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的意外的发现,《麦田里的守望者》给予了我异样的感慨,主人公的成长如此的不堪却让我心生怜悯,而更多的是感动和对青春成长的领悟。这就是我的收获。
每一个人都有一段无法忘却的岁月,太多的敏感、偏执、荒唐、颓废、甜蜜与欢乐,使日子变得寂寞又温暖。站在一望无际的碧绿色麦田中,我想起了一个曾经的坏孩子——霍尔顿。
我有段时间总是那么烦躁,会因父母一句话而暴跳如雷,会因朋友的一个动作而伤心欲绝。后来我渐渐明白,那段时光,叫做青春。霍尔顿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闯进我的世界。他剪一个干净的水兵发型,却满头褐色乱发,邪邪的样子,有些迷人。
霍尔顿读书的地方叫潘西,一个私立的贵族学校。在这之前他还上过艾尔敦•希尔斯学校。那儿有一个非常势力的校长名叫哈斯先生。到了星期天,哈斯先生见到开了汽车来接孩子的家长就跑来跑去和他们握手,要是学生的父母穿得粗俗又朴素,那老哈斯就只和他们握一下手,然后假惺惺一笑,接着就和别的父母去讲话。青春的日子里,快乐和痛苦很容易被放大,刺激着我们敏感的神经,我们总是会因为这点或那点而不满或愤怒。霍尔顿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于是选择了逃离,戴着自己的猎人帽拎着行李想要去往西部。
在临走前,他想要再见见自己的妹妹菲苾。于是托人送去一张便条,约在博物馆旁边。过了好一会儿,菲苾终于来了,她拖着霍尔顿在胡敦读书时用的旧箱子装满了行李决心与哥哥一同离开。霍尔顿没办法,只好放弃了去西部。青春就是这样,充满了叛逆霸道却一心想要离开,最后在种种的牵绊下放弃了目的。
文中有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诶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我们可能很难相信这句话出自一个老师之口,但的的确确是这样,那时候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都是势力的伪君子,他们认为为了苟延残喘的活着不惜一切的人是成熟的,为了某种精神或理想的人是可笑的。就连孩子们读书,也是为了日后能买辆凯迪拉克之类的东西。霍尔顿曾经同妹妹说,他想要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护一群小孩子。相信也有很多人拥有过类似的理想,只是那个理想太过遥远,来不及努力就已经长大。长大意味着放弃,放弃掉有过的美好理想,成为所谓的“成熟男人”,为了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种痛苦的生活方式,但绝大多数人会为了生活背叛心灵。
最后霍尔顿生了场大病进了医院,至于后来的事,无人知晓。于是留在书中的霍尔顿再也没有长大,我想他依然是那个天真的,单纯的“坏”孩子。
成长似乎是个永恒的话题,有时候,懵懂的我们选择把自己的不满和内心的小叛逆藏匿于心中;有时候,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学会了恭维,学会了欺骗,学会了送给别人一个个假笑;有时候,为了追逐名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内心,封锁住心中真实的想法,竭尽全力不让真实的内心显露于外。我们越是这样做,越是会发现——其实别人都在这么做。
读完了《倾听生命》这本书,让我产生了许多感想。今天,我们就随着生命的脚步,一起去探寻它的本色。
《倾听生命》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个因为拥有梦想和对生命的向往而创造出奇迹的故事。
一个贫困家庭里,他们的儿子西科斯基因为被火烫伤,从而使他的双手手掌向一边倾斜,这成了他羞于见人的耻辱。后来,有一次他买了一个竹蜻蜓,发现它的翅膀也向一边倾斜,却能飞起来,这让他有了想发明“直升机”的梦想,正是这个想法改变了他的一生,让他成为了第一架实用直升机的发明者。
文中的小男孩西科斯基从羞于见人变成了直升机发明者,这似乎是一个生命的奇迹,但这奇迹背后更多的是对生命的渴求和活下去的勇气、决心。他使我想起了米歇潘说过的一句话:“生命是一条艰险的峡谷,只有勇敢的人才能通过。”
在我看来,也许命运没有给你良好的条件,没有给你富裕的生活,但只要你心中有梦依然能创造出奇迹!
