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语言和方言,就是在同一地区,不同的社会阶层,不同年龄的人之间都会有特殊的词汇来表达其独特的感情,使另一 阶层或不同年龄的人难以理解。下面是小编带来的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培训心得体会,希望大家喜欢。
全社会普遍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已于2000年10月31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的法律。共和国的语言文字工作,从此矗立起一座新的里程碑。
这是一部实现顺畅交流,拉近你我距离的好法律。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文种的国家,有56个民族、共有70多种语言,50多种文字。当前,语言文字的应用现状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某些滞后现象:有些地区方言盛行,在公共场合说普通话还没有真正形成风气;社会上滥用繁体字、乱造简体字的现象比较普遍;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语言文字障碍和误会。在教育领域,可能因为教师的普通话不好,使学生听不懂课;在商业领域,可能因为语言不通,错失许多商机,或者因为合同文字不同造成歧义而打官司等等。
大量事实说明,在语言文字工作中,没有法律,只靠政策性文件,规范性差,权威性小。制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法制轨道,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实现科学有效的管理。于是,在党和国家的重视下,在为语言文字规范化呕心沥血、付出辛勤劳动的前贤以及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立法呼吁和做了大量工作的广大人民群众、有识之士、语言文字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五千年的中华民族文明史,终于诞生了第一部语言文字法!
这是我国语文生活中的大事,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件大事。语言文字法,是一部消除语言文字障碍,实现顺畅交流,构建和谐社会的好法律!
一、法律政策篇
1. 什么是规范的语言文字?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包括两个方面,即语言规范化:讲普通话;文字规范化:写规范字。
2.语言规范化:讲普通话。 (1)以北京音为标准音; (2)以北方方言为基础方言;
(3)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3.新时期推广普通话的十二字方针是什么? 大力推广、积极普及、逐步提高。 4.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具体要求是“三纳入一渗透”,具体内容是: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要求纳入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和有关课程标准,纳入教育教学和学生技能训练的基本内容,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和常规管理,渗透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社会实践等教育活动中。
5.通过推广普通话,要逐步使普通话成为哪四种用语?
校园用语、公务用语、宣传用语、社会服务用语。 6.现阶段哪几种人需要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
演员、播音员、主持人、教师、公务员、窗口行业从业人员。 7.“语委办”的全称是什么?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8.文字规范化:写规范字。
所谓规范汉字,是指经过整理简化并由国家以字表形式正式公布的正体字、简化字和未经整理简化的传承字。
9.正体字:
以1955年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选用的字为准。
10.简化字:
以1986年10月国务院批准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中收录的简化字为准。《简化字总表》所收对照的繁体写法即为不规范字,一般在面向社会公众的场合中停止使用。
11.传承字:
是指历史上流传下来沿用至今,未经整理简化或不需要整理简化的字。
12.不规范用字:
(1)已经淘汰的异体字:如册(冊)、村 (邨)、朵 〔朶〕 (2)已经简化的繁体字:如后(後)、愿(願) (3)已经废止的二简字:如蛋(旦) (4)错字、别字 (5)缺损字
(6)不正确标点的使用、不规范的书写格式等 13.异形词:
是指在普通话书面语中并存并用的同音(指声母、韵母和声调完全相同)、同义(指理性意义、色彩意义和语法意义完全相同)而书写形式不同的词语。例如:“笔画”和“笔划、“唯一”和“惟一”等等。实际的使用当中,除了书写的差异之外,它们还有使用频率的不同,但是一般不会造成误解。
14.推普周:
(1)经国务院批准,每年9月第三周是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自1998年第一届推普周开始。
(2)2018年是第21届推普周。时间为9月10日至16日。主题:说好普通话,迈进新时代;扶贫先扶智,扶智先通语。
作为一线的小学语文教师,我最大的感受就是教学目标更明确了。就语文学科而言,原来的《语文教学大纲》在教学目标上,曾出现过两种不良倾向:一是过分强调思想性;二是过分强调文学性。滔滔不绝一堂课,到头来,学生在语文能力的培养上收效甚微。新的课程标准明确提出了要培养学生的语文能力,一是主张实现教学上的主体性,一是强调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
新课标要求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要求学生扩大知识面,要求课堂教学中师生互动等,我将根据新的语文能力实践系统,致力于学生语文综合素质的提高,促进语文课程的呈现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对于小学语文教学来说,既要转变教的方式又要转变学的方式,
培养和形成“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在这两个转变中,教的方式转变是主要矛盾,教的方式一转变,学的方式也随之转变。学的方式转变可以理性地在课堂中呈现,证明教的方式转变,证明教师新理念的真正树立。把课标学习与教材教法研究结合起来;要钻研新教材、理解和把握新教材,用好新教材;要重视教学反思、个研究和收集。在教学实践中,我将力求打破传统封闭、单项、机械的教学模式,主要将采取了以下几点作法:
