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了几个晚上,将余华的《兄弟》看完了,突然有了写点什么的念头,书中最让我感动的人是宋凡平,宋凡平一出场就镇住了我。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兄弟》读书心得体会精选10篇,方便大家学习。
以前读过余华的《活着》,看了心伤至极。人在不幸的时候看一看,也就觉得幸运了。《活着》文风朴实,语言紧凑,娓娓道来如吮苦胆,汁液入口流入身体,沁进心田,久久地浸润泡脬了人类的良知,心酸和同情伴着眼泪一汩汩涌出,好一个“惨”字了得。
《兄弟》一样的惨,但不那么严肃,让人联想到“三毛流浪记”。“三毛”是一个人苦,《兄弟》是哥俩一块儿苦,共同的是一种漫画版的讽刺风格。“三毛”儿童元素多一些,《兄弟》成人色彩重一些,而且是“重口味”。
《兄弟》是余华沉寂10年之久的著作,一出生就倍受关注,可也是“两重天”境界。一方面是普通读者的万般宠爱,一石激起了千层浪,浪里个浪,各有各的浪味;一方面是专业读者的失声,以及评论界的哑然,偶有发声也着实没什么高度评价,为此还在网上干仗。不过这些已经不重要了,余华作为资深作家,一部《活着》就足以奠基一片粉丝,以后即使随便在纸上画个圈,别人也会研究个因果律和所以然来。
《活着》讲述的是“两个时代”的变化——“十年动乱”和“改革”,这两个时代是“冰火两重天”,权力的翻覆,认知的变革,价值的颠倒,审美的反转,好像一个漏斗倒悬瞬间重新来过;《活着》讲述的是“两个性情”的兄弟,一个憨直敦厚,一个机巧黑厚,在同一个世界里演绎了两种不同的人生。一下子又想起了《绝代双骄》的“小鱼儿”和“花无缺”。
故事的梗概,讲的是江南小镇小青年李光头厕所偷看女人被抓,而十几年前他亲爹正是因此淹死在粪坑,被一男子宋凡平捞了尸体送回。李光头妈李兰后来和丧妻的宋凡平结合,李光头和宋凡平之子宋钢成为兄弟。十年动乱宋凡平被迫害惨死,塑造了一条硬汉好汉形象,催人泪下,令人憧憬。李兰时隔几年去世,两个孩子相依为命,在两个时代动荡下,因一个女人李红激起一片涟漪,李光头奋而直追,却让宋钢接到了绣球。20年后天地一变,李光头风起云涌、富可敌国,宋钢疾病缠身、穷困潦倒,又发生了一些伦乱之事,一曲兄弟情贯穿始终、贯穿生命、贯穿人性。
一部作品诞生自有了其生命,《兄弟》倍受争议自有其道理。无论如何,他看在我眼里也自有我的景象。在我眼里,《兄弟》太污,阴毛占了半部主角,男孩居然性早熟天天蹭电线杆,人造处女膜充斥下半部,生殖器也是时常不离,粪坑也成了小说主战场,在文明世界简直岂有此理。读后感http://m.simayi.net可谁又能说吃饭的比排泄的高尚、口欲的比性欲的纯洁呢?我以为,众生平等的实现,首先是人类器官的平等。一个人连自己身上的器官都得分个三六九等的话,那看待别人自然也是以此标准。所以,一个作家说出“生殖器”有羞涩感的话,那他说“仁义礼智信”也应该是不实在的。
《兄弟》乍看太怪诞,李光头发财致富怪,宋钢为钱隆胸怪,周游忽悠卖处女膜怪,一切给人以梦呓的感觉,可这种感觉却又那么真实,就好像把报纸、电视、手机、广播等媒体的一系列离奇新闻、小广告串在一起,炖个“大烩菜”一样,看的是小说可又像现实,真真假假的加了些浅陋的想象,有时你甚至觉得他的见识还少了点,想象的还没现实的荒谬,有夸张缺真实和深刻。
《兄弟》也着实有些冗长了,构思很厚重,可觉得写得很随性,一发不可收拾,沉浸在想象里一路狂奔,千绕百回万变不离其宗,缺乏了精悍的冲击力,就好像“祥林嫂说惨”,初体验还感人肺腑,后来居然有些麻木了,有点“惨”的2.0版本更新的意思,只是时间有些长。
