掀起万丈波澜……
热爱阅读吧,只有它,才能帮你扬起风帆,在知识的海洋中乘风破浪;只有它,才能让你鼓起勇气,在攀登科学高峰的征途上披荆斩棘!
学生读书心得体会7
书籍是知识的源头,是人类的精神食粮。在我的童年中,书是我知心的伙伴。书里包含着太多太多有趣的问题和知识,让我去思考,去回味。这不,最近我又在和《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交流知识”呢!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是一本关于讲述盲人的奇迹故事,书里讲述了一个叫海伦。凯勒的残疾人,她在盲与聋的双重包围下,被莎莉文老师给予了新的希望:她让小海伦重新认识这个世界,认识英语单词……终于,在莎莉文老师的不懈努力之下,海伦终于考进了哈佛大学,并创建了一百多家残疾人救助中心。
海伦。凯勒,她在黑暗的世界里非常孤独与寂寞,但是她却没有失望,她依然努力地学习英语单词,依然努力地认识这个陌生的世界,去与莎莉文老师一起脱离黑暗的枷锁,她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终于,她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哈佛。那么,我们这些正常人呢?是不是更应该去朝着自己的梦想不懈地努力?是不是我们更不应该荒废自己的器官和生命呢?海伦。凯勒曾经说过:“好好使用你的眼睛吧,你会用它创造一个更辉煌的成就!”,是啊,我们应该去利用它们,而不是白白地糟蹋。
这本书,它会使那些在困境中的人们告诉一个道理:“永不放弃!”当你感觉到陷于逆境,意志消沉时,请不要自暴自弃,读读这本书吧!它会给你处于困境中的指明前进的方向,给你以信心的成功!
读书的好处是无穷的,让我们从此刻开始,学会静下心,拿起书,畅游于书的海洋里。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个不爱读书的人他的精神生活是乏味的,一个没有藏书的家庭这个家是没有品味的,业余生活中陪孩子读书是一件快乐的事情。
孩子小理解潜力有限,这就需要家长陪孩子读书,在家长的指导下,在业余时光超多阅读谒上书,以此增加孩子读书的兴趣,培养阅读潜力,发展孩子的个性和特长。
陪孩子读《童话、寓言故事》让孩子明白每一个故事都是人们用心编织的梦,也许是完美的,也许是残酷的,但都是不容错过的精彩。轻轻说一声“芝麻,开门”梦想国度里走出了痴情的美人鱼,穿着水晶鞋的灰姑娘,还有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狐狸……万物都开口说话,爱与智慧之光在他们身上闪耀,每一个故事都是童年的一个美梦,活泼、纯真是永远的特色,在那里让孩子的梦想装上绚丽的双翼尽情飞翔。
陪孩子读《十万个为什么》让孩子明白了许多道理,透过读书让孩子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增强了读书的兴趣。
陪孩子读《昆虫记》让孩子懂得了小昆虫的形状、特点和生活习性,让孩子在读作品的同时,透过语言展开想像,反复回味,找到作品中的描述和现实中的联系,到达阅读和理解的统一。
读书是快乐的,让孩子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吧,知识会改变他们自我,改变世界。
暑假,我读了沈石溪先生的《第七条猎狗》,书中描写了许多感人的故事。在阅读的过程中,动物们真挚美好的感情一次次地震撼着我的心灵,让我受益匪浅。其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七条猎狗》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老猎人召盘巴养了6条令自己不满意的猎狗之后,终于得到了一条好狗——赤利。赤利勇猛善战,反应迅速,召盘巴对它宠爱有加。可是在一次狩猎中,召盘巴遭到一头凶猛的野猪袭击,紧急关头,确不见赤利的踪影,原来它正在草丛里和偷袭主人的眼镜蛇恶战。不明就里的召盘巴侥幸逃过一劫,但赤利的“临阵逃脱”却深深地伤透了他的心。他决定把赤利杀掉。后来在召盘巴孙子的帮助下,赤利逃进了山林,成了豺狗的首领,但他对主人的`赤胆忠心始终没有变。后来,在主人生命受到威胁时,赤利奋不顾身的极力拼杀,即使舍弃自己的生命也要保护自己的主人。
现实生活中,就在我们的身边,狗是人类最忠诚的好朋友,是人类的好帮手,他们会看家、捕猎、带路救人,简直无所不能。有时它们会给人类带来无穷的乐趣,有时会让寂寞的人感到幸福。它们听从主人的召唤。全心全意为主人服务,不惜一切保护自己的主人。就像故事中的赤利,虽然被主人误解赶到了林间,但它始终不忘主人的养育之恩,在主人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挺身而出救了主人。
大自然的一切生物都应该得到尊重和爱护,虽然很多时候,动物和人类不能相提并论,但有了这些可爱的生物,我们的家园才更美好。让我们好好和动物们和谐相处吧!
