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廉洁从教心得体会5篇

| 陈惠20

廉洁从教不仅是教师有效地对学生进行教育的良好人格条件和内在基础,而且对社会风尚文明的倡化也是有重要意义的。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廉洁从教心得体会,方便大家学习。

教师廉洁从教心得体会5篇

廉洁从教心得体会1

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通过不正当的手法来获取钱财,既是不道德的也是教师所不能为的。“廉是教的根本,洁是学的楷模。”“教人先做人,万事廉为先。”教育家们的话是真理也是动力,我要象我们的师表典范、严以律已的著名教育家吴玉章先生曾告诫的那样:做一个“以身作则”来教育人的平常人,做一个真正“两袖清风”的人

人们都说:“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崇高的职业”。教师是受人尊重的,因为他是人类文化、文明的传播者,因为他的职业是神圣的,担负着培育下一代的艰巨任务,因为他是人师,是人之楷模。然而,近年来,由于社会中不可避免地有腐败现象和拜金主义思想的存在,教育行业这块净土也随之受到了影响,出现了一些为师不廉的现象。教师要恪守自己高尚的职业道德,保持廉洁从教,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作为一名教师,要抵制各种诱惑,树立高尚师德,做到廉洁从教,首先要从我做起。

第一、要发扬奉献精神,淡泊名利,把教育工作作为一种崇高的事业放在首位人民教师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不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明确要求。教师工作的性质是教书育人,而不是重利的商人,应该是甘于清贫和淡泊名利。如:全国优秀教师陕西省延长县下西渠村王思明,放弃很多能够走出深山、挣大钱、出名的机会,几十年如一日,无怨无悔的扎根山区教育事业。他为了改变黄土高原几代人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贫穷面貌,用自己热情和道德责任感和学生一起勤工俭学,不但改变了学校的校园环境,而且也教会了学生一技之长,在劳动中培养了孩子们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意识。王老师这种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当前,虽然教师的工资水平比起有些行业来还有些差距,但尊师重教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党和国家把尊师重教作为振兴教育的措施,扎扎实实地提高教师的待遇和社会地位。我们每一位教师都应摆正自己的心态,树立正确的幸福观,提高自己的认识能力,不断改造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把教育工作作为一种崇高的事业放在首位,淡泊名利,乐于奉献,为世人做出表率。

第二、要渗入情感态度,公正执教,用无私的爱关怀每一个孩子,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要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做到公正执教,这是廉洁从教的基础。教师决不能因学生性别、智能、家庭状况、学生家长等差异而采取不同的态度和情感模式。教师从教的公正性,充分反映了教师人格的崇高性。就拿如何对待“差生”来说吧,“差生”一词,从教育者口中说出,也许不会有什么不自然,但对于学生而言,抹杀了多少学生的自尊心、自信心、自强意识,造成了多少自感卑微、自暴自弃、自我封闭的遗憾。也许他们原本的爱劳动、乐于助人、心灵手巧、组织能力强等闪光点就在你不经意间的一个否定性评价中丧失殆尽,再也无法找回,成为教育工作者罪过大焉。对转化后进生,我们一要有爱心,二要有信心,三要有耐心。仔细分析学生存在的问题,找到学生身上哪怕是很小的一个闪光点,多加表扬,拉近学生与教师之间的距离。同时,还要针对不同学生的不同问题,对症下药,积极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其实,只要我们用爱心、宽容、理解、人文关怀去善待孩子的每一点错误,适时表扬、鼓励,教给孩子做人的道理,相信每一个孩子都是会取得成功的。

第三、要坚持清廉自守,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非正当利益的诱惑教师廉洁从教,除了法规约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引导外,主要靠教师用廉洁的标准来进行自我约束,自觉保持清廉纯洁的作风,这是廉洁从教的最深厚的思想基础。但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下,我们教师队伍当中,有少数人也被一些诱惑所迷惑,自觉不自觉接受了学生和家长貌似恭敬地给的一些钱物,或进行有偿家教,或直接、间接地向学生出售学习用书等,违背了教师应有的职业道德,损害了教师的形象,降低了教师的人格,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这与湖北山区的胡安梅老师,一家住在四面透风的土房里,家境贫寒,没有条件改善生活,但她毫无保留地把自己极少的工资捐献出来,为学生交学费、买书本的精神是格格不入的。要使学生、家长、社会出自内心深处发自真心的对教师的敬仰,使他们的目光和心里对教师充满着希望,教师自身就要抵制不良风气和腐朽思想的侵蚀,加强自律,摒弃非正当利益的诱惑。从小事情做起,不取一点一滴的不义之财,不索一针一线的非法之物,做到“慎独”。总之,教师只要具备了辨析是非的能力,有顽强的抵制能力,就一定能保持自己廉洁从教的道德行为。