看完了余华的《兄弟》,很多人呢都有这样一个共鸣,是时代错了还是我们错了?这个问题很难说,对与错在与我们个人怎么看待,也许带给我们的并不全是绝望,关键是看我们有个什么样的心态,用一个什么观念去看,李光头和宋钢小时候的兄弟之情表现的更为真切和感人。下一部是他们都长大了两个人相依为命,如果没有林红的出现,他们也许会一直好下去。在他们兄弟两人和林红之间体现了英雄难过美人关。但是他们在最后的结局中至少也是醒悟了,也许最终所要表达的只有作者本人最清楚,留给我们读者的就是无限的思考和感慨,这未必不是一个好的结局。
很多时候,我们总是要经历许多无法选择的命运,和命运讨价还价,不是妥协就是胜利。有时候,作为一个挣扎在底层的小人物,或许是幸福的。也许生活就是在爱与恨,笑与泪,欲望与压抑,挣扎和打击之间艰难向上,这是我们本质上都无法选择的,只能默默彼此祝愿一路走好!
《兄弟》这部作品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之一,讲述了江南小镇上一个重组家庭的两兄弟李光头与宋钢在十年动乱那个物资匮乏,动荡不堪的年代的血泪故事。
宋钢的父亲宋凡平是一个善良勇敢有担当的男人,李光头的母亲李兰老实本分又有些怯懦,宋凡平善良热心肠,高大威猛,篮球打得好,干重活信手拈来,这一切足以使因为自己丈夫种种流氓行径而不敢在乡亲面前抬头的李兰心动,两个家庭自然而然重组到了一起。李光头与宋钢两兄弟的故事开始了。后来十年动乱爆发,曾经以一记惊世骇俗的扣篮而名满全城的宋凡平最终没有扛过红卫兵的折磨而倒下,生病去上海看病的李兰在医院门口呆了一天没有等到自己心中的英雄宋凡平的到来,等待她的只有小镇汽车站上已经有些许斑驳的大滩血迹。李兰对宋凡平的爱深入骨髓,小镇的习俗是丧夫的女人一个月不能洗头发,最长半年不洗,但是李兰整整七年没有洗头发直到她死去前夕,在澡堂子洗完澡之后,原本看上去黝黑的长发瞬间变成了满头银丝。甚至连李光头都差点没认出来自己的妈妈。李兰这个沉默寡言又怯懦的小镇女人用自己的方式祭奠来之不易却悄然即逝的爱情,令人钦佩动容。
这本书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来读,读完之后,喉头哽咽,思想澎湃,不忍再读第二遍。读的时候好想自己能穿越到那个年代,帮助宋平凡和李兰脱离痛苦,可是自己仿佛跟他们隔了一个大大的空气薄膜,只能眼看着他们从一个痛苦走向另一个痛苦,他们看不见我,我泪眼婆娑的告诉他们我无能为力。
那个时代造成的人的悲苦,我们无法评说,但是我从中看到了人性,善良的,恶毒的,自私的,懦弱的。文中尤其以恶毒自私为最甚。那时的风向瞬间万变,原本相安无事的邻里,相交甚好的朋友,在一点点的导火下,立刻就变成了打击迫害的双方,人人为了自卫,随时都能变成恶魔。我始终认为善良是人最高贵的品质,余华通过荒诞怪异的手法让我们看到了人世百态,而善良就像冬日的阳光,温暖着人心,最终狂风大雾都会散去,时代之后,躁动的人都会平静。
余华让我看到我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美好,虽然还是常常为很多事情发愁,但是我不用为了能够活着而费尽心机,不用为了一口吃的违背道义,我还能够用我的些许力量去帮到别人,我还能保持着自己的善良保持自己的本心。
感谢余华深邃而犀利的文字,让我的精神感受了一次狂风暴雨的洗礼,而后又让我看到了彩虹,回到了这个温暖的世界。
我应该是几年前已经度过几章《兄弟》的,只是后来有别的事,搁下了。因为读的是电子书,后来换了手机竟然连书的名字也忘记了。昨天浏览书籍的时候,又让我看见了这本书。余华的作品,我想,一定是可以好好读的。