1、认真学习新课标,深入领会《语文课程标准》的精神实质,切实转变观念,克服以往在语文教学中忽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忽视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的培养、过分追求学科知识系统的错误倾向,真正确立语文教育的新理念,通过教学任务的完成,全面提高学生的整体语文素养,注重提高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积极倡导、促进学生主动发展的学习方法,拓宽学习和运用的领域,注重联系生活、跨学科的学习和探究式学习,使学生获得现代社会所需要的终身受用的语文能力。
2、我还将从整体上把握实验教科书,弄清其编写意图、体系特点,弄清教科书与《课程标准》、教科书各教程之间的内在联系,弄清教科书各种编辑设计的意图和着力点,以在备课和教学活动中准确设的定教学的重点,找准达到《课程标准》提出的课程目标的落脚点,有效地实施语文教学。
3、在准确把握教科书编辑思想的基础上,从本班本校本地的实际出发,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和不同教学内容,创造性地灵活地选择和运用教科书的各种设计,采取合适的教学策略,把读写听说和综合实践活动落到实处;大力改进课堂教学,提倡启发式、讨论式教学;积极开发课堂学习资源和课外学习资源,沟通课堂内外,沟通平行学科,创造性地开展各种活动,增加学生语文实践的机会,让学生在实践中丰富语言积累,掌握学习方法,提高基本技能,接受熏陶感染,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打下扎实的语文基础;鼓励学生采用各种手段扩大阅读面,增强学生在一切场合学语文用语文的意识,积极参加各种课改活动,促进学生语文素养的整体提高。
通过改变新的教学方法,希望可以使学生在课堂上踊跃发言,积极主动的学习,学生对语文课的兴趣有较大的提高。在实践工作中,我将不断总结反思,撰写教学日记、教学案例、教育随笔等;努力把课改工作做得更好,使课堂教学呈现出民-主、和-谐、师生互动、生动活泼的新面貌。
我参加了规范语言文字的培训,并且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法》通过这次培训,我的体会如下:
普通话是我国的通用语言,是我们日常交流沟通的工具,它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型的现代白话文着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不会普通话,我们将寸步难行,学好普通话很重要,一口字正腔圆的标准普通话能给人一种美感,给人一种无穷的享受。规范汉字是指经过整理简化并由国家以字表形式正式公布的正体字、简化字和未经整理简化的传承字。在规范汉字中,简化字只占少数,未经整理简化或不需要的占多数。其中,学校等公共场所的标牌、宣传标语等用字都属于国家推行规范汉字的重点。因此,联系实际工作,说好普通话和写好规范字就显得格外重要。
普通话,之所以这么称它,因为它是大众语言,它能使说各种方言的人融洽地交流,避免产生误会,如果人与人的交流出现隔膜,后果不堪设想。说普通话,要求我们分清平翘,字正腔圆,抑扬顿挫,掷地有声。要学好普通话,第一,要学好拼音字母,掌握发音部位;第二,要多读些拼音报上的文章等,锻炼说普通话的感觉;第三,要勤查字典。字典是我们很好的老师,若有不懂,要虚心请教,直至完全正确为止。尤其要注意一些字的多音与多义等;第四,就是读辞典,翻开现代汉语辞典,一字、一词、一句、一页地朗读,极为有效。第五,要坚持用普通话进行日常会话。在一个大家都说普通话的环境中,耳濡目染,近朱必赤。即使方音浓重,你也会逐渐受感染的。
总之,这次培训的举办开阔了视野,对我们一线教师来说是一次难得的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的良好机会。我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语言文字的学习,为创建文明和谐的校园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为纪念国务院《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和《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发布50周年,教育部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今天在人民大会堂召开了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国务委员陈至立出席会议并讲话。
许嘉璐指出,《汉字简化方案》的制定和推行、推广普通话等工作,是以政府行为推动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成功范例。50年语言文字工作所取得的成就充分证明,当年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决策顺应历史潮流,符合国情和民意,完全正确,取得了巨大成功。他结合我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景,分析了语言文字工作今后的主要着眼点和发展思路,强调语言文字工作要与国家中心工作同步发展,为其增加助力。他着重指出,今后要依法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要完善语言文字法规体系和执法机制,各级人大要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和重点领域用语用字情况的执法检查。
陈至立强调,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开创推广普通话、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的新局面。
陈至立说,推行简化汉字、推广普通话,是50年前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50年来,这项工作为国家经济建设、教育和文化事业的发展,以及增进民族团结、扩大国际交往和促进社会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在我们这样一个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的人口大国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
陈至立指出,今天我们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新时代的语言文字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的挑战。信息化、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步伐加快,社会交际急剧扩大并更加频繁,不同语言文字间的交流、碰撞和相互影响加剧,社会语言文字更为纷繁复杂等等,都对推广普通话、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陈至立强调,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推广普通话、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充分发挥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能,进一步加强领导,推动普通话、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与经济社会共同发展;加大工作力度,努力适应时代发展需要。还要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在传承、弘扬、创造民族文化及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方面的作用,将语言作为一种国家资源加以保护利用,支持濒危语言抢救和弱势方言保护工作。