在暑假的一天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书名叫《爱的教育》。
《爱的教育》这本书介绍了意大利小孩安利柯的生活和学习。写发生在安利柯身边各式各样感人的小故事、父母在他日记本上写的文章,以及十则老师在课堂上宣读的精彩的“每月故事”。书里处处洋溢着爱,它使我们找到了爱,在爱中受到了教育。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平常,妈妈每天为我操心,每天上学前总会给我添上几句“用心学习啊!”“要努力呀!”之类的话言。但我却嫌她唠叨,总会不耐烦地敷衍妈妈。妈妈问我几句学习上的东西,我就觉得烦。还常常为了一点芝麻绿豆的小事,跟父母赌气,甚至向父母发脾气,却丝毫没有考虑过父母的感受,真是太不应该了。父母对我问长问短、唠叨,这正是对我们爱的表现。看,现在又有多少人想得到父母的疼爱,而又得不到呀,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呀!
记得在我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在星期五的下午我放学回家的时候,我突然感觉自己有点不舒服,老是咳嗽,我的妈妈发觉了,她摸摸我的头,说“你生病了”,妈妈从抽屉里拿出温度计,带我量了量体温,惊讶的说:“哇!三十九度。”妈妈立马带我坐地铁去了医院,终于到医院了妈妈很着急得带我挂了急诊,通过医生的检查说我得了急性流感,妈妈听了很着急,怕影响我的学习,要求医生给我挂水,并开了一些药,说挂水好的快一些,这样就带我挂了三天水,在这三天里,妈妈精心照顾我,我的病情一天比一天好,我非常感谢我的妈妈,在妈妈这次精心的照顾下,一点也没有影响我的学习。
我以后一定要好好学习,考上大学,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来报答我最最敬爱的妈妈。这是对妈妈最好的感恩!
近段时间,我读了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的著作——《昆虫记》。
它既是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它不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作,同时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被称为“昆虫的史诗”,而它的作者法布尔也由此获得了“昆虫的荷马”、“昆虫界的维吉尔”等桂冠。在这本书里,人类并不是一个孤立地存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象鼻虫”在内,都在同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区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这部作品所表述的是昆虫为了生存而努力的灵性,而法布尔则以自己那诙谐的将它们的大部分记录下来,这其中有蝉、樵叶蜂、黄蜂、捕蝇蜂、松毛虫、狼蛛……还有的一些被当做阅读短文呢。这部作品以它独特的形式创造了奇迹,一个人几乎耗尽一生的心血一丝不苟的来观察那所谓的“虫子”,这已经是一个奇迹了,而这些写“虫子”的书竟然在百年之后还在读书界引起一次又一次的轰动,这更是奇迹中的奇迹!他以那独特的风格席卷了世界!
在描写蝉的幼虫的那一段中,法布尔那观察入微的精神感动了我——“从放大镜下,我曾见过蝉卵的孵化过程。开始像极小的鱼,眼睛大而黑,身体下面有一种鳍状物。由两个前腿连在一起组成。”在这一段,作者观察的那么入微,而这也告诉了我们,无论干什么都要仔仔细细,一丝不苟……
随后,我如饥似渴的读完了这本书,我不但从中学到了昆虫的知识,而且还学会了做人的道理,我爱这本书!
书,陶冶了我的性情;书,丰富了我的知识;书,开阔了我的视野;书,给予了我人生的启迪。以书相伴,人生就会有大不同。生活可以清贫,但不可以无书。博览全书的人,往往知识丰富,能集众家之所长于其身,因此能使人喜欢读书,将使他终身受益。
虽然我们都知道要多读书,读好书。可仍然有一些人没有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究其原因,那是因为他们没有对读书产生兴趣,兴趣才是最好的老师!