同样是出于对生命的热爱,书中的另一位主人公让我肃然起敬。
一位叫徐德铨的父亲,因为打石工作中没有保护措施,染上了矽肺病,他的儿子徐建成为了治好父亲的病,无论是严冬还是酷暑,都无法阻挡他寻医的道路,令人震惊的是,当时的他只有六岁,却能够如此坚持。
是什么支撑了他?正是一种对父亲的挚爱,支撑了他陪伴父亲度过一个个生死门槛,走出生命的鬼门关。这一切都是因为——爱!正如茅盾所说:“人生的路上,有洁白芬芳的花,也有尖利的刺,但是自爱爱人的人儿会忘记了有刺只想着花。”让生命充满爱,爱之花开放的地方,生命便能欣欣向荣。
《倾听生命》这本书让我感触很深。为了父亲能活下去而六岁就上山采药的徐建成;因为发明直升机的梦想从而改变自己一生的西科斯基……,书中许许多多的主人公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让我想到了身边也有许多这样普通而平凡的人,他们因为有梦想而创造了一个个奇迹。
《倾听生命》,让我知道生命的短暂和永久,让我知道用自己的努力和坚持就能创造出生命的奇迹,就能在脆弱与坚强之间选择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把生命中的坎坷化为奋斗的目标,在顺境中步步为营,在逆境中转败为胜!
让我们一起倾听生命的美妙乐章吧!
这几天,我看了《谁动了我的奶酪》一书,看完后,我把内容总结了一下:《谁动了我的奶酪》讲了在一个迷宫中,有一群可爱的精灵,故事中选用了四个小角色,表现了人在生活中的四种角色,有能及时嗅出变化气息的嗅嗅;能迅速开始行动的匆匆;因为害怕改变而否认或拒绝变化直到事情变得很的哼哼;当发现改变能使事情变好时而能及时调整自己去适应变化的唧唧。这四个角色等于我们多面的人性——简单和复杂的一面。小精灵在迷宫中寻找一种叫“奶酪”的食物,他们在迷宫里穿梭、探索,找到了“奶酪c站”小矮人哼哼和唧唧满足了,认为c站的奶酪足够他们吃一辈子了,渐渐习惯了拥有奶酪的生活;匆匆和嗅嗅除了每天到奶酪c站吃奶酪,其他时间会继续在迷宫中走动……过了一段时间,c站的奶酪不翼而飞,嗅嗅和匆匆因为察觉到事情有变,就做好了准备,向着迷宫深处跑去。唧唧和哼哼不愿相信事实停在了原地,唧唧通过反省觉得自己的行为太蠢了,决定像以前一样到迷宫中探险……唧唧要走时,留给哼哼一句话“如果你不改变,你将会被淘汰!”后出发了……唧唧走走看看避免一条路走很多遍,他时不时会发现一些奶酪直到这一天他走到一个拐角处发现了“奶酪n战”,此时他已经有几天没找到食物了,觉得不可思议,当他看到嗅嗅和匆匆时,高兴的叫了起来,他冲进一堆奶酪中拿了一块儿他见过的的奶酪,细细品味着……哪儿来的跑步声?是哼哼吗?……
通过《谁动了我的奶酪》一书,我们或许应该问问:有谁动了我的奶酪?“奶酪”可以是我们生活中所追求的目标,要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想要的“奶酪”我们追寻它,想要得到它。它可以是一份工作,一种人际关系;可以是金钱、豪宅;还可以是自由、健康、社会的认可、老板的赏识,甚至可以是一种精神上的宁静、一项运动……我们相信,它会带给我们快乐、幸福。而一但我们得到了奶酪,就会对它产生依赖,以致成为它的附庸!拥有奶酪不等于拥有一切,它既然会来就会随时消失我们要做好变的准备,这样才能不断的享受改变。
说到好书,这个世界上的确是有数不胜数的好书,在这么多好书面前我最喜欢的还要属有黑人奴隶伊索写的《伊索寓言》了。