截至上世纪末,我国能使用普通话进行交际的人占全部人口的53.06%,在非文盲人口中习惯写简化字的人占95.25%。国际上已有3000多万人学习中文,2500所大学和若干中学开设中文课程,普通话、规范汉字和汉语拼音在教学中占据了主导地位。2010年以前,我国将力争实现“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
教育部部长周济、国家民委副主任吴仕民、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胡占凡、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石峰介绍了各自部门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情况。
语言文字规范化学习材料二 构建和谐的社会语文生活
50年前的1956年,国务院公布了《汉字简化方案》和《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这是我国文化史上一件划时代的大事。今天,我们纪念这件大事,具有重要意义。
50多年前,新中国诞生时全国人口的80%是文盲。整理和简化汉字,推广普通话以及制定和推行《汉语拼音方案》,就是为了方便广大劳动人民学习文化。经过整理, 淘汰了一批异体字,确定了统一的印刷字形。1956年公布的《汉字简化方案》更使原来544个平均笔画16.08画的繁体字简化为515个平均笔画只有8.16画的简化字。制定和推行《汉语拼音方案》,为学习普通话和汉字注音提供了便捷的工具。1982年,“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写进《宪法》,2001年施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使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全面走上法治轨道。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和谐的社会语文生活。
我们要构建的和谐社会语文生活,就是在语言文字社会应用中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主,同时容纳多种民族语言和多种汉语方言,容纳多种民族文字和多种汉字字形,和谐共处,各司其职,使得社会语文生活呈现主体化与多样性的和谐统一,共同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构建和谐的社会语文生活,要求公民树立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树立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努力学习并在正式场合和公众交际场合自觉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是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
构建和谐的社会语文生活,要依法处理好汉语言文字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关系。在民族自治区域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的同时,要依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保障各民族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要鼓励各兄弟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共同促进民族团结和民族自治地区的繁荣发展。对于濒临消亡的少数民族语言要采取有效的挽救保护措施。
构建和谐的社会语文生活,要处理好普通话同方言的关系。推广普通话不是要消灭方言,而是使方言区的人也掌握民族共同语,以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
构建和谐的社会语文生活,要处理好规范汉字同繁体字、异体字的关系。依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在文物古迹、书法篆刻艺术中,在出版、教学、研究需要时,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姓氏中可以使用异体字,手写的题词、招牌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但在必须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的场合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当然,面向港澳台地区和海外华人的交流有时需要使用繁体字,但这种使用是有限的,并且要坚持以我为主的原则,也不能发生繁体字误用的现象。
构建和谐的社会语文生活,要处理好语言文字规范同语言文字发展的关系。确定语言文字的规范标准,有利于普通话、规范汉字、汉语拼音的推行普及和语文教学、语文应用有所依照,有所遵循。但语言文字又随时处于发展变化之中,因此,语言文字的规范标准应该是静态与动态的辩证统一。语言文字工作者要关注信息网络时代的语文应用,对外来词语、字母词语、网络词语等新产生的语文现象进行研究和引导,使语言文字工作始终发挥社会语文生活的导航作用。
1955年元旦,本报在全国率先实行横排;1956年2月15日,本报发表《大力推广普通话》的社论。半个多世纪以来,我国的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当前,我们正处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从现在起到2010年的“十一五”规划阶段尤为关键。依法加大语言文字工作力度,力争2010年以前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和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是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师、所有的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工作者和广大公共服务行业人员共同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