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就对阿富汗这个富有神秘色彩而又多灾多难的国家充满向往。去书店买书时便一眼相中了这本《追风筝的人》。故事的主人公阿米尔从小生活在阿富汗一个富足的家庭里,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有一个同样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情同手足的仆人哈桑。哈桑对阿米尔忠心耿耿,无论是阿米尔做了什么,他总是一味地信任跟包容。在阿米尔遭受坏孩子的欺负的时候,他也是挺身而出,为朋友两肋插刀。可是,在阿米尔的内心深处却清楚地感觉到,自己并没有把这个出身低贱,目不识丁的哈桑当作自己的朋友。又到了一年的冬天,阿富汗的传统“赛风筝”又开始了,按照惯例,那些被击落的风筝可以被看作是胜利者的奖赏,哈桑聪明机灵,是个追风筝的能手。
某年冬天的赛风筝会却让阿米尔和哈桑友情彻底的决裂。那次的比赛,阿米尔成了冠军,哈桑为小主人去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习惯了哈桑的一诺千金,阿米尔知道他肯定能顺利完成任务,他满心欢喜地等着哈桑为自己带来战利品,可哈桑迟迟没有回来,阿米尔只好出去寻找。可却在找到哈桑的那一刻惊呆了。
原来,追到风筝的小哈桑遇到了麻烦:正被几个曾经找过阿米尔麻烦的坏孩子胁持,对方逼迫他拿出风筝,而哈桑不愿意,于是,势单力薄的他因此遭受了自己人生的耻辱——被这几个坏孩子欺负了!而即使在这样,他死命地保护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残酷的一切,站在巷口的阿米尔全部看在了眼里,可是,他却没有勇气上前制止!那次事件之后,阿米尔内心就开始被羞愧与痛苦所折磨,他知道自己很对不起朋友,自己懦弱,虚伪愧对朋友的忠诚。这样的感觉一直把他压不过气来,终于,他在父亲面前撒谎说哈桑是小偷,让父亲赶他们走。而即使是这样莫须有的伤害,哈桑也毫无怨言地承认了。虽然父亲执意留下他们,他们还是黯然地离开了。
几年之后,阿米尔随父亲去了美国,先前优越的生活没有了,在美国的日子,他们过得很窘迫,可父亲还是一贯地有担当,靠着父亲卖力的打苦工,阿米尔顺利地完成了学业,开始工作,恋爱,结婚,直到父亲去世。对他而言,平淡的生活正好是他用来淡忘过去回忆的良方。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阿米尔居然意外得知哈桑居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回到阿富汗,哈桑已经死去,阿米尔找到他留下的孩子,往事一幕幕,他带着这个小侄儿,决定替哈桑承担做父亲的责任。
跟哈桑的儿子谈到他父亲追风筝的时候,阿米尔充满了钦佩和尊敬。他带着哈桑的小儿子一起去放风筝。这个结局很完美。至少我这么认为,因为起码阿米尔在自己犯了错的多年以后,还能有重新赎罪的机会。可是在现实中呢?又有多少错误能让你重新赎罪?窗外一场大雨带我回顾我的记忆。小学的时候我和她是的朋友,她能够了解我的心事,能够抚平我的创口。朋友间吵架也是难免的,但是那一次我们吵得特别凶,我对她恶语相向,拿她的弱点说事,她涨红了脸,不跟我说话了,我也没有去理他。直到我上了初中,她不再和我一个班,不再把所有事情都告诉我,我才明白当时给她的伤害有多大,而且我已经不能弥补了。
在某些方面,我觉得我和阿米尔是那么的相似。我们所有的年华像是世界中心的一张网,从里面到外面慢慢地变稀淡。我们是蛰伏在中央的小小的蜘蛛。我们慢慢长大,身子底下的网慢慢变稀,很急地想要将网补起来,但是无意间把洞越扯越大。阿米尔的成长里并没有很多温暖开心的枝节,所有的叶子都长着锋利的边缘,划破他的手指。他的成长滴滴答答地流着血。看完这本书,我突然想起小学时背得最熟的一句诗:“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我想阿米尔和那些野草是一样的,可能在成长的时候被折断或是踩在脚底下,都可以很快地恢复元气长起来。但是如果遭遇的是一场大火,可能很久以后都没办法恢复,可能从此以后不再恢复。于是——野火烧不尽。春风也吹不生。