《伊索寓言》流传至今的原因我认为不仅是它的故事写得很生动,而且还有那些可以告诉人们如何辨别善恶和是非的道理,让人们汲取教训,改正错误。读者以后遇到相同的问题时,它就会成为读者的良师益友,帮助我们去解决问题。比如说《伊索寓言》里最为的《龟兔赛跑》了。里面讲述了小乌龟与小白兔赛跑的故事,森林里几乎所有的小动物都认为小白兔会赢,可骄傲自大的小白兔却在半路中睡起了大觉,输掉了比赛。小乌龟也正是凭着坚韧不拔的意志力赢得了比赛。这个故事就激励人们即使天赋不好,先天条件不足,但是只要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不断努力,向目标前进,那么也会取得最终的胜利,就像故事里的小乌龟一样,赢得了比赛的胜利。而那些天赋很好的人如果不努力进取,没有一颗持之以恒的恒心,甚至骄傲自大,也同样会在人生的竞赛场上失利,败给那些远不如自己的人。
大名鼎鼎的韩红跟文中的小乌龟也有相同的遭遇。这名十分优秀的歌手,小时候竟被老师说成五音不全!可她并没有放弃自己的音乐梦,买来一张张碟片,刻苦训练,持之以恒,终于圆了自己的音乐梦。
读了这个故事以后,对我深受启发,我从小就体弱多病,体育课经常请假,因此体育成绩很差,跑步跑得很慢,因此就背上了诸如“慢乌龟”的昵称,我发誓要一雪前耻,平时不断刻苦训练跑步,放学后自己偷偷绕操场跑两圈,假日里也不断练习长跑,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这次的体育测试中我的成绩令所有人都难以相信,我竟跑过了班上跑得最快的女生!令所有人都目瞪口呆,我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好成绩。从中我懂得了只要坚持不懈的努力就能取得成功。这就是这本好书带给我的启示。
读伊索寓言有感700字《伊索寓言》还有对富人的贪婪,自私和愚蠢进行了揭露与讽刺,对于那些有高尚品质的人进行了表扬,许多寓言还对那些通过劳动获得收获的人进行了肯定与赞颂,对于那些穷苦的人利用智慧于富人斗争的勇气和精神进行了赞颂。
我爱读《伊索寓言》!
孟子,是我国古代的思想家,教育家,他跟孔子是儒家学派的鼻祖。
在了解孟子以前,我都觉得孟子是同一朝代的,可是,这本书刚开始看,就打破了我原先的想法。其实孟子是孔子去世很久;才出生的。小时候,孟子就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他很崇拜孔圣人,十几岁的时候,它还去过鲁国,相知孔圣人的门第来叫自己,可是,孔子的徒弟差不多都已经去世了,于是,孟子找到了司徒牛,这时,司徒牛也已经是个驼背老人了,司徒牛原是子思老师,孔子的学生是最重视的学生,不过,一场疾病导致了他不敢见人,也能为他的背上莫名其妙地长出了一个黑俿角痫,于是他隐居与树林里,谁也没见过他,但是孟子找到了他,司徒牛听了孟子的讲述,决定收他为徒,三年后,司徒牛让孟子离开了那里,劝他去更加开阔的地方展示才华。
孟子泪令老师后,回家兴学育才,凭借着他的本领,孟子成了有名的老师。
公元前347年秋孟子带着几个门徒去了齐国。起先,他受到齐威王的欢迎,齐威王知道他是一个人才,但孟子齐国不被重用,因为他坚持的是仁政思想,而齐威王生性霸道,他想要把整个天下据为己有,这下,孟子又拿出了最令我佩服的锛偽琻銡玗一口才,他说话滔滔不绝,有因为他学识渊博,知道的东西很多,随后就能说出大道理来,就是利用他的口才,孟子成功说服齐威王行仁政,他给齐威王讲了很多道理,搬出了他脑海里基础的知识,要是我是齐威王,都会听得晕头转向呢!
