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更加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通过电厂班组近段时间学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我谈一点学习上的一些体会。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新出台的《新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安全文化”追求的是一种各级领导干部身体力行现出来的安全管理理念,从而促使所有人员表现出较高的重视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并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自己的职业价值中去,从而使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为自己工作的行动指南。另外,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考核机制,是事故“超前防范”的有效措施。目前,我司已将“安全生产考核标准”纳入到了各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指标考核”中去,从某种程度上起到了一个监督和防范的作用。然而,还存在着重视对安全事故的考核,轻视对不安全因素、异常的监控。在这种安全管理体制中,不可避免地抱有了一种侥幸的心里。孰不知,“小病不医,终成大患”。等到安全事故发生后,再找原因谈“几不放过”晚矣。因此,一个完善的考核机制应包含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健全“责任链”的监控系统,提高“防患”意识,从小事做起,建立必备的安全防患措施,坚决杜绝“三违”,养成工作严谨、执行制度认真、工作程序规范的良好工作作风。在实际工作中提高自防和互防能力,做到“三不伤害”,从而建立起安全管理工作的新风尚。把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消灭在萌芽状态。
作为电力行业里面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员,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对这个行业指明了一条道路,结合自身工作情况,接下来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增强自我遵章守法的的觉性,全面提高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增强应急救援的处置能力,提高安全意识。
2、以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为契机,全面提高自身学法、懂法、用法水平。
近期通过学习蕲春县刘河镇安监干部龚太林同志的事迹,我作为一名基层的安全工作人员,感受深刻,深受教育。与他相比我做的太不够了,他是我今后工作的榜样、楷模。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可是龚太林同志一干就是15年,受的白眼、辱骂是常人所不能容忍的。但是为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组织的信任,充分说明了他对工作的热爱和赤诚之心。正是有了这样的工作人员,几十年如一日的辛勤付出,为全镇人民打造了一道安全防火墙,为全镇人民的幸福生活作出了巨大贡献。
作为乡镇的安全干事,我想自己今后的工作要以龚太林同志为榜样,要尽心尽责全力以赴为我镇的安全工作不懈努力。今后我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严格要求自己:
一是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业务知识。首先要学习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其次是要学习在各项检查中要用到的专业知识,其三是要学习在工作中的工作方式方法。安全生产工作是关系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想监督管理指导好这项工作,只有先不断完善自己的安全知识,才能不说空话不说外行话,才能更贴近群众,贴近安全管理人员。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我们兰溪镇辖区内有一个重大危险源兰溪油库,有水上交通安全的三个渡口,有四十多条运输船,二十多条采砂船,有一所高中两所初中六所小学及多所幼儿园。校车安全工作也是令人堪忧。辖区内的大小企业有三十多家,加油站三所,等等这些企业的发展,人们的安全意识都很淡薄。今后我镇将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大在每季、重大节日抽查检查的力度。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坚决按“四不放过”原则抓落实。
三是要从我做起,提高自身素质,把安全放在心中,做到用真心、爱心、耐心去感染感化别人,把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好。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上有领导重视,基础条件趋势平衡,但是办公条件还有待改善。但是这些都没有影响我工作的热情,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安全基层网络,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大检查督办工作。要象龚太林同志那样的赤子之心时刻心系群众,把安全融入自己的生活,要无怨无悔地去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当好领导的参谋,当好全镇群众的安全眼。
安全生产工作没有成绩,只有问题。安全生产工作没有句号,只有逗号。我们只有牢牢树立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理念,牢牢树立安全就是效率,安全就是幸福的观念,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当好卫士,确保我镇的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并为之努力不懈奋斗。
通过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更加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 工作 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现我浅谈几点体会。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但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 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 损失,即使再加多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 ”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