故事是从李光头抱着宋刚的骨灰盒回忆开始的,镜头一下将场景切换回到了十年动乱前的中国南方的一个普通乡村小镇--刘镇。十四五岁的李光头是个典型的游手好闲的少年,他的母亲每天在工厂里反复被批斗,因为他有那个时代特有的一个头衔“地主婆”。随着李光头在茅坑里偷看女生屁股被大肆宣扬,他的母亲李兰生活的期望和勇气再一次被无情的打击。她由那个虽然被周围的人折磨得遍体鳞伤,但是因为对宋卫平的爱和崇拜而勇气满满的女人,一下变成了泄了气的气球。镜头再往前推7年,那时候宋卫平还是一个年轻有为的中学教师,妻子去世的他,爱上了同样丧偶的李兰。为了爱情,面对周围异样的目光他们勇敢地走到了一起。李光头和宋刚两个懵懂的儿童,因为十年动乱的原因不能上学,整天在镇上逛来逛去。随着十年动乱的发展,宋卫平被停职、开始批斗,和他有私仇的人乘机开始对他进行攻击。。。直到他被打死。情节让人痛心。
作为一个七零后农村生人,我没有机会亲眼目睹那个时代。庆幸的是,我的老家,十年动乱的时代也是相对平缓的,我听父母讲过,当年也就是村里的一个地主成分的人被戴了高帽、游了街,并没有受到武斗迫害。作者以小说的形式,揭露了当时社会的丑陋,人性的丑恶。同时,随着剧情的发展,迫害别人的人,又变成了被迫害的人。真正是一场人间悲剧。生活在炼狱中的宋卫平,面对年幼的两个孩子,始终乐观、积极,也让孩子们幼小的心灵,少承受了哪怕一点点的刺激。
今天的人们,看着小说中主人公们悲惨的遭遇,我想不仅仅是感同身受,更需要全社会更多的反省和思考。人性本恶,没有完整社会体系的制约,把恶装到笼子里。那么这种恶,比野兽可能更让人恐惧。
读完了全书,自己怅然若失,好像一下子从刘镇走了出来,一张张熟悉的面孔,一声声熟悉的声音,随着我的离去消失在了身后的刘镇,从十年动乱到新时代,李光头和宋钢一个地痞流氓,一个书生意气。两个从小相依为命的兄弟随着社会的潮流走着不同的路。
李光头作为人们眼中的笑话,一步一步成为了一个商业巨头,宋钢是所有人都羡慕的人,他娶到了全镇最美的女人,是所有刘镇上男人羡慕嫉妒的目标,宋钢老实忠厚,固执倔强,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最终过上了最为平凡的生活。
李光头睡了无数的女人,最后包括为了林红而去做了结扎手术的林红,但李光头一生没有过恋爱;宋钢和林红结婚,两人相爱,宋钢爱林红,林红爱宋钢的心从没有变过,然而宋钢卧轨自杀的时候,林红正躺在李光头的.身下。
上天是公平的,你得到什么就一定会失去什么。从宋钢和李光头小时候第一次跟着双方父母见面,到两人相依为命,再到宋钢知晓一切卧轨自杀,李光头和林红睡在一起时,两人的兄弟情依然没变过;林红一个所有人心中纯洁的仙女,历经一生,最后成为红灯区的林姐,然而她这一生永远只爱着一个人—宋钢。
全书充满了讽刺讥笑,人情冷漠,世态炎凉,人言可畏,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命运,也许早就忘了最初的坚持,然而有些事永远埋在心底。
有很多话本来想趁此说出来,然而实在是不想写下去了,突然觉得没必要写,我没有什么文学水平,上学的时候写个作文都胡言乱语,语言混乱,与其丢人现眼,还不如就此打住。如果有机会,一定要读一遍《兄弟》。
因为你的竭力推荐,我找到了余华作品集。
他的长篇小说:《活着》被改编成了电视连续剧《福贵》,这部电视剧前两年播放的时候倒是全看过了,但福贵及家珍的命运及最后的结局,让我感到世事无常和压抑,感到活着的悲哀与无奈;但富贵无论穷困与富裕时的乐观心态却最适让我难忘和感动,当经历过穷与富,乐与悲,人生到最后还剩下什么?
