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地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的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的到来了。他则是将长辈的认同作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将童年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是“猫、狗、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与一只仇猫的故事。作者与猫的关系以及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和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与青年过得好与坏,他都会留给我们回忆。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不管童年与青年的好与坏,长大了的我们都会情不自禁地去回忆他们,因为他们代表着最真挚的情感。年迈的老人,如今因为物质的发展,都会尽心竭力地实现他们童年和青年时候未实现的愿望。而年少的我们,有大把的青春可以任凭我们挥霍,“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宝贵的,高三的我们,更应该紧紧地抓住这仅剩的几个月时间,努力拼搏,坚持不懈,实现我们的理想,进入理想中的学府进行深造。
每当我翻开《西游记》时,总有不同的心情。它在四大名着中,是最生动活泼的,小时候的我读起它来总觉得既过瘾又有趣。但今时今日,不变的是那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我的领悟却变了。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得不同的感觉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对话旁白;有人还研究它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但在我看来,他那曲折的情节中暗藏着人们渴望而不可及的生活理想和人性追求,那就是——自由。
在经历了日复一日个性受约束的日子,廿一世纪的人们都格外向往自由,向往那个自由的化身:孙悟空。孙悟空破土而出,“不服麒麟辖,不服凤凰管,又不服人间王位所约束”,闯龙宫,闹冥司,自花果山上自在称王。可以说已经达到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它的一切斗争也是为了争取自由。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读者一种追求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然而,每个人都明白,在现在,即使是将来,完全的自由终究是不可能的,人始终要受到这般那般的约束。尽管包围着我们的是个受约束的世界,但我们可以让内心尽量变得广阔而幽深,让它能够无边无际、包容天地。
然而,目前社会上还有许多人被一些价值不大的东西所束缚,却自得其乐,还觉得很满足。经过几百年的探索和发展,人们对物质需求已不再迫切,但对于精神自由的需求却无端被抹杀了。总之,我认为现代人最缺乏的就是一种开阔进取,寻找自由的精神。
在历尽时间锤炼的《西游记》中,竟深深蕴含着新世纪人们最渴望的自由精神……我更明白为什么它能够传承至今了。
我有一本非常感人的书——《第七条猎狗》,它令我受益匪浅,懂得
这本书分3个总故事,其中我认为最感人的一个故事是写有关“狼”的故事——狼妻。接下来我就来给大家慢慢讲吧。
一个动物研究所,他们放置在森林里的捕兽铁甲夹死了一匹公狼,半夜母狼来寻找公狼,叫声如泣如诉,叫魂哭丧,猎人“强巴”一听就判断这是一匹将要产崽的母狼,母狼如果产下狼崽没有公狼的陪伴照顾,它和它的孩子是很难活下来的。强巴身边的一位朋友一听,忽然冒出一个怪念头:如果我把大公狼的皮裹在身上,跑去找那只即将分娩的母狼,会怎没样呢?冒名顶替成功的话,我就能走进狼窝,揭开狼的家庭生活的秘密,获得极其珍贵的科学研究资料!