廉洁从教心得体会2

所谓廉洁从教,是指教师在整个从教生涯中都要坚持执行廉操法的原则,不贪学生及家长的钱物,不贪占公共和他人的钱物,不染社会上出现的一些贪、贿、欲等恶习,始终以清廉纯洁的道德品行为学生和世人作出表率。大家知道,“廉洁从教”不仅是党和人民对教师的严格要求,也是教师“教书育人”的人格前提和品德基础。那么怎样做到“廉洁从教”?笔者亦从“学”、“守”、“奉”、“抵”四方面谈点拙见。

“学”就是认真学法懂法,诚实守信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时事政治是我们教育工作者的头等大事。古人云:“不向前走,不知路远;不努力学习,不明白真理。”的确,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和引路人,如果不认真学法,就不可能懂法,不懂法的人就是法盲,是法盲就不佩做教师。既然做了教师就必须坚持学法。一是要学习国家颁布的新《教育法》、《教师法》以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明确教师应该具备的政策水平和政治思想素质;二是要通过听报告、看录像的形式,学习那些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的先进模范人物的好思想、好作风;三是要从一些反面的人和事件中学会明真理、辨是非、得教训,进而防微杜渐。胡锦涛同志“八荣、八耻”的重要讲话,是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高度阐述。其中“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是给全国人民特别是公职人员提出的更高要求。因此,我们一定要认真落实胡锦涛同志的重要指示,敬廉崇洁,诚实守信,勤勤恳恳做事,踏踏实实做人。

“守”就是坚守高尚情操,为人师表情操即情感操守,指人的坚定而高尚的道德情感和道德品质。高尚的情操是同广大人民利益相符合、同社会进步相一致、同个人道德品质和社会精神文明相统一的。作为一名受人尊重的人类文化、文明的传播者,一名担负着培养下一代艰巨任务的人之楷模——人民教师,就是要坚守高尚的道德情操。因为高尚的道德情操是教师为师的人格前提。唐代文学家、教育家韩愈的名言是:“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他把“传道”作为教师的首要任务。而教师要通过传道来育人,自己必须首先修身养性,思想品德高尚为人,必须做到清廉、洁白,才能对学生言传身教。只有这样,教师才具有为人师表的人格魅力,只有这样,“师道”才能确立,才能教人为真,为善,为美,才能使学生和社会中的人们敬而学之。高尚的道德情操是社会和人民对教师的新要求。教育是用人类积累起来的先进思想和知识、技术来教育后代,承传人类文明,延续和发展人类的历史文化。高尚的道德情操是教师育人的品德基础。教师的教书育人的目的是为社会培育人才,教育和引导着广大青少年学生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道德观向着各个阶层所要求的人才方向前进。当一个廉洁奉公、大公无私、处处时时为他人利益、集体利益、社会利益着想的道德品质的高尚人,是人民教师一生的追求。所以,教师首先应该成为品德高尚、行为端正、学识渊博的人,才能为人师表。

“奉”就是发扬奉献精神,不图回报教师从事的职业是一个造福人类、奉献人生的事业。教师要做好教书育人工作,没有白天、黑夜之分,没有假日、节日之闲。教师要讲授好一门或数门学科的课程,必须付出全部的聪明才智和大量的时间,精力和心血。由此,人们把教师比“蜡烛”,燃烧着自己,照亮别人;比作“人梯”和“铺路石子”,让一批批、一代代接班人从自己的身上攀登到科学的顶峰。这就是人民教师的奉献精神。“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的奉献精神和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蜡烛”精神。以为学生服务为最高目的,以培育青少年成长成人为最大责任,不计报酬,不求索取,淡泊名利,乐于献出,以教为志,以教为荣,以教报国的精神。我还要以国家社会的大业为已任,珍视本职所承担的职责,爱岗敬业,乐于为之奉献自己的青春年华。