昨天,我从爸爸的书架上找到了一本封面有点奇怪的书,书名是《小王子》。我以为是爸爸童心未泯,居然偷偷藏了童话故事书来读。
我翻开书,坐在书桌上静静地读着。
读了第一页,我就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中住,一口气读着不停歇。这本书不长,我花了两个小时就读完了,读完后,我觉得里面的故事虽然简单,但故事里的寓意却有点深刻,我不怎么明白。不过,我还是把我的感受写下来吧。
小王子原本孤独地住在一个属于自己的星球上,这个星球很小很小,犹如小王子的一个屋子。在那里,小王子种了一颗玫瑰花,这颗花每天都陪伴着小王子。一天,小王子离开了他的家。告别的时候,玫瑰花和小王子都很伤心,最后小王子忍痛离开。
读到这里,我也感到眼睛酸酸的,既然他们彼此舍不得对方,为何小王子还要离开呢?也许小王子想看看外面的世界,毕竟小王子的家实在是太小了。
小王子一路旅行,最后来到了地球。在地球上,他遇到了一只在等待她的王子出现的狐狸。狐狸爱上了小王子。
小王子在地球上有快乐有悲伤。朋友给了他快乐,但是有时候思念自己星球上的玫瑰花时,他会莫名地悲伤。
最后小王子决定回家。狐狸苦苦哀求小王子留下来陪她,但是小王子回家的决心没有被打动,为了那多玫瑰,他还是要回家。
读到这里,我又有些不明白,为了一朵玫瑰花而离开地球、离开地球上的朋友、离开深爱他的狐狸。拿到那多玫瑰花比这些都珍贵。
也许是小王子在外面累了,觉得家里的那朵玫瑰花才是他的最爱。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令我受益匪浅的书——《傅雷家书》。
它不仅让我们懂得怎样做一个好孩子,更重要的是让我们懂得怎样做人;怎样对待人生,也让我更加了解父母的心理都在想着什么,这让我可以更好的和父母沟通。同时也应该是作子女的了解父母的一本好书。子女可以通过这本书了解自己的父母,父母可以通过这本书了解自己的子女,傅雷在信中所写的每字每句已经成为经典,永垂不朽的经典。
从书中可以看出傅雷是一个对自己要求比较严格甚至是比较刻薄的人,这正是他的身世所决定的傅雷在幼年丧父,童年母亲的严厉家教。在细节上修行自己的品德,虽然家书中是许多教育儿子的话。
但实际傅雷自身都做到了,这也就是儒家文化中在品德修养身教胜于言传吧。当然这和他所受到的既有儒家底蕴的儒家文化,又有从头到尾地接受唯物主义的思想是分不开的。
傅雷作为父亲,对子女的情感是十分丰富的。其实,我们身边的父母也跟傅雷一样的平凡与伟大。我们的父亲也是经常为我们的生计,为了我们的学习,为了我们能上一个好的学校,为了我们能拥有好的成绩,使得他们的头发都白了,费尽了心血,这是真正的伟大,这才是真正的父亲!
傅雷可以说是千千万万个父亲中的一个杰出的代表,他的对子女的充满爱心的心理使得他的子女可以健康地成长。
从这里边我想到了现在父母对于孩子的教育确实令人担忧,许多孩子的自主能力越来越低,以至于现在的孩子不能适应社会,不能自已照顾自己和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这正是中国父母的悲哀,所以培养一个孩子,要在他小的时候,该给予自由就给予,该让他自己去冒险,就让他去……不要过分溺爱,让他自己去承受一些事情。
告诉他,他所在的世界,所在的国家,所在的社会,以及这个家庭等一切一切他应该了解的东西。永远不要说:“等你长大了你就明白了。”之类的话。那样他会不珍惜童年。没有。只有更好。
再说人自己一辈子都活不明白,有时候只能顺其自然。你给予了他生命,有责任。每一位父母,每一个家庭,都只是暂时的避风港,要出海的船,是终究要出海的,要经历的风浪,是终究无法避免的。
人生的许多路,许多暗夜,只能独自去面对,孩子的人生,父母无法去替代,去承担。清华大学曾辞退了一个学生,原因是该生在学校竟不知如何穿衣服,系鞋带。另有报道说,曾有一女生在校不知如何煮鸡蛋,只好哭着握着两个鸡蛋回家,这样可笑的事情居然是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奇怪吗?不奇怪!有这样的教育,就会有这样的孩子。