就这样他成了公狼,经过风雨之夜母狼产下了三只狼崽,天亮时,雨停住,他才看见黑母狼的怀里,躺着三只小狼崽,两黑一黄。黑母狼真是一个能干的母亲,不仅自己把脐带咬断,把胎胞剥掉并吃了下去,还把小家伙们身上的血污舔得干干净净。他每天从观察站里拿上一只鸭或者一只鸡,冒充他的狩猎成绩,回狼窝给母狼和狼崽吃,就这样维持了两个月,狼崽长大了。有一天一只金猫想吃掉三只狼崽纵身一跃跳到了离狼崽20米处的地方,就在这时公狼——那个人,从他的腰间掏出左轮枪“砰”的一下,把金猫的半条尾巴打掉了,随后金猫赶紧上了树,不见了。三只狼崽总算脱离了危险。
天气逐渐转凉,狼群聚成了一个大家庭,就在这之前,突然母狼将狼嘴伸向了公狼——那个人,要将公狼置于死地,那个人想,哦,难不成母狼发现了我是个假冒的公狼,那他为什么之前没有将我咬死呢?……就在万分危急的时刻公狼把金毛的那半条尾巴堵住了母狼的嘴,母狼先是一愣,最后又放弃了咬公狼的脖颈,母狼想要不是这个假冒我丈夫的东西,把金猫打跑,我的狼崽已经死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那个人真是太傻了,但我也要同时学习他的勇于尝试,勇敢,遇事镇定的精神。
我认为:母狼虽然对这件事情非常狠毒,但它的母爱令我震撼,我也要学习它的各种精神。
我读完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第七条猎狗》,想到人和猎狗的感情是多么地浓。
香蕉寨老猎人召盘养过七条猎狗,其中前六条猎狗都有自己的毛病,第七条猎狗是召盘巴六十大寿时,曼岗哨卡的唐连长送给他的,这条小狗是一条军犬生出来的。慢慢的小狗长大了,十分威武漂亮,还给它起名叫“赤利”。可是在泼水节那天清晨,召盘巴竟然要把赤利打死,给孙子艾苏苏吃狗肉,艾苏苏不给召盘巴杀赤利,趁召盘巴上竹楼拿枪的时候,用削酸多依果的那柄小刀,用力割断野山藤,赤利获得了自由,成了一条野狗。召盘巴要打死赤利是因为在泼水节前天,赤利发现了一头野猪,召盘巴用枪去打野猪,可是打偏了一点儿,野猪突然发疯似的向召盘巴扑来。召盘巴想让赤利去咬住野猪的后腿,就可以有时间填好枪,可是赤利并没有这样做,而是在野猪死了才扑过来,所以召盘巴想打死赤利。
可是赤利这样是因为在召盘巴的背后有一条黑褐色的眼镜蛇,赤利和蛇打起来,全神贯注盯着野猪的召盘巴哪知道这件事,我想到:赤利是被冤枉的。
当上了野狗的赤利和豺狗打杀起来,成了这群豺狗的首领。一天豺狗群袭击了召盘巴的母牛和小牛犊,后来豺狗群长嚎起来,赤利跳了出来,召盘巴认出了它,气得火冒三丈,想到赤利竟然带领豺狗群来伤害主人。没想到赤利突然命令豺狗群不许动,还让豺狗让出一条路,突然豺狗扑上召盘巴和牛群,赤利为了保护主人而和豺狗打了起来。读到这里,我不禁流下感动的眼泪,赤利被主人冤枉要被打死还去救他,真有一番浓浓的感情啊!
我读到“特别是那两条咬住它后腿的母豺狗,锋利的牙齿已在‘咯咯’地啃它雪白的骨头”的时候,我想到赤利多么的勇敢、坚强,它为了主人的安危,忘记了自己的痛苦。我读到“召盘巴一看只剩下最后两条母豺狗了,勇气又回来了”的时候,我知道,其实不是因为只剩下两条母豺狗,召盘巴的勇气又回来了,而是因为召盘巴看见了赤利勇敢的品质,勇气才回来了!