78岁时,孟子决定辞了官衖,回家安享晚年,他知道自己的时间不多了,他觉得在怎么,也得绿叶归根,于是,在众人的挽留下,孟子热泪盈眶地回了家,在齐国35年。
孟子读后感85岁,古稀之年,孟子带着邹国百姓的叹息声,徒弟的哭声,去世了。
出殡这天,雪更大,风更狂,连天地山川都为一颗巨星的滑落而哭泣,各地百姓都感到孟子的家乡,披麻戴孝,在风雪的呼啸下把孟子送向天堂——
其实,就算是圣人,我也觉得他会有错的地方,孟子也不例外,因为,孟子总是说,孔子说的都是对的,然而,孟子的动勋远大于他犯下的错误,他谦虚,他好学,他还真有一副好口才——
孟子,真是一位伟大的“老师”。
小的时候,外公经常和我面对面地坐在一起,外公给我读着经典,如:《桃花源记》《岳阳楼记》等;我长大点了以后,爸爸、妈妈便开始让我读着带有拼音的诗词,并背;上了小学,老师让我们读《孟子》。经典诗文,处处都在我们的身边,老师会让我们学习、掌握、运用经典诗文。在学习中,经典和我们形影不离,就像我们的影子一样。是它让我们掌握更多知识,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在我读过的书中,使我启发的还是《孟子》。
《孟子》一书记录了孟子的言行,是儒家的经典之一,和《论语》《大学》《中庸》合称“四书”。孟子名轲,战国时邹(今山东邹县)人,后世将他和孔子并称为“孔孟”,有“亚圣”之称。
在《孟子》一书中我个人最喜爱《成才先吃苦》,是说上天要把重大的责任加给这个人,一定要使他的心志困苦,使他筋骨劳累,使他肌体饥饿,使他身体困乏,使他做事时行为受到干扰,使他的心志受到震动,使他性格坚韧,增加他所缺少的才能。
读了这一则故事,我知道了人的一生要经过许多的磨难,要想鹤立鸡群,变成天才,就要从多方面去锻炼自己,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这是我想到了爱迪生说过的一句话:“天才就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灵感。”难道具备了这样的条件,就不能成功吗?
当我从众多书的目录中选择了《高老头》这本书时,原因只是因为它的故事简介实在是太有趣了,讲了高老头是法国_时期起家的面粉商人,中年丧妻,他把自己所有的爱都倾注在两个女儿身上。为了让她们挤进上流社会,从小给她们良好的教育,出嫁时,给了她们每人80万法郎的陪嫁,让大女儿嫁给了雷斯托伯爵,做了贵妇人;小女儿嫁给银行家纽沁根,当了金融资产阶级阔太太。他以为女儿嫁了体面人家,自己便可以受到尊重、奉承。哪知不到两年,女婿竟把他当作要不得的下流东西,把他赶出家门。高老头为了获得他们的好感,忍痛出卖了店铺,将钱一分为二给了两个女儿,自己便搬进了伏盖公寓。两个女儿只要爸爸的钱,可现在高老头已没钱了。最后他的女儿过着奢靡的生活,而他却穷死在小阁楼里。这样的故事情节实在是令人好奇。