《安全生产法》共七章九十七条,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目前在社会各行各业,对照安全生产的规定普遍还存在着差距,主要表现在:企业的法人对《安全生产法》的学习不够,不懂法、不守法的现象在民营、私营企业中普遍存在;企业的安全投入不够,设备、电路老化、安全隐患随处可见;新建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规章制度不健全;还有极个别企业出现过安全事故隐瞒不报,在私了过程中因经济纠纷才暴露出来的行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从业人员违规违章、企业私招乱雇,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项目违规承包发包也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
新《安全生产法》于20_年x月x日正式实施,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安全意识,公司多次组织进行学习,通过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使我进一步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一、新法提出了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
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以人为本”首先要求“一切为了人”,安全生产的目的首先是人的生命安全,在处理安全与经济、安全与生产、安全与速度、安全与成本、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时,以及在重大险情应急和灾害事故救援时,必须本着安全优先、生命为大的原则;其次是“一切依靠人”,因为人的因素是安全的决定性因素,事故的最大致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
二、新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
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超前意识、事前预防、隐患排查治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新法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新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作出了四个方面的重要规定:
一是明确委托专业服务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
二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三是规定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四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
四、新法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包括事前违法责任和事后损害责任,单位负责和个体责任等,大大提高了个人担责、事前违法责任、事后民事责任的处罚力度,同时对个人和单位事前和事后的追责方式趋于多样化,如个人终身行业禁入、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对单位的社会公告制度。通过严厉的处罚,一方面通过强化事前预防和控制,努力消除不安全因素;另一方面通过重拳出击,让企业不敢出事、不能出事、出不起事,进而倒逼企业切实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遵法守法,依法搞好生产安全。
古人云:无危则安,无损则全。这大概是对安全最早的诠释了,反映了古代人民对安全的基本认识。
这句话实际上对安全事故的一个被动的解释,或者说是对一个具体时段的安全事故总结:去年没有出现危险,也没有因危险而导致的各种损失,所以去年是安全的。
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今天,被动的安全早已不适应社会生产的发展,我们已经从对安全单纯的总结、评价转向了对安全事故的控制、预防、采取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阶段,也就是从原来的出一次事故总结一次经验,转向现在的不仅有纠正措施,而且还有预防措施,把没有发生过事故也挡在门外。这只是转向生产本质安全迈近的措施之一,我们现在的生产安全距离本质安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真正实现本质安全,体现生产安全的核心价值,我认为应从以下四个角度来进行工作:
一、管理体系支持,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安全长效机制基于管理,而管理的基础是体系。经过多年的修改完善,中石油集团公司已经拥有了一套相对完备的HSE管理体系,下属各公司也制定了自己的HSE管理体系,这使我们的生产安全有了文件支持,而其中“安全生产责任制”则是管理体系的中心。生产中的每个岗位都应该有自己作业过程相关的程序,这就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其中明确了企业中各部门、各岗位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各岗位和人员要做好安全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必须首先明确自身的安全责任。
责任明确是落实的前提,落实责任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前提。要确保安全就必须做到有岗就有责,所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力求完善、全面、可操作性强。而完善和全面要根据生产特点和工艺流程覆盖各环节,凡在企业安全职责范围内的人员都应纳入到安全管理体系中,使其明确自身的安全责任。在企业中,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完善和真正落实是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能的根本保证,是安全生产保障制度的核心,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到位才真正的实现本质安全。
二、领导高度重视