一见面就不停提起的,故事梗概看完后依然是同样的的压抑,你与这两部小说的精神契合点究竟在哪?如此压抑又悲凉的人生,难道这也是你最新心境的写照吗?内心真的有点排斥了,我不太喜欢给孩子看这种题材的书籍,也许是自己内心深处对于过去或者人生苦难的深深抵触吧!
网络上评判还好的短篇《世事如烟》更是看得一头雾水,那种如呓语般的情景一直让我云里雾里,感觉就像回到鲁迅时代的笔下,全然进入到鲁迅《人血馒头》的情景中去,那种压抑更让我喘不过气来,我想,这种小说也是我所讨厌的,我又会如何将这些东西买给自己的孩子看呢?
但他对余华的念念不忘,还是让我硬起头皮找到四部长篇的第三部《兄弟》,也许多看几部才能真正理解作者文字的真正内涵,真正能理解他为何如此钟情于余华的作品甚至要将其全集买给女儿的想法吧!
打开《兄弟》真的是一个正确的决定,从昨天晚上一直到今天上午,我一口气读完了这部小说,到现在也意犹未尽!这部小说真正反映了一个人在社会快速变革的社会大背景下,人的观念想法整个社会的道德观甚至于人性的最原始善良忠厚在这种背景的下的冲撞与变迁,而我们这一代人,又何尝不是如此?大多数人接受了如同宋刚那样的正统教育,却一样摆脱不了自己悲剧的命运;反而不按规则行事,不照牌理出牌的李光头,曾经被人看不起的混混,最后却成了时代的宠儿。这是时代的悲哀,还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也许教育更应该是解放时代套在成人及孩子身上的枷锁,而不是给她套上更多圈套甚至是模子,让他或者她在社会的变迁中无法很好的适应而不得又成就一起时代的悲剧!我们又何尝不是如此?我们每一个人都不是西西弗,我们只是我们自己,只为自己这么短暂的一生服务!而不是背负着太多的枷锁前行!