“抵”就是抵制不良风气,廉洁自律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们国家在政治、经济、科技方面的确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可也随之出现了一些消极腐败现象。如以权谋私、以职谋私、吃喝嫖赌、行贿受贿、损人利已、弄虚作假、见利忘义以及拜金主义、利已主义等等不良风气。这些消极腐败现象和不良风气还波及到了我们这个曾经认为是“清水衙门”的教育部门。有一段时间,有的学校在乱办班、乱收费,有的个别教师也在外面私自搞辅导。胆子小一点的老师虽然没办班,可也利用他老师的职权,私自为班上的学生订购一些辅导资料,也想从中获得一点蝇头小利。是的,无论是获小利也好,获大利也罢,它毕竟都是不义之财。那么,做为一个人民教师,将如何面对金钱、物质的诱惑呢?笔者认为:首先要明确我们的身上,肩负着“教书”与“育人”的两大重要职责和任务。而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是教师应有的品质,故应具备廉洁奉公的道德自律意识,在金钱和物质面前切莫贪婪,切莫伸手,切莫侵占;其次要在思想上构筑一道牢固的反腐败思想道德防线,拒腐蚀永不沾。

廉洁从教心得体会3

在这之前,一提廉政,总认为那是政府的事,是党政领导干部的事,是社会上的事,似乎与学校无关。我通过学习校开展的“廉洁从教”这本书,才认识到廉政是一种文化,廉政建设不仅仅是党委政府的事,与学校密切相关,与学校中的师生关系重大。

我从这本书中得到了启发是:做人须正己,诚信守法,勿打“擦边球”。特别是我们做老师的必须遵守廉洁从教。具体如下:

首先,教师必须坚守高尚情操,传承和发扬奉献精神。

乐于奉献,是人民教师的精神支柱,教师的奉献精神就是以为学生服务为目的,以培育青少年成才成人为责任,不计报酬,淡泊名利,乐于献出,不重索取的以教为志、以教为荣、以教报国的精神。我国现代教育家陶行知先生,一身执教,持俭守节,他“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就是对教师奉献精神的诠释。他的这种高尚的人格魅力,为学子们所敬重,为学子们所效仿,成为中国现代垂范世人的楷模。他的这种廉洁从教的作风,所产生的道德影响力,深刻地影响了一批又一批学生的道德情感和精神世界,使学生在敬仰之中,默默地产生着思想和行为的自我激励、自我修养和自我改造。以这种情感来对待和坚持献身教书育人的事业,就是人民教师应有的高尚情操。

其次,要正确认识教师职业的苦与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当我们决定选择教师这个职业的时候,就要充分认识到教师职业是艰苦而复杂的,这种职业不会为我们带来任何物质上的富有,但是我们在精神上却是充实的、快乐的。当我们眼看着学生一天天茁壮成长,成为“四有”新人,当我们的桃李遍天下,我们就会产生一种幸福感,一种成就感。这是其他职业无法比拟的,是物质金钱换不来的。正如几十年如一日扎根青海高原的“孺子牛奖”获得者刘让贤说:“我的生命在一批又一批孩子的身上延续,我的乐趣在一代又一代孩子身上寻找,我的幸福在年复一年的教育工作中获得。”因此,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发扬“甘为人梯”的奉献精神,安贫乐教,爱岗敬业。当然,我们也相信,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教师清贫的形象将得到改变,物质待遇会有极大改善,教师兢兢业业,尽职尽责会赢得社会的丰厚回报。

再次,教师要杜绝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上确实还存在着不正之风、分配不公、教师待遇偏低等问题。但教师作为社会上一个思想水平较高的群体,应以正确的心态来认识和对待这些社会问题,以坚定的立场维护教师自身廉洁从教的形象。而不能因为心理上的不平衡就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例如有的教师上课不精心组织教学,课后却大搞补习和家教,收取补课费、资料费,向家长要钱要物,向学生乱摊派,乱收费等等。不仅违背了《教师法》、《教育法》,也损害了教师的群体形象,更为严重的是败坏了社会风气,污染了育人环境,扭曲了纯洁的师生关系。战国时代的大教育家孟子,认为“教者必以正”,为师不廉,师道必坏,师道坏则必误学子。“修身慎行,敦方正直,清廉洁白、恬淡无为”,这是为师立教之根本。

总之,教师要真正承担起教书育人神圣职责,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约束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增强清廉意识,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保证教育的公正和有效。

廉洁从教心得体会4

通过新教师课程的学习,使我明确了依法执教的必要性以及重要意义,使我明确了作为一名教师的职责和法律的规定。在我今后的教学工作中,如何处理好与学校的关系、学生的关系、家长的关系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依法执教在规范了我们自身教育行为的同时,也保护了我们自己的权益。我们按照教育法律法规办事,同时也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的保证,也是我们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保障。