温室里的花朵是弱不禁风的,大自然中的树木才能经受狂风暴雨。
要回头写读后感时,我觉得很不容易。因为全书收录的这些家书,可谓篇篇精彩,字字珠玑,做笔记或任何总结概括都有可能损害这部经典之作。所以,在这里我只是记录一些一读该书后的重要印象,以及我所理解的作者所表达的重要思想。
首先,从形式方面看,《家书》让我了解了什么是细致入微,无微不至,严谨认真……相信所有读过家书的读者对这些特点都深有感触吧。根据自己很少的经验,我觉得,之所以能够如此,很大程度因了书信这种表达、交流或写作方式。
只有通过这样的方式,才能有如此涉及广泛、自然舒畅的作品诞生。他不仅谈艺术学习,还谈生活、恋爱,谈做人,谈修养,甚至于儿子写错字,父亲也会“郑重其事”地指出并耐心分析、纠正。也正是这种方式而不是其他方式(如论文,译作),使得我们可以直接地清楚地感受到,着名文艺评论家、文学翻译家傅雷先生做人、做学问的细致、严谨、认真的态度和作风。
如果说《傅雷家书》是一部“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或者经典的“教子篇”,那么,我想首先而这种意义的应当是这种态度和作风。但绝不仅限于此,还有,傅雷先生由于自己的学识、思想而能将任何大事小事阐发出深刻但绝不艰涩的道理,从而给人以启发。
当然,我不认为它仅仅是“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或者“教子篇”,对于像我这样并非艺术学徒(狭义)的读者,这些家书仍不失其伟大。
书中处处闪耀着智慧的光芒,时时给人深刻的开导。其中贯穿始终,我以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关于做人、修养以及学问的关系实为一体的思想。在我看来,这就是重视和强调“一般修养”的重要。在其他信中,这种思想都有出现,比如关于去博物馆、去森林等建议,便是希望通过这些方式提高一般修养,而不是一味练琴、搞音乐。
对我的启发则是,读书只是修养途径之一,另外还应有其他。即使读书,也不应仅限某某学科。一般修养的建立和提高即要求文学艺术,科学、哲学、社会学、经济学,历史诸领域都需阅读。
因为,人生或生活绝不像大学学科分类那么规范齐整。各领域都只是我们所生活的世界的一个侧面,要理解我们生活的世界以及我们自己,广泛阅读是有好处的。其实我早就受了毛泽东的影响而这么要求自己了。
除此之外,其他比如,关于感情(激情)和理智的关系,应当以理智控制感情;常以星际或宇宙的视野看待人生的一切事物,因而明白人的局限性等等,皆为真知灼见,无不闪耀着理性的灵光!以上便是一读《傅雷家书》后的一些感想。
所谓“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读后感只能记录我的一部分收获,更多的则写不出来,而是要融入身体。本来读后感、读后感之类就是手段而已,理解并践行其中的道理才是最后目的。
去年寒假,我有幸读到了老舍先生的小说《骆驼祥子》,真是深有感触!小说的主人公祥子是农民出身,为生活所迫,跑到城里当了拉车夫,刚开始的祥子信心满满,一心想攒钱买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但是一次次的失败,让祥子遭受了沉重的打击,最终他意志消沉,自暴自弃,形似行尸走肉,一步步走向堕落。
轻轻掩上书本,我忍不住落下了眼泪,我怎么也没有想到,祥子的结局会是如此的悲惨,记得刚翻开这本书,看到那忠实憨厚虽然贫穷但善良、要强、有理想,并为理想地实现吃苦耐劳的祥子时,我想,祥子一定会拥有自己美好而幸福的生活吧!他会攒钱买上自己的车,买上一辆又一辆的车,甚至会有一个他自己的车厂!却不知,我只是用现代人的眼光去看待祥子,却忽略了祥子生活的一个黑暗腐朽的时代。
在那个黑暗的社会中,上层人多是冷酷无情,下层阶级的贫苦大众饥苦相交,人们思想愚昧,精神麻木腐朽。因此,即便祥子多么地老实,善良、要强、努力,又有什么用呢?他看透了穷人的命,要么穷死,要么饿死!他拉车又有什么用!迟早都是死路一条!穷人永远都是受苦的命!
