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近期读了朋友推荐的小说《穆斯林的葬礼》,我手捧这这本书时,我首先阅读了书的内容介绍及作者简介,我佩服作者的才华,让我佩服的更是作者是位女作家,不尤的让我敬佩几分!喜颜巾帼不让须眉之感慨!下面是由小编带来的有关《穆斯林的葬礼》读后感5篇,以方便大家借鉴学习。
冰心曾称《穆斯林的葬礼》为“一本奇书”。作者霍达用她独特的哀伤笔触,向我们讲述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至七十年代,梁、韩两家三代人的爱恨情仇,玉月交融的凄美故事。
怀着复杂的心情读完最后一页,我的脑海中浮现出纳兰性德的四句诗: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如果一切从头开始,璧儿与玉儿未与易卜拉欣相遇,如果新月与楚雁潮不曾相识相知,命运的齿轮是否会有所改变?穆斯林的葬礼,究竟埋葬了什么?要解答这一切,必须从璧儿——梁君璧开始。
少女时期的璧儿是全书中最美好的人物,连后来近乎完美的新月都要逊她三分。她聪慧贤淑,虽未曾读过书,却将家中事务打理得井井有条普;她孝顺父母,疼爱妹妹,买回的樱桃一定要父母妹妹先尝;她刚强不屈,在父亲病逝后丝毫不屈服于仇人蒲绶昌……她温柔而坚毅,几乎完美的形象让人爱惜不已。然而,她唯一致命的弱点——眼界窄小,没有文化,成为了日后所有悲剧的源头。她不理解爱情,只懂得“过日子”;她学不会宽容,逼垮了赖以生存的奇珍斋;她不明时局,导致了新月的意外出生,导致了下一代人更悲惨的命运!惹人爱的璧儿,咄咄逼人的韩太太,梁君璧的转变让所有人心寒,究竟是什么使她的形象天翻地覆?
是时代!
抗日战争前,百姓们的思想仍停留在一粥一饭,而八年抗战开始后,无数有识之士开始了“安得广厦千万间”的思索,澎湃的思潮涌动,新一代青年诞生于世。一生嗜玉的韩子奇,成为了其中一员,而梁君璧,旧时代培养了她腐朽的思想,不可能再有任何改变,她永远只是一个自私自利的小市民!而她的妹妹梁冰玉,同韩子奇思想一致,惺惺相惜,两代人的悲剧由此而始,可笑可恨!
可以说,梁君璧是一个迂腐的简·爱。伊斯兰教没有婚嫁“门当户对”的观念,更没有不允许汉回通婚的戒律。然而,梁君璧嫌弃回民姑娘容桂芳出身低下,又厌恶楚雁潮是一个汉人,从而使天星和新月,一个沉闷终生,一个猝然离世。既然骨子里有根深蒂固的封建传统思想,梁君璧她又为何牺牲子女的幸福,去追求所谓伊斯兰教的“纯净”,可叹可悲!
很早以前听过这本书,不知道里面的故事,甚至不知道是中国作品,却对它的名字产生了兴趣,迫切地想读一读。
在图书馆借了本,拿到手的感觉是,够厚,够破,有的人不喜欢读旧书,我倒还好,觉得图书馆的书越旧证明越多人读过,越是好书,如果借到不好的书,往往翻几页就还了,书是新的,当然这只是个人理解。
刚开始看的时候,除了新月的报考,其他的地方感受的是挺平和的,包括梁亦清一家清贫却安静的日子,然而,事情开始有了各种转折,有了冲突,有了悬念,看到最后,是满心的揪心,看到一半的时候实在忍不了了,先百度了故事梗概,可是真正看到那一章一节的时候,心里还是堵得慌。其实就是一个悲剧,或者说是一个个的悲剧组成了这个冗长的故事,三段夭折了的爱情:玉儿和韩子奇,天星和小容子,新月和楚雁潮,每一段都有让人唏嘘的地方,说到底是璧儿的霸道,她不容许她们每一对在一起,她总有自己的理由。