读了这篇动物小说,我明白了:不管是动物还是人类,你做的一件好事还是坏事,它都不会忘记,这出自于你和它之间的感情!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名叫《宝葫芦的秘密》的书,这是的儿童文学家张天翼的作品。
书中主要讲的是:小作者王葆梦中拥有了一个神奇的宝葫芦,这个宝葫芦要什么就能变出什么。这下可把王葆乐坏了,让宝葫芦变出名贵的花、漂亮的鱼、崭新的自行车……宝葫芦不但给王葆带来了很多快乐,同时也给他带来了许多烦恼。例如:一次数学考试,王葆在答卷时遇到了许多令他伤脑筋的题。正当他陷入沉思时,隐约传来三四个同学离开座位准备交卷的声音。王葆心里马上想起了宝葫芦。恰恰,坐在他前面的苏鸣凤也交了卷。就在这时,奇迹出现了,王葆空白的卷子上竟出现了几行完整的答案。看到有许多同学都交了卷,王葆也交了卷。
但是,令我想不到的事情又发生了。苏鸣凤本来拥有满满答案的试卷竟变成了一张白纸。当然,这也逃不过老师的眼睛。老师观察了一会儿王葆的试卷,发现王葆试卷上的字和苏鸣凤平常写的字一模一样。于是,老师让王葆和苏鸣凤每人写两行试卷上的答案,苏鸣凤不一会就写好了。可王葆迟迟没有写一个字。同学们这才知道王葆把苏鸣凤的答案抄到了自己卷子上。王葆独自跑到了河边,抓起宝葫芦就问:“你为什么不给我做出答案,而要抄别人的答案呢?”“我又没学过数学,我怎么会呀?而且,所有我变出来的东西,都是拿别人做好的呀!”宝葫芦委屈地说。这时的王葆一心想甩掉可恶的宝葫芦,解除心里的怨恨,但始终没有甩掉。于是,王葆在同学面前揭发了宝葫芦,并贴上告示,让那些被宝葫芦拿走东西的失主找王葆认领。
读了这本书后,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做什么事情都要靠自己的劳动来取得。我们不能像书中的王葆一样,凡事都让宝葫芦替他做,自己什么也不干。最后他想甩掉那可恨的宝葫芦,也很难甩掉。就像我们养成了个坏习惯,时间一长,想改掉也非常困难了。所以,我们一定要用自己的劳动和智慧来克服困难,取得成功,实现自己的梦想!
在上三年级的时候,我就看过一部电影,叫做《宝葫芦的秘密》,后来我才知道,这原来也是一本书。
书的作者是的童话作者张天翼,这是他的代表作之一,张天翼爷爷的这本书被称为中国现代童话的奠基之作,张天翼爷爷被称为是“中国的安徒生”。《宝葫芦的秘密》特别有趣,教育意义也特别大。
《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叫做王葆的男孩,由于学习成绩不好,经常拖他们数学小组的后腿。他一直想要做什么事情都不用费力,不劳而获。有一次,他去小河边钓鱼,钓到了传说中的宝葫芦,宝葫芦告诉他,它可以做任何事情,但是,王葆不能告诉别人宝葫芦的存在。宝葫芦帮助王葆做了一个机器人,帮助他画了图纸,帮助他做作业,帮助他加入了学校的游泳队,帮助他……只要王葆想要的东西或者想要做的事情,宝葫芦都会替他完成。王葆带着宝葫芦来到了当初他钓到宝葫芦的地方,想要把宝葫芦毁掉。可是,每次宝葫芦都会复原。而且,宝葫芦最后变成了一个葫芦形状的妖怪,把王葆吓傻了。王葆的老师和同学们,很担心王葆,都出来寻找他,看到王葆受伤,还把他扶回教室,王葆终于明白了,做事情要靠自己,不能靠别人。王葆开始勤奋学习,每天早上都会围着公路跑步,每天都会到学校的游泳馆一圈圈地游泳……终于,在区举行的游泳比赛中,获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为自己和学校取得了荣誉。他又去找宝葫芦,告诉宝葫芦他得到了第一名,没想到,宝葫芦也为他高兴。最后,宝葫芦和王葆道别,驾驶着自己的迷你小飞机,飞向远方。
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事情一定要靠自己的努力去成功,依靠别人去做好一件事情,自己不会快乐。我们不能不劳而获,而是应该用自己的力量去做好一件事情。只有经过自己汗水浇灌的花朵,才是最美丽的花朵,即使他在别人眼里是多么的微不足道;只有经历过磨难的花朵,才会有那“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的气节,即使别人不看重这种气节;只有靠自己努力创造的花朵,才是最有意义的花朵!