祥子没有了自己的理想,他变得懒散,开始投机取巧,他无恶不作,甚至去和老弱妇孺争夺食物!以前的那个善良,勤快的祥子哪里去了?他已经死,在没有公道的社会中死了!现在的祥子是另外的一个人!一个脏兮兮,不顾体面的祥子,一个坏嘎嘎的无赖。
虽然祥子在最后故事结束时并没有死,但跟死了又有什么两样呢?我并不满意这个结局,祥子原本应该华丽的人生,到头来却好像只是上演在旧社会的一场普普通通的悲剧!就算祥子死了,死在街头恐怕人们也不会惊怪,在旧社会,这不过就是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情,人们只会当作是死了一个乞丐——恐怕连乞丐也不如,穷人的命连一条狗命也比不上。
若是祥子生活在我们现在这个社会,凭他的努力,凭他的善良要强,凭他的忠厚勤奋,祥子还会落得如此下场吗?不,肯定不会!祥子会自食其力,他会实现自己的理想,他会有一个快乐圆满的人生!
祥子的命运是悲惨的,因为他生活在那个黑暗的社会里;我们是幸福的,因为我们生长在这个伟大的时代。我们拥有实现人生理想的优越条件,那么,我们为什么不为之努力呢?
海伦·凯勒被称为“人类意志力的伟大偶像”,她是不幸的,出生仅19个月就被病魔夺走了光明和声音。但是幼小的她并没有放弃,依然保持着对生命的热爱,也正是这种从天而降的厄运和永不屈服的抗争精神成就了她。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一篇写成于1933年的散文。文中讲述了作者虚构自己有三天的视觉以及要做的事。第一天她奉献给了有生命和无生命的朋友;第二天她看到了人与自然的历史;第三天她进入城市,来到了为生活奔忙的人常去的地方。“把活着的每一天看做生命的最后一天”,她没有把时间花费在遗憾和热望中,而是做了许多有意义的事。这本书震撼了全世界亿万读者的心灵,改变了万千人生。
孟子曰:“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对苦难的不同态度往往导致了我们的不同命运。人生就像打开的潘多拉盒子,一路上要有无数的困难降临,但是苦难筛选留下的也是最重要的东西——希望。
不到最后,任何时候都不要放弃希望。成功根本没有秘诀,如果有,也只有两个,第一个是坚持到底,永不放弃;第二个就是当你想放弃的时候,请回头再照着第一个去做:坚持到底,永不放弃!面对失败时,请永远记住一个信念:失败的本质就是这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失败,只是暂时没有成功,只要不服输,失败永远不会是定局。
没有战胜困难的决心和勇气,就不可能获得成功。一个人奋斗目标的高低,是与可能遇到挫折的大小成正比的。正确的人生理想,会使人在黑暗中看到光明,在平凡中看到伟大,在困难和挫折中充满信心和勇气,在暂时的失败中看到胜利的曙光,知难而进。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不可以被征服。海明威说过:“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在他的《老人与海》中,主人公桑提亚哥就是从来不放弃希望,永不屈服的典范。也许他似乎是失败的——鱼被鲨鱼吃光,可他在作者眼里,在读者眼里,他就是一个胜利者,一个令人肃然起敬的成功者。
人生会出现许许多多的挫折,不要怕,更不要迷茫,正是因为挫折的出现才让我们更珍惜成功后的感觉。好好珍惜生命中的一切,别让你的人生旅途留下一片空白。
暑假里,我阅读了一本世界科幻名著——《海底两万里》。这本书语言生动幽默,情节引人入胜,让我爱不释手。
书中的重要人物有“鹦鹉螺”号的船长尼摩,在我看来,他真是一个怪人。还有教授阿龙纳斯以及他忠实的仆人康塞尔,最后就是与教授他们一起被困在“鹦鹉螺”号上的“鱼叉王”尼德·兰。
《海底两万里》描绘了主人公们在大海里的种种惊险奇遇。它给我们讲述了被人们误以为是海怪的“鹦鹉螺”号潜水艇的神出鬼没,政府派出了舰队去追逐这个神秘海怪,结果受到了“鹦鹉螺”号的攻击,教授等三人被迫逃到了“海怪”里头。与世隔绝的尼摩船长把他们当做俘虏,随后又成为了朋友,但不允许他们离开这艘潜艇。惊险刺激的故事也就开始了。