但当我开始看的时候,我觉得真的很无聊很枯燥,根本就提不起人的兴趣,因为开篇一直在描写环境,通过环境描写来铺垫剧情和渲染主基调。好像大多数外国的经典小说都是这样的,一开始都在进行环境描写,看《巴黎圣母院》的时候也是这样,开头一直在写背景什么的,导致我也没能看下去。但是这次一定要看完啊,要交作业的。
但阅读到最后,我越感受到人性的冷漠,那么为她们付出的父亲,她们也只是不断压榨,从来不去关心一下他,难道她们认为她们的父亲理所当然为她们卖了自己的店铺和住进了最低等的房间?这是高老头死前的一个片段:“‘一个也不来’拉斯蒂捏嚷道,‘让我写信给她们。'’一个也不来,‘老人坐起来接着说,’她们有事,她们在睡觉,她们不会来的。我早知道了。直要临死才知道女儿是什么东西!朋友,你别结婚,别生孩子!你给他们生命,他们给你死。你带他们到世界上来,他们把你从世界上赶出去。她们不会来的!我已经知道了十年。有时我心里这么想,只是不敢相信。‘高老头死了,两个女儿谁也没有来,他的钱都给女儿花光了,到死连入殓的衣服都没有,是拉斯蒂涅卖了自己的表才给他入殓的。”
终于认清女儿的真面目,但是已经没有重活的机会了,他要带着遗憾和不甘去世了!
最近,我阅读了一本爱情小说——《巴黎圣母院》。说起巴黎圣母院,想必大家都耳熟能详吧!此书是维克多、雨果创作的历史小说。这不仅是他的代表作,也是浪漫主义文学的代表作。作品以18世纪法国的巴黎圣母院为中心,描写了驼背的敲钟人对一位吉卜赛姑娘的真挚的爱情,同时揭露了当时的统治阶级的丑恶嘴脸。
巴黎圣母院里住着道貌岸然且性情乖戾的副主教克洛德神父和驼背的丑八怪卡西莫多。卡西莫多对克洛德神父忠心耿耿,百依百顺。有一天,貌若仙女的吉卜赛姑娘爱斯美拉达出现在他们两人的面前,起舞翩跹。她是那样的美丽而神秘,始终带着一只有金色犄角的山羊。
贫穷的诗人、哲学家格兰古瓦不幸落入一群无赖汉之手,在生命垂危之际,被爱斯美拉达借假结婚所救。可是,爱斯美拉达却爱上了从怪汉手里救出自己的御前卫队长孚比斯。
一直对爱斯美拉达心怀邪念,在她周围游荡的克洛德神父得知此事后,感到十分痛苦,以致行刺孚比斯后逃走。结果,昏到在孚比斯身旁的爱斯美拉达以灭口和施妖术的罪名被逮捕……
看完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当时18世记的社会统治阶级当道善良的人是他们的玩物,善良的爱斯美拉达成了他们的牺牲品。但,凶恶终究斗不过正义,真正的凶手克洛德神父得到了应有的下场。历史到了21世纪的今天,在政府带领下,凶恶受到了抑制,真善美得到了颂扬,人民安居乐业!