读书不仅可以让孩子获取广泛的知识,陶冶情操,还能使孩子得到放松休闲,缓解焦虑,调节情绪,与孩子一起读书,既能留出一些时间与孩子共处,又能要求自己也养成读书的习惯,一举两得。
我是一个很爱读书的人。平常没事手里面就拿着一本书来看,所以根据我读书的经验,认为读书的过程其实并不需要刻意地去主动想问题,而是边读边收获边感悟,并且结合自己平常生活中的经验更加深刻地体会书中文学化的思维。
经常读书的人会思考,知道怎么才能想出办法。他们智商比较高,能够把无序而纷乱的世界理出头绪,抓住根本和要害,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经常读书的人不会乱说话,言必有据,每一个结论会通过合理的推导得出,而不会人云亦云、信口雌黄。
读书的最终目的当然是为了提高对人性的认识,锻炼心胸,逐步训练感受幸福的能力,培养自信心,形成实践能力。有道是“腹有诗书气自华”,因此,养成阅读习惯将受用终生。阅读习惯是在心灵深处装了一部发动机,一个人养成了读书的习惯,一辈子不寂寞。养不成读书的习惯,一辈子不知所措。
《西游记》一部古老的神话故事,我很喜欢看《西游记》。在寒假里我又看了一遍动画片《西游记》。
《西游记》中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大家都十分了解。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啦!因为他总是聪明过人、助人为乐、能分辨好人与坏人,来守护唐僧和弟兄们。他就像我们现在的人民警察一样,火眼金睛,抓坏人救好人,时刻保卫着我们。或许由于唐僧遇到麻烦的事情就不动脑筋,盲目地接受别人的帮助的缘故吧,有时才会不听孙悟空的好心劝告,掉入妖怪的手中。这足够说明了遇到麻烦的事情要动脑筋,如果不动脑筋,听了别人不好的意见,反而会更糟糕。我也很喜欢猪八戒,他是个性格单纯但很可爱的人。他不会想出一些好方法,但却有正义感。只要他想做的事,他就一定会去做。他会奋不顾身地保护师傅的安全,而不考虑自己的安危。看上去他有些笨不动脑筋,但是人们觉得他笨的可爱。我们要学习他那种不怕敌人的胆量。不过有些事在做之前要仔细考虑,分清楚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要凭自己的实力去做。
总之,师徒四人每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应该学习他们的长处,哪怕是他们的短处也必须看看自己是不是也有,如果有的话,要努力改正,成为一个完整的人!
读了《小王子》这本书,我觉得小王子是个天真、善良、单纯、敏感、富有同情心、善解人意的孩子。
这本书讲述的是:外星人小王子和地球人“我”结为朋友,后来,小王子由于要照顾自己星球上,唯一的一朵花,小王子不得不与地球人“我”分开,回到自己的星球。那时,他们虽然离得很远,但他们互相思念,互相关心,遥遥相望,心心相印。他们是一对实实在在的好朋友,他们的友谊并没有受到距离的影响。我们应该学习,小王子和地球人“我”这种朋友之间的深厚友谊。
生日那天,妈妈送给我一份很有意义的生日礼物,是一本名叫《小王子》的童话书,妈妈对我说:“孩子,妈妈希望你能像小王子一样,永远有一颗纯净的心。”
读了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什么叫纯净的心灵了。小王子深深爱着他的玫瑰花,为了不让花儿被羊吃掉,他还请飞行员给羊画了几只口罩。对他来说,他的玫瑰和地球上所有的玫瑰都不一样,如果花儿没有了,就好像所有的星球都失去了光芒。这是多么真挚的感情啊!还有那只狐狸,即使小王子离开了它,也永远会记得那麦子的颜色。我现在知道了,原来大人们也会做很多蠢事,大人们也不一定都对,我们孩子在长大的过程中要保持一颗纯净的心灵,才能找到我们真正追寻的东西。
我们在老师的精心指导下,开展了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从此,经典诵读成为了我学习生活的一部分。
经典诗文让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快乐的时光。我一有空闲就拿起书来,读上一段《论语》,就算只有一两句话我也会感到受益匪浅。“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殆”告诉我只读书而不肯动脑筋思考,就会感到迷惑;只是一味空想而不肯读书,就也会有疑惑。“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皆蹉跎。”告诉我要紧紧抓住现在,不浪费光阴!我还知道了时间的宝贵,做事不拖拉不松懈!“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告诉我时间不停地流逝,一去不复返,必须珍惜时间,珍惜时间就是珍惜今天,珍惜现在。“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句话告诉我经过风吹雨打和种种严峻的考验才会获得成功!
我每一次朗诵经典,都仿佛是在跟古代的圣贤倾心交谈,在聆听他们的教诲,向他们学习为人处事的道理。从他们那里汲取营养,增加智慧和获取力量。
我因爱读书,被老师选去参加美文诵读展示活动。我精心准备,反复揣摩诗句的意思与情感。舞台上,我诵读着岳飞豪迈的《满江红》,心中被岳飞的一腔爱国情所感染,一股激情奔涌而出。诵读完了,台下响起了同学们热烈的掌声。我知道,我的努力都没有白费。我为自己的成功感到骄傲!
诵读经典,享受经典。经典如一股甘泉,滋润着我的心灵;经典如天穹的星斗,在我迷茫的时候指引我方向;经典又如一座灯塔,指引我扬帆远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