在“鹦鹉螺”号的海底环游旅行中,他们遇到了土著人的追逐、章鱼的袭击,但是他们都一一克服了。最终,“鹦鹉螺”号遇到了大漩涡,于是这艘潜水艇就从此消失了,包括尼摩船长和船员们在内,只有教授他们三人幸免于难,被一个渔夫所救。
《海底两万里》是一部惊险而又引人入胜的小说,又是一部关于海洋的百科全书。作者凡尔纳有着丰富的海洋地理知识,在小说的情节之中,很自然地向读者介绍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的海底景观。此外,还介绍了海底狩猎,参观海底森林,探访海底的亚特兰蒂斯废墟,打捞西班牙沉船的财宝,目睹珊瑚王国的葬礼,与大蜘蛛、鲨鱼、章鱼搏斗,反击土著人的围攻等等惊人情景。更重要的是,小说以丰富的想象力,大胆新奇的幻想和逼真、生动的描写让我有身临其境质感,仿佛在惊险曲折的故事情节中,跟随主人公一起经历各种壮观场景。
作者把小说中的尼摩船长等人物塑造得栩栩如生,让人难忘。我最喜欢的就是“鹦鹉螺”号的船长尼摩,他的沉着与冷静,尤其值得我学习。每当遇到危险时,他总能想出办法,快速而又正确地解决问题。这让我联想到自己,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或挫折时,我也应该不慌张、不放弃,而是沉稳的应对。当然,前提就是要有丰富的知识和经验的积累,正如尼摩船长所拥有的海洋知识和航海经验那样。
一百多年前,凡尔纳在《海底两万里》中畅想的场景,很多都已成为现实,也在激励着中国人,向探索海洋宝藏前进。听大人们说,我国“蛟龙探海”工程之“蛟龙”号载人潜水艇已经在2011年8月1日成功下潜到水下5188米,能在海洋深处探寻海底生物及大量的矿产资源等,为人类管理和利用海洋资源提供了必要的知识和经验。我期盼着,不久的将来,我也能乘坐载人潜水艇,体验海底世界的多姿多彩。
近日,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读了《西游记》后,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西游记》主要讲述的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一路上跟妖魔和险恶的自然环境作斗争,通过坚持不懈的恒心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的传奇历险故事。
书中让我最佩服的,是孙悟空;书中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孙悟空三打白骨精》。话说唐僧师徒前往西天取经,到达宛子山。妖魔白骨精想吃唐僧肉,于是两次施魔法变成村姑和婆婆,前来诓骗唐僧,却都被孙悟空识破。可是白骨精不死心,最后又变成白发老翁前来寻亲,但还是被火眼金睛孙悟空识破,不顾唐僧念咒阻止,挥棒将假老丈击毙。白骨精化作青烟逃了。唐僧误会孙悟空,以为他平白无故三次伤人,佛法难容,怒而逐走悟空。悟空苦苦哀求师傅,让他留下来。可是师傅不答应,孙悟空只好无奈暂时回到花果山。悟空走后,唐僧师徒就中了白骨精的_计,被白骨精将唐僧和沙僧掳去,猪八戒在与白骨精的混战中逃出,急忙奔到花果山,略施计谋,智激美猴王。悟空救师心切,不念前怨,毅然下山,变化老妖,巧入洞府,一番激战打死白骨精,师徒四人愉快上路,继续西天取经。
看完这个故事,我更加佩服孙悟空了,他那种不计较,知恩图报的精神值得所有人学习。他虽然出了很多力,却从来不向唐僧邀功,为唐僧西天取经立下汗马功劳。虽然他也遇到过挫折,可是他从不放弃。唐僧由于是出生佛门,所以特别有爱心,不想伤害任何东西。猪八戒呢,他性格温和,憨厚单纯,有时也很英勇。他对师兄们的话言听计从,对师傅忠心耿耿,是个被人们喜爱而且同情的喜剧人物。沙和尚在保护唐僧西天取经路上,任劳任怨,忠心不二。别看他平时默默无闻,可是每次到了最后的关头都是他来稳定局面。
《西游记》给我的感想有太多太多,甚至又联想到了许多,它被评为四大名著之一,可谓是当之无愧啊!《西游记》,这颗在历耀眼灿烂的明珠,正闪烁着金色的光!