这本书对我来说很有意义,因为他在影响着我的言行举止。
安妮•弗兰克本是一名普通的犹太少女,与父母,姐姐一家四口过着富裕的生活。但这宁静的一切很快就被一场战争打破。1933年,希特勒法西斯政权执政后,开始了对犹太人惨无人道的谋害。为了家人的安全,安妮的父亲不得不带着家人来到了荷兰的阿姆斯特丹躲避危险。在这里的生活虽然不如从前自在,但在这里,安妮仍然度过了一段愉快的学校生活。
1942年7月,情况更糟了,在德国纳粹的谋害下,为了避免遭受纳粹警察的逮捕,安妮一家与同是犹太人的凡•丹一家以及一名犹太医生杜瑟尔,躲进了书中被称作“密室”的地方。开始了长达二十五个月的“秘密”生活。直到1944年8月4日遭人检举被送进集中营。
这本书以一个十几岁的少女的视角讲述了二战期间密室中的人们的生活实录。在白天,为了不被别人发现,他们不能随意走动,不能大声说话,甚至不能上厕所。每天,安妮都会担惊受怕,密室外战火不断,炸弹就在他们身旁炸开,死亡的威胁,被发现的恐惧。因为战争,因为人性的丑恶,安妮这个应该在阳光下自由奔跑的孩子不得不蜷缩在密室的一角瑟瑟发抖。因为战争,让昔日美好的世界变得满目疮痍。死亡的阴云笼罩在密室中的每个人身上。在这里,人性被压抑,甚至开始扭曲。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也是不断,每天能活着醒来就是的幸运,就连呼吸一口新鲜空气也奢侈至极。
但是,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在安妮的内心深处仍保留着人性中最美好最柔软的一面。我常常沮丧,但从不绝望,我把这段躲藏的生活看作是有趣的冒险,它仅仅是趣味生活的美丽开端。当我抬头凝望天空,我总会感到事情会越变越美好,残酷终将结束,和平与宁静会重新来临。
虽然命运带给了安妮许多苦难,但是依然历练了安妮的品格,她学会了去直面自己的缺点。在密室生活的两年多的时间里安妮逐渐成长为一个心里十分成熟,对生活有着深刻感悟的人。她丰富而美好的内心世界就像是绽放在战火中的花朵,尽管眼前是黑暗,但从来没有放弃对光明的期盼。
他视金钱如粪土,视坎坷如礼物,视名利如浮云,他是谁?他,一个奇人、伟人,一个用心灵写作的巨人,他就是司马迁。
司马迁生平只写过一本书,一本书让他名垂千古的书,一本、被鲁迅先生赞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书,一本被列为二十四史开篇之做的书,一本被列为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的书,这本书就是《史记》
翻开《史记》,宛若走进了一个富丽堂皇的宫殿,每一页都如同一扇大门,一个历史的的大门。走进这些大门,仿佛置身古代,看那戏剧性的故事一个个上演。朝代的更替,民族的兴衰,仿佛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狰狞的面孔,仿佛就出现在我们的面前;战场的诀别,人民的哭喊,仿佛就萦绕在我们的耳边。阅读《史记》,我看见的是大禹在黄河流域治水的艰辛,是商汤替天行道大败夏桀的雄姿,是周幽王烽火戏诸侯的荒诞,是齐桓公不计一箭之仇重用管仲的豁达,是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毅力,是宴子智用二桃杀三士的果断,是商鞅义无返顾变法图强的忠诚,是孙膑足智多谋围魏救赵的聪慧,是廉颇知错就改负荆请罪的坦率,是屈原壮志未酬跳江自尽的无奈,是秦始皇雄才大略吞并六国的勇猛,是陈胜、吴广在大泽乡揭竿而起的愤慨,是项羽巨鹿之战破釜沉舟的决心,是陈平智献美人图解重围的高明,也是汉武帝派卫青、霍去病北击匈奴的威严。