新一代教师应当转变教育理念,把育人放在首要位置,尊重学生的自我发展需求,尊重学生的基本权利。不仅要教授给学生知识,更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积极的价值观,引导学生学会做人,帮助学生学会自主学习,促进学生学会自主发展、自主学习,使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

虽然我从事教育工作仅有短短的几个月的时间,但是我对教育事业的爱却是深刻且热烈的。教师工作不同于其他行业,劳动的对象是生动活泼的孩子们。这就更要求我们要关心学生更多的方面,不传播损害学生身心的思想,不挖苦、讽刺、打骂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把我们所有的爱献给学生们,让学生们在爱中成长,用爱心感召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教师不仅是教学活动的主体,更是学生日常行为的被模仿者,教师日常的举止言行会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进而会影响学生的一生。所以我们要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在日常教学工作中按照依法执教的要求,从学生的角度反思教学方式,充分尊重学生,因材施教,在最合适的时机采取最恰当的方式。不单单着眼于学生的成绩,不单纯以分数的高低评判学生,不戴有色眼镜看学生。了解学生的意愿及接受程度,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我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为依据,规范自己的语言及行为,依法执教,从各个方面都成为学生的优秀榜样,让我教授的每一个学生都能够身心健康的成长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廉洁从教心得体会5

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从依法治国到依法治教,必须加快教育法治建设。加快教育法治建设包括建立完备的教育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教育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教育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教育法治保障体系等;包括各级教育部门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包括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办学、依法治校,把教育改革发展纳入法治轨道,使任何改革发展有法律依据,获得法律保障。在教育领域,主要体现在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对教师的必然要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保障,也是树立高尚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众所周知,‘依法执教’,就是教师要依据法律法规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其含义有二,一是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要在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二是教师要善于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依法执教,要守法,即严格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尊重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关心爱护全体学生,不歧视后进生。学生是未成年人,是受教育者,就难免有这样那样的缺点或问题。尤其是我们在面对差生或所谓的“问题学生”时,更应当选择积极的角色进入学生的心灵中去,帮助他们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制订措施,并建立平等、民主、融洽的师生关系,同时还要有耐心,做好“学生的问题会反复、反弹”的心理准备,再次帮助他改正缺点。众所周知,改正缺点、养成好习惯绝不是一蹴而就的,有的是在经过多次反复之后才能改正的,特别是对十几岁的初中孩子来说,更是如此。如果我们选择消极角色,采取高压政策,动辄对学生发火、甚至打骂,这不仅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学生的心灵,而且你自己也在埋怨、指责、愤怒中受到更大的损害。当学生下一次有不良表现时,你仍未找到解决办法,除了埋怨、指责、愤怒之外依然别无它法,而与此同时,你已经给学生的心理蒙上了一层阴影,进而对你所做的一切都产生反感。接下来,就陷入了恶性循环的教育旋涡,有的教师为此而采取了违法的手段。这样的

事例不是没有发生过在我们的教育系统中。比如,有学生上课开小差,有的老师就罚抄课文;有学生上课不遵守纪律,有的被罚站,有的被赶出教室,有的就被用一些语言在同学面前进行挖苦嘲讽。仔细回想我站在这三尺讲台上的时间里,也有着一些不够合适的行为。

教师违法,法律上的后果自不必说,在教育实践中也与教师自己的初衷背道而驰。这不,学生说教师的行为“严重伤害了他们的心灵”,师生矛盾进一步激化,学生和学校的对立情绪加深。这是教育的失败,是学生的不幸,是教师的悲哀。然而,如果我们心中有了法律意识,树立“依法执教”的理念,尊重学生,这种情况就自然而然的避免了。从而会加深师生间的感情。叶圣陶先生说过:“教育工作者的核心工作就是为人师表”。这在另一个层面上要求我们要依法执教,给学生树立良好的形象。也就是学校要教育教师以身示范,为人师表,以模范行为影响社会,教育学生。教师作为教育者,理当以身作则,遵纪守法,才能教育好学生,使他们成为知法、守法公民。这也是我们教育工作的基本立足点。

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作为一名新时期的教育工作者要主动更新观念,履行《教师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为此,我们要从点滴做起,平日的教学管理中充分贯彻“依法执教”的精神,结合我校的“以人为本”的教育方针,充分尊重学生,多站在学生的角度考虑教育问题、实施教学。依据法律,在适当的时候采取恰当的教育手段。从素质教育入手,不单以考试成绩优劣评判学生,重在特长与爱好,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为培养“四有”新人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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