风花雪月之事,假假真真之幻,有无之乱。或许没有战三国的雄伟壮观,或许没有水浒汉的忠义情深,或许没有梦西游的虚幻迷人,但红楼有着一种千古不变的发人深思。
《红楼梦》乃曹雪芹先生之心血之作——“批阅十载,增删五次”。本书贯用北京方言,看官可透过表面用心观察到曹雪芹先生极力反对封建思想,批判封建腐朽。读红楼,令人叹为的可不仅仅是家族兴衰史,还有种种风流事,种种风流情。
“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这木石前盟,那金玉良缘,勾出了一段段风流俗事。林黛玉本就是多病身,幼年丧母,寄身于外祖母家中,少不得处处留心、小心多疑。而表哥贾宝玉又是个“只爱在女儿们身边的”。两人一见如故,更少不了些冤家琐事。她是一向娇弱的林妹妹,他是始终爱女儿之洁的宝哥哥。他们日夜相伴,情味相似,厌恶世俗。宝黛之恋缠绵辗转,可最后,也不过是“卿于新房花烛中,余则凄然焚稿末。”
身带金锁的薛宝钗是位极符合封建思想的女子。待人宽厚,不得罪他人,脾气和顺。可也正因为与林黛玉性格的反差,造就了一系列的悲剧。封建包办婚姻不仅没能为贾宝玉带来幸福,还让他经历了生死离别。薛宝钗从小灌溉封建妇女思想,时刻铭记着“女子无才便是德”。这一场所谓的婚姻,亦是悲剧。
有的时候会产生一种错觉,《红楼梦》前几十回是一场美轮美奂的精神盛宴。元妃省亲建大观园,何不宏伟?元宵众人同乐猜谜,何不愉悦?林黛玉等人起诗社,何不自在?可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衰老往往都是从那最繁华的一瞬开始的。这一切都如一场梦,家族兴衰的梦,讲述封建礼教的梦。过眼云烟。烟消云散。最终,大观园的繁荣仅仅止步于过去。
张晓风曾说过,人生有三恨,一恨海棠无香,二恨鲥鱼有刺,三恨红楼梦未完。《红楼梦》不仅是一本讲述四大家族由兴到衰的经典之作,而且,在更多人眼里她就是对某一个时代的回忆,能触发人心底的温情。“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黛玉葬花,葬的不仅是桃花,还有她寄人篱下的惆怅。红楼,梦一场,到头来,惹得那人憔悴。
辗转红楼,忘不了伊细泣独怜,忘不了伊焚稿断痴情,忘不了红楼一瞬却终究梦一场。
手棒一本《文化苦旅》,随着作者的笔触在字里行间中游历了大半个中国。旅行结束,本应陶醉于祖国的壮丽山河、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然而我却无法使自己陶醉,心头莫名地涌出一种苦涩的感觉。我一直对《文化苦旅》中的“苦”字百思不知其义,起初认为无非是指旅行的劳苦,现在才发觉这实在过于幼稚的理解。其实,苦于身无所谓苦,苦于心才实为苦。作者曾感慨:“文人似乎注定要与苦旅连在一起。”我以为,这乃是文人的财富。苦涩过后总会留下一丝回味,对历史的感悟,对文化的理解,对人生的思索,全部融在这苦涩后的回味中了。
秋雨先生说:“如果说人生是一条一划而成的线,那么具有留存价值的只能是一些点。”是的,人生无非是漫长历史的一个缩影。历史从古代走到今天,还要继续走下去。历史的足迹却成了无数人一生的执著追求。历史的魅力便在于它的足迹总是隐藏在山水之间,难于寻找。所以没有博大的历史情怀,深厚的文化内涵的人是永远不会找到这些无价之宝的。无疑,余秋雨教授是“探宝”的胜利者,他的收获便是这本《文化苦旅》。
《文化苦旅》带领着我在历史长河中漫游。我们面前出现曾在历史舞台上演出过的一幕威武雄壮的活剧,一个个伟在大的人物出现了,他们的身上体现了中国文化的良知和高尚的人格,但他们中的多数还是逃脱不掉那悲剧性的结局。我的心被打碎了!但这破碎的心却真的读懂了中国文化。当莫高窟出土了大批极具研究价值的敦煌文物时,人们在为历史喝彩。然而历史却上演了一幕极其荒诞的闹剧,让外国人大摇大摆地将一本本一箱箱的珍贵文物搬到了他们的博物馆里。或许历史是要故意磨砺一下那些过于执著的历史学家们,让他们只能凭借外国博物馆提供的微缩胶卷来研究生长在中国的敦煌学。啼笑皆非的同时,我们不得不反问历史,这种磨砺的代价是否太大了?当然,这部历史更多地留给我的是对人生的思索。
“对历史的多情总会加重人生的负载,由历史沧桑感到引发出人生沦桑感。”这是作者的感叹,也是对读者的启示。人的一生也是一段历史。人生之路是弯弯曲曲;回头看一眼留下的足迹,自豪的同时难免感到一丝惆怅。因为无论你拥有多么辉煌的成功,却总会留下这样或那样的遗憾。作者在山水之间跋涉是为了录求历史的足迹,文化的灵魂;我们在生活中跋涉则是为了录求人生的真谛。
读过《文化苦旅》,留下了苦涩后的回味;那么度过漫长人生后,我们又将留下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