多少英雄血洒战场,多少豪杰命丧君王,在那历史的相册里,永远保存着这样照片,这些印迹,朝代更替、民族兴衰更让我明白了”成由节俭败由奢“的古训,历代君主,每位帝王,也使我懂得了”守业更比创业难“的真谛。对于君主而言,一个念头就成了灭口的关键;一句戏言足以失掉万水千山。在那过去的社会里:迷信,封建,猜疑,妒忌成了权势之人的大敌。只为了自己的权利,便可灭口,在所不惜。勾心斗角,冷嘲热讽,成了朝廷的代名词;骄奢_逸,姑息养_,更使一个国家走上穷途。
赵普以半部《论语》治天下,而我今日认为一部《史记》足可成为国之栋梁。
达尔文所著的《物种起源》一书在我们的学习过程中,在历史、生物等多门学科中都有所提及,尤其在生物学科中,还专门有一个章节来探讨生物进化理论,可见这一著作的影响之大,所以,也难怪它被公认为影响世界历史进程的经典著作之一。作为一名选修生物的学生,我一直对这本书充满了好奇,这个暑假,我终于将其翻开,走进了达尔文先生的思想世界。
《物种起源》是进化论奠基人达尔文的第一部巨著,全书分为15编,从中,可以清晰地看到《物种起源》的内容:讲述生物进化的过程与法则。这本书以全新的进化思想_了神创论和物种不变论,把生物学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提出了生物普遍进化的思想以及“物竞天择,自然选择”的进化论,对后人对生物进化的研究做出了巨大贡献,是“现代进化论”创立的基础。此外,恩格斯将达尔文的进化论誉为十九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
我刚开始阅读时,着实被他在绪言中提及的诸多先前的学说、理论搞晕了,曾一度想要放弃阅读,然而,当我坚持下来读到后面,我领会到达尔文思想之深入。他的思维是十分严谨的,提出他所参考的大量文献大概也是出于此,他从丰富的事实出发,通过大量观察和思考,逐步论证了“生物是不断进化的”,并且对生物进化的原因提出了合理解释;同时,他的语言文字并非如我想象的单调乏味,而是精练、生动、而又发人深省的,比如,他以一句“自然选择即适者生存”解释了自己的主要观点;“看一眼缤纷的河岸吧!那里草木丛生,鸟儿鸣于丛林,昆虫飞舞其间,蠕虫在湿木中穿行,这些生物的设计是多么精巧啊!”生动的描绘了自然场景,带领读者进入了神秘的自然世界;“说到生存斗争,我们不必为之感到恐惧,死亡的来临通常是迅速的,而强壮、健康、幸运的生物不但能生存下去,而且必能繁衍下去。”这样的语气是平和的,让读者平静地、自然而然地接受了它的观点......读罢全书后,我不得不承认,这是一本精彩的书!
一位文静而又瘦弱的小女孩,手拿着一朵橘黄色的小花,静静地走在大河边,刚下过雨的天空显得格外的蓝。一路的草,叶叶挂着水珠,几只丹顶鹤在快乐的嬉戏着……这幅唯美的画面,让我不禁打开了这本曹文轩写的纯美小说——《青铜葵花》。
男孩,青铜。在一场大火中失去了说话的能力,像一只鸟独自拥有天空的孤独,一条鱼独自拥有大河的孤独,一个人独自拥有世界的孤独,自从女孩的到来……
女孩,葵花。从小失去了妈妈,爸爸继而跌入河中不知去向,像出生的婴儿失去了母亲的庇护,像娇嫩的花朵失去了雨露的滋润,像飞翔的雏鹰失去了翅膀,自从男孩的到来……
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农村男孩青铜成了以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然而命运之神却不断捉弄他们的生活……
读完此书,作者的确将痛苦写到了深刻之处,同时,亦将这种痛苦衍生为了一种大美。
蓦然回首,你、我、他也曾经历过痛苦,表面看,痛苦使我们的脸上有了惨淡的血色,肌肉有了紧张的抽搐,似乎带来的全都是不幸。如果仅仅停留在这一层面,就好像反复咀嚼一枚青杏,他永远是酸楚的、苦涩的,不忍回首,不忍卒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