《兄弟》读书心得体会7
偶然间读到余华的长篇小说《兄弟》;余华是中国享誉世界的当代作家,作品获得过法国、意大利、德国等国的文学奖。这《兄弟》确也吸引人,本想着消遣着慢慢看吧,结果看着看着就欲罢不能,五十多万字,三天看完。之前刚看了好些明清时期的长篇小说,暗自发誓:长篇小说暂休矣,否则,有损健康,一拿起来就放不下,非得一气呵完,搞得眼也花了,脖也僵了,腰也酸了,长此以往,岂不废了;没记性啊,抓起个《兄弟》就将那暗誓抛去了九霄云外。
话休饶舌,分享一下这部作品的特色吧:那笔法甚是不同寻常,除了着重描写暴力、血腥、丑陋这些人类现实的阴暗面,竟然还有肮脏,而且是极度的肮脏,比如:像雪花点密集的苍蝇,臭气冲天的大粪坑。
作者毫不惜笔墨地细致描写渲染营造这样的情景,看得我特么阵阵作呕,简直是挑战我的心理极限。好在磕磕碰碰地闯关后,感受到的仍是作品的魅力—透过阴暗反衬出阳光的温暖,透过非常态、非理性反衬出智慧、理性的可贵;看似荒诞不经的故事,却深刻反映着剧烈动荡时代中人性的美与丑。
看完了余华的《兄弟》,很多人呢都有这样一个共鸣,是时代错了还是我们错了?这个问题很难说,对与错在与我们个人怎么看待,也许带给我们的并不全是绝望,关键是看我们有个什么样的心态,用一个什么观念去看,李光头和宋钢小时候的兄弟之情表现的更为真切和感人。下一部是他们都长大了两个人相依为命,如果没有林红的出现,他们也许会一直好下去。在他们兄弟两人和林红之间体现了英雄难过美人关。但是他们在最后的结局中至少也是醒悟了,也许最终所要表达的只有作者本人最清楚,留给我们读者的就是无限的思考和感慨,这未必不是一个好的结局。
很多时候,我们总是要经历许多无法选择的命运,和命运讨价还价,不是妥协就是胜利。有时候,作为一个挣扎在底层的小人物,或许是幸福的。也许生活就是在爱与恨,笑与泪,欲望与压抑,挣扎和打击之间艰难向上,这是我们本质上都无法选择的,只能默默彼此祝愿一路走好!
从我家去轻轨站要经过一条小路,仅够行人和自行车通过的小路,是俊彦mm家的所在地,也是众多小商小贩兜售地摊货的场所。
众多地摊货中,唯一能让我目光做短暂停留的是地摊书籍,地摊书籍是流行书的风向标,虽然不买,但是常常驻足观望一下。
最近一段时间经常看到小贩们在兜售余华的《兄弟》,心中暗暗记住了这个名字。可巧今天在图书馆看到有这本书,就借了回来,一天消灭掉。
“余华是个鬼才”,以前的一个同事如是说。
虽然我不认同那个同事的为人,但是这句话我一直记在心里,我只看过《活着》,《兄弟》是我看到的余华的第二部作品,我不得不认可那个同事的判断,是正确的。
故事从偷看女人屁股开始,从李光头这个小流氓,扯出了他的父母,他母亲和他继父之间的情感,他的兄弟,一段灰暗的记忆。
对于偷看屁股的描写让我捧腹,对于黑色的描写让我颤栗,而对于父母亲人兄弟之间的情感描写,则让我一次次的动容,人性,真情,宿命,历史的洪流,这里应有尽有。
不由得赞叹,鬼才就是鬼才,偷看个女人屁股也能扯出那么大一坨来。
我等不敢偷看女人屁股之流,看来是不会有什么出息了。
宋钢对李光头说:“李光头你以前对我说过:就是天翻地覆慨而慷了,我们还是兄弟;现在我要对你说:就是生离死别了,我们还是兄弟。
这本书看得我真是哭哭笑笑啊。
李光头和宋钢,他们的父母是二婚在一起的,他们也有过很幸福的生活。可那时候的日子苦啊,让他们早早就体会到了人间各种的的酸甜苦辣。他们亲眼看着父亲被别人打死的尸体就躺在马路中间,很多路人们也是不想管这闲事。
兄弟俩的性格完全相反,宋钢沉稳爱读书,李光头看起来是吊儿郎当的,但俩人的心却在一起。李光头当上厂长时,宋钢亲手为兄弟织了件毛衣,上面有一只帆船,上面写着“远大前程”。
最后的.结局我觉得是挺悲伤的。没有了兄弟,李光头的生活也没什么意思了。
其实这本书我最喜欢前半部分,宏大的叙事,余华像拍电影一样向我们一一到来,语言风趣,读起来却悲伤。后半部分就觉得没什么意思了,觉得有点啰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