这个女人小的时候是可爱的,有灵气的,可是越长大越变成了一个跋扈的女人,她的无知是那个年代赋予的,她没有读过书,没有玉儿那样开放的前沿的思想,可以把人生都上升到精神层面,她只是个普通妇人,算计着她的小日子,不关心政治,只关心丈夫孩子,有她自己的执着和计较。
可是无论如何,我还是理解不了玉儿的,我理解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所造成的错乱,可是我认为,不管是怎样的爱情,都应以不伤害另外一个家庭为底线的,否则都不会有什么好结果,那是自私的代价。作为妹妹,她抢了姐姐的丈夫;作为母亲,她的离开以及留下的那封信最后断送了女儿的性命,缺席的那么多年的母爱,不是白发苍苍在新月生日拎块蛋糕就能弥补的,别说苦衷,所谓苦衷都是拿来在傻眼了时叙述的借口。
整个一个大悲剧,唯一让人暖暖的是那个甚至有点木讷的天星,他不管上一代到底是神马情况,只是心疼妹妹,每次看他疼新月的时候,都想拥有这样一个哥哥。
新月是幸福的,在最风华正茂的时候离开了,可她拥有那么疼她的天星,那么爱她的楚雁潮。若干年后,她爱的男人还会在她生日的时候去她的墓前拉她喜欢的小提琴曲子,对一个女人而言,这已足够。
一个穆斯林家族,两段发生在不一样时代的感情,三代人命运的沉浮,六十年间的兴衰……这就是霍达震撼人心的作品——《穆斯林的葬礼》。
霍达用穿插的笔法,为我们描绘了一个玉的世界,一个月的世界。
“玉王”韩子奇,天生聪颖,为报师恩娶梁君璧为妻,有子天星,夫勤妻贤,事业之路蓬勃发展,一家人生活平和而温馨。
抗战爆发了,他与妻妹梁冰玉携带珍宝远赴英国发展。在伦敦,深深迷恋冰玉的亨特之子奥立弗在大轰炸中不幸丧生,那一刻,病重的梁冰玉在孤独、思乡的情景下与韩子奇萌发了感情,此时那个以前只明白事业只明白报师恩却不懂什么是爱的韩子奇,心境也仿佛一下子被唤醒,两颗心紧紧地相贴,眷恋的眼神里透露着缠绵。而新月便是他们感情的结晶。
这是一段惊心动魄又顺其自然的感情,但又是一段不该有的遗憾的感情,它为封建思想不容,为伊斯兰宗教规不许,也许只是因为韩子奇早有妻室,总之他们的感情注定了是一场杯具:韩子奇回国后两人永远的分离,从此女儿新月生活在一个死气沉沉的家庭里,一向到生命的结束。
如果说这段感情的杯具应归罪于时代落后思想的禁锢,刻板教规的严酷,那另一段感情我们应如何评价呢?
韩新月,一个善良、纯洁、开朗的女孩,一个充满青春活力的生命。在家里,她虽然如春天的阳光温暖着每一个人,可她从心底里深深渴望的母爱只能从那张照片中隐约感受,却永远得不到。
新月逐渐长大成人,以优异成绩如愿考上北大。上学后与班主任楚雁潮发生感情,两人相识相知相爱,完美却又短暂、坎坷。
因宗教信仰楚燕潮得不到新月家里的接纳,尤其是母亲,百般阻挠。但什么都阻挡不住两人那纯而又纯的感情:没有任何企图、任何奢望的感情,他们只追求两心相融、两情相悦,志同道合。正当他们都为之努力时,新月因严重心脏病不幸逝世。楚雁潮悲痛欲绝……
有时候真的不明白这到底是病还是命,感情应当背负着什么?为什么这个本就残酷的世界就不能容下这样一个完美的生命?一段完美的感情?