《人生》发表于1982年,改革时期陕北高原的城乡生活构成了它的时空背景。作品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年青的农村小伙子高加林一年的人生经历。高中毕业后回到农村当起了小学教师,他在这块贫瘠的土地上满足地生活着,可是因为村长的儿子高中毕业没事做取代了他的位置,他回到农村当农民,在痛苦煎熬的时刻,村里最漂亮但没有文化的女孩巧珍走进他的生活。内心由彷徨转为宁静。这一切因为叔叔的调回使他返回城里。同原来同学亚萍相见。亚萍与原男朋友分手而不顾一切追求,在都市生活中,加林与巧珍差距越来越大。最后放弃了巧珍,与亚萍好上了。加林被揭发。加林又不得不回到农村,但巧珍已成为人家的新娘。但一切都悔之晚矣。故事简单但寓意深刻。
没有农村生活体验的人,很难理解农村人的世界。即使是在农村生活过的人,如果没有那份真挚燃烧的爱也无法理解他们。在路遥的文字世界里没有极度的坏人,就在于他对这个世界没有绝对恶意的猜测,而是用爱和温暖回报那个给予他生命体验的世界,巧珍和高加林他们都做了一个梦,都是一个不满足于现状的梦,也都是黄粱一梦。从这个角度上来说,他们俩是一样的。所以人们更多去思考的不是始乱终弃,而是这其中的矛盾与挣扎。高加林的奋斗经历在中国当代社会具有典型意义。高加林作为一个有知识、有理想、有抱负的农村青年,企图以自己的智慧和奋斗,改变自己的人生命运。从表面上看,高加林所追求的是一种生活环境的改变,而实质上作品揭示的是乡村文化与城市文化的冲突、现代文明与传统文化的冲突。高加林始终处于矛盾之中,个人奋斗与社会境遇的不协调、现代文明与传统文化的矛盾冲突,最终导致了他的人生悲剧。
小说更深刻地分析了造成这一悲剧的社会、文化和历史根源。高加林虽具有比别人更强的能力和才能,但却被毫无理由地挤出民办教师队伍;即使他再有才华,干得再出色,因为他是农民的儿子,他就必须被赶出县城。高加林的悲剧,体现他选择了一种与现存的人生观相矛盾的奋斗生活,更展示的是社会现实的不公正。
路遥在《人生》中引用了作家柳青的一段话: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如果加林没有和巧珍分手那么他也许会在小城里长久地工作下去,但是一个有文化的人能和一个大字不识的人生活一辈子吗?如果加林选择的不是亚萍而是另外的一个城市女孩,那么他又会是哪样地生活呢?人生没有那么多的如果,也没有理想中的美满,它总是或多或少地让我们的现实与理想相背,一个人的性格与追求往往决定了他生活的大致轨迹。爱是什么?它有多大的力量?生活又会给你这次选择一个什么答案?谁都不知道,所以只有周密而郑重地做好人生的每一次决择,做到不后悔。
简单的故事,明朗的线索,所谓的跌宕,名著《人生》即是如此。剥掉它华丽的外壳,呈现于人前的只有一个_露的,懦弱的高加林,起码我是这样认为,就是我的收获。
不得不承认高加林能干,正直,热血,但这丝毫都无法掩饰他是人生指尖懦弱的颤栗者的事实。他懦弱,并不是指他行为上的逃避,而是指他面对抉择的犹豫,软弱。正是由于他的懦弱,他躯壳表面浮夸的热血被一点点的吞噬,甚至于埋葬了他的爱情与事业,最终成为一具被懦弱之丝牵引着的人生木偶。或许你会说这是时代结出的悲哀之果,但作为幕布的时代何以能够左右真正的演员呢?时代只是客观存在的背景,是高加林自己在一次次懦弱的挣扎中抽干自己的热血,染红了时代,染红了那黑色的幕布。红与黑的交织正是那悲哀的极致色彩。
与腥红的真实的血液相对的无色的精神的血液了,你尽可以用它衡量一个人受过多少良心的谴责,它就是道德的沙漏,只是再没有翻转的机会,高加林就是在懦弱的愚弄下流尽了它最后一滴精神血液。他的血为巧珍而流,为年迈的父母而流,为朴实的村民而流,甚至为他的家乡高家村而流,他辜负了所有,伤害了所有,高加林越是被包容,他越是血流不止,他们越是给予高加林一颗火热的心,高加林的热血越是加快流逝。他必须为自己内心的懦弱付出应有的代价。于是沾染了精神血液的幕布有了自己的意识形态,那是一张张黑色的,嘲弄的笑脸,嘲笑高加林的懦弱。
俄罗斯尼耶斯夫彼斯基认为:人生就是在上地眨眼的刹那,倾尽自己所有的血液,在幕布上留下属于自己的一丝色彩,哪怕只是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