管理体系是安全架构的基础,领导的态度则是安全架构的支柱,没有这一环节,安全生产将成为一个空口号,再坚实的基础也形同虚设,开展安全工作将缺乏支持力。企业的第一责任人同时也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领导需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把对安全的重视从中头落到实处。
1、经验管理转向科学管理
过去的井下作业行业中有一条规定,下井管柱卡钻而上提解卡时,技术员可以提到400KN,基层队长可以提到450KN,责任工程师可以600KN,这是典型的经验管理方式,当然这样也有一定的道理,责任工程师的经验丰富于技术员,对事故的判断有更多的经验可以依据,对事故的后果考虑也相对到位。但是事故、工具或井况并不会识别谁是行政领导谁是技术员,也不会判断谁的职位高低。
基于现在的施工工具、工艺都比较先进,带来的事故也开始变得复杂化,多样化,各级领导应转变对安全工作的态度和侧重点,以严谨、科学的态度对待安全工作,亲自参加施工工序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亲自组织隐患治理,制定控制措施,加强安全监管,建立危险预案机制和应急救援机制,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事故隐患无大小”的科学理念。要正确认识:管理体系、管理制度本身并不能保证安全,终归要取决于人的意识、态度、行为等一系列因素。
2、真正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多年来的口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至今仍然是安全工作中最重要的方针,但大多数情况下只是停留在口号的层面,真正操作的时候却是效率或效益第一。杭州在建地铁垮塌案就是最典型的例子。要求提前完工、向某某节日献礼的工程更是数不胜数。每个工程的和工艺和工期设计都是经过严密测算的,是在安全前提下最高效益和效率的,要提前完工势必导致人的疲劳作业,或偷工减料或降低产品质量、压缩工程强度,从而带来不可逆转的隐患,直至发生事故。
杜邦理念认为:所有的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这个理念的前提是我们把所有环节上所有的隐患、危害因素都识别出来并采取了预防措施。我们学到了杜邦的理论,却学习不到它的实施环境。我们把大多数的精力都放在了追求效益上。安全不是喊出来的,要真正地、踏踏实实地去做,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因素两手抓,由物引发和事故也不在少数,人和物要安全工作中的比例同样重要,各级领导应在物料管理上加大力度,严防不合格产品、劣质物料进入施工范围。
3、真正体现“有感领导”的实际作用
自古以来,中国的社会都有“上行下效”的习惯,从某些方面来说这是个陋习。这是由几千年的文化积淀和社会体制决定的,我们没有能力改变,却可以转变为积极的一面,对于“有感领导”来说就是一个非常好的氛围。领导的个人行为可以带动群众,当大家都效仿时,就变成了组织行为,正面的组织行为就是企业文化!所以各级领导应以身作则,通过个人良好的安全行为使员工感受到安全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感受到自身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有感领导让大家知道了领导对安全是从内心重视的,领导的亲力亲为显示的是示范力,对安全工作的有力组织是提高执行力的重要举措。
三、增强专职安全人员的管理能力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安全事故的重要屏障,在生产过程中的监管作用举足轻重。所以优秀的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实现生产本质安全的重要前提。增强安全管理人员的应着重以下两个方面:
1、安全责任心:
安全工作如此重要,但在很多单位却没有人愿意干,一个不愿意干这份工作的责任心何来?没有责任心的安全管理人员本身就是一个重大隐患。之所以没有人愿意干的因素很多,最普遍的就是事务烦琐、压力大、责任重大、得罪人、费力不讨好,工作干好了是别人的事,出了事故首先想到的就是安全管理不到位。另外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是监督安全工作,在很多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责任众多,设备检测、安全物料的领取发放等都是安全部门负责的,没有真正落实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这也是导致安全工作无人愿做的重要原因。其实我们的责任心大一些,安全系数就大一些,给企业带来的效率和效益就大一些,安全工作做得好它就是隐性的,看不出任何效益,但是如果做得差,其重要性就显出来了。我们的严厉监督是对员工生命的负责,企业和个人不出事故就是我们最大的成绩。
2、业务水平
一个优秀的安全管理人员不仅要有极强的责任心,还要有很高的业务水平。业务水平的提高实际就是安全经验的积累沉淀过程。提高业务水平的途径很多,企业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对事故案例进行深入认真的分析总结;多跑现场并仔细认真的检查;经常进行和参加案例经验分享等,都是提高业务水平的途径。
企业要使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和业务水平都能满足工作要求,应认真贯彻直线责任的方针,把各部门应负的安全责任分解开来,一方面使安全工作细化、不留死角,另一方面也可以减轻安全人管理人员的负担,从而更好的为企业做好阻挡事故的盾牌。
四、加强基层安全管理力度,纠正习惯性违章
基层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是否到位,是安全工作最关键的环节,是事故发生的平台,所有的安全工作和设备设施都是为了控制这一环节。在所有服务部门的安全工作都已经到位的情况下,如果还会出现事故或未遂事故,就是基层的安全管理出了问题,也就是出现了违章行为。所以要杜绝事故,必须纠正施工现场的违章行为,尤其是习惯性违章。施工现场的违章不只是操作人员,还包括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
纠正违章的最有效途径就是把违章当成事故来处理,按照规章制度严格严肃地处理违章行为。同时基层单位要加强对操作人员安全意识的培训,坚决贯彻执行“六大禁令”,保证每名员工、每个岗位、每道工序都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操作规程是科学检验的结果,是生命的代价和事故的总结换来的成果,操作规程的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省略,不能跨越,不能颠倒顺序。
企业要让每个员工都想安全,做安全,树立安全才能生产的观念,把“安全”就是效益的理念深入到每人心中,让安全链上的每个环节都消除隐患,每颗螺丝都起到作用,让每个员工都安全健康。
企业必须依靠每个岗位、每个员工和健全完善的管理体系才能建立长效安全机制,进而实现生产的本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