正如作者所言,她是为人心作传,无论是优美的还是残酷的,人的心灵,压倒一切,镇住一切。新月之死,令人悲痛欲绝。新月之死,是祝英台之死,是缠绵的,又是壮烈的,不只是柔情感人而是苍天泣血。人们的心志正是从这杯具之美中得到净化的。
暮色悄悄的降临,婆娑树影渐渐和大地融合,西南天际,一弯新月出现了,淡淡的,朦胧的,若有如无。
“感情,是一种信仰,它贮存在人最珍贵,最真诚的地方——贮存在心里,它和生命同在,和灵魂同在。”——《穆斯林的葬礼》
那些年,沈佳宜错过了柯景腾;致青春里,郑薇错过了陈孝正;前任攻略里,罗茜错过了孟云;同桌的你里,周小栀错过了林一;匆匆那年里,方茴错过了陈寻。穆斯林的葬礼里,梁冰玉错过了奥立佛。
那些年里沈佳宜嫁的人,不是他最爱的柯景腾;致青春里郑薇最终的最终,也没和陈孝正在一齐;前任攻略里罗茜喜欢了孟云十四年,可是她嫁的人不是他;同桌的你里小栀说我愿意时,旁边站的人也不是林一;匆匆那年里陈寻终是背叛了方茴;穆斯林的葬礼里,奥立佛终是遗憾而去,终究输给了现实。
因为战争,他们的感情种下种子
“西安事变”发动了,中国内忧外患,战争一触即发,“玉王”韩子奇急于保护他的玉,踏上了英国的路。燕京大学的玉儿,因为感情的背叛,已经无颜应对她的祖国与同学。她随奇哥哥,到了英国,遇上了奥立佛。或许,从奥立佛见到玉儿的那刻开始,感情就在这个年轻的小伙子心中萌发了。奥立佛陪玉儿考牛津,逛花园,买花。感情的根愈发的深,只待有一天破土而出。最终,在奥立佛苦苦藏了三年的感情之后,一场电影,使他的感情“暴露”了,可是玉儿,却碍于她有一段失败的感情,不敢承认她的感情。
因为战争,他们的感情最终错过
希特勒的魔爪已经伸向了伦敦。此刻的伦敦已不如昔日。白天是死寂一般的存在,黑夜就如同死神一般的降临。大炮声,哭泣声,呐喊声。恐惧笼罩着整个伦敦。圣诞节到了,亨特太太买了鱼·牛肉和鸡蛋。而奥立佛却去了街上,一夜未归。大家都去找,却不曾想,找来的确是已经凉透了的尸体。奥立佛的手里还紧紧握住了一朵玫瑰,只是为了让玉儿看看,冬天,伦敦也会有花。明白了这一切,看透了这一切。玉儿的泪珠也掉了下来。此刻的玉儿,明白了奥立佛的感情,那是超越生死的感情啊!玉儿最终承认了自我的情感,但这一切,都已经结束,都已错过。世上不会再有一人是奥立佛,只会有一块永远的墓碑,刻着奥立佛的名字。这是他们感情的坟墓。
霍达说:“我并不认为自我的作品具有如此神奇的魅力,而更愿意相信,是因为读者在阅读中融入了自身的感悟和经历,和作者共同创造了文学。”的确,能令人内心产生巨大波澜、仿佛理解了一场心灵洗礼般的作品,总是让人爱不释手。
读罢《穆斯林的葬礼》,我宛若置身那庄严肃穆的气氛中,与书中血肉鲜明的人物共同经历了人生世事。天星在顿悟自我的感情葬送在母亲手中时,满腔怒火,他想为他尚未来得及结果就已被厉风刮残的花朵般的感情讨个说法,只是,他不能。他明白母亲爱他,妻子把身心都交付给了他。所以,他只能行尸走肉般游荡在街上,任凭雨点在他身上肆虐,任由无奈在啃噬他的心,放手让一切把他狠狠打击。他是家中长子,他的不满与委屈只能在这倾盆大雨中洗净,大雨过后,他还是要应对一切,可是,在风吹雨打中,他的腰杆更加挺拔傲然,证明他已是真正的男子汉了。生活之不如意十有七八,哪能一受挫就摞挑子不干呢?一场撕心裂肺过后,即使拖着残躯,也要直面挫折。惟其如此,才显得尊重生命,热爱生活,对待坎坷坚韧。
我们赤条条来到这世上,也只能赤条条归于黄土。韩子奇在云游传教的途中,在前往麦加朝觐的途中,被虚幻的凡尘蒙蔽了双眼,在珠宝钻翠、奇石美玉中度过了自我痴迷的一生。直至弥留之际,他才醒悟过来,可是,人生的路已经不能回到去了,他只剩下一具疲惫的躯壳,一个空虚无物的灵魂,一颗伤痕累累的心。我们总会迷恋一些东西,甚至为此而干出骇人惊俗的事情来,可是我们终究会明白,刻骨铭心或如痴如醉,终会被时间洗刷得不留痕迹。正如《哈姆雷特》中所说:“谁造出东西来比泥水匠、船匠或是木匠更坚固?掘墓的人!因为他造的房子能够一向住到世界末日。”我不相信人死后会有天堂、轮回,我只明白人死了,便是死了。无论生前富贵辉煌与否,都只能化为一抔黄土。
如此一想,我似乎有点明白佛家偈语“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的意味了。当你的心灵不被繁华世俗所约束时,也就无需净化心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