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我就读过这本书,然而时光流逝,太多的情节已经模糊不清。如今又静静的翻阅,像是故人重见,无限的怀念。但这本书又给了我太多的新鲜感,每次品读都有不一样的感受。
简,这个倔强的姑娘用她娇弱的身躯直撞我的心间,用她坚强的性格震撼我的心灵。两年前的一次阅读就让我记住了她的自尊自爱和叛逆反抗,艰苦的生活和寄人篱下的环境并没有使她向命运低头,反而让她更加顽强并敢于反抗。而这次阅读,又让我更深刻的见证了舅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及殴打和势利佣人们的为虎作张。她在洛伍德的八年生活也让我记忆犹新。这次阅读又让我回忆起她是那么的渴望平等与自由,她的感情是那样炽热,在当时社会等级如此森严的情况下,她敢于发出“你以为,因为我穷、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感情吗?”她敢于说“是我的心灵在跟你的心灵讲话,就好像我们都已经离开人世,一同站在上帝面前,彼此平等—因为我们本来就是平等的。”也正是因为她敢于发出这样的呐喊,她最终获得了真正意义上完整的爱情。而得到叔叔的遗产后,她又迫不及待的把她所得到的一切与随之而来的亲人共享。她对亲情的渴望和对家庭的奉献又一次洗涤我的心灵,提醒着我珍惜身边的亲人。
关于罗切特先生,我记忆中他是一个温柔而又高冷,是一个肯在大火中救疯妻,是一个肯在仆人安全离开才想到自己的绅士。要不是这次阅读我几乎忘了他年轻时因无知而陷于世俗社会的泥潭,不惜毁坏自己作为惩罚,他曾放纵堕落,他还有着难以置信的高傲、冰冷和不可一世。这些我都几乎忘记了,我认为同样的它也不是作者想强调的地方,重点是简的到来改变了他,他的心灵像凤凰涅槃般烧尽污浊,获得重生。
《简爱》的作者亦是一个经历过苦难的姑娘,她的经历大都能在《简爱》中找到相应的叙述,她能在当时的社会写下这样的文笔,以全新的视角鼓舞了广大女性,这也是这本书获得成功的重要原因。
书是一个时代文化的载体,一本好书,让人受益终生,而阅读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学习途径,别吝啬时间,别吝啬精力,让我们一起在书海泛舟。
在我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因为他是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的榜样,他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
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他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是他却从不同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他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被他的舅妈收养,受尽了他的虐 待,而且他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他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他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他对约翰的恨压倒了他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收到了他舅妈的惩罚。
但是海伦彭斯,他的观点与简爱是截然不同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但是他的宽容,忍让以及他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敬佩的,我们无需去评价他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的,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景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
我读完以后知道了,脚下的路不会一直平坦,人的一生不会一帆风顺,只有勇敢面对困难和挫折,才能克服它,战胜它,最终达到成功的彼岸。
看完《简爱》,我的第一感触是简是一个很平凡同时又是很伟大的人,最先听说简爱是在初中时候吧,以为简爱是简单的爱单纯的爱的意思,现在明白简爱是这本书中主人公的名字,书中的主人公名为简,姓为爱。听到周杰伦的那首简单爱我还是回想起这本书,我想就这样牵着你的手不放开,想这样简简单单的没有悲哀,歌词当然也写得很棒。这本书吸引人人的地方有一部分也归功于它的书名吧,正是由于一个巧妙的歧义,读者会关注这本书,然后再知道简爱是主人公的名字。
《简爱》是勃朗特的作品,写了简从8、9岁被舅妈收养,到18岁遇到罗伯斯特先生,在到与罗伯斯特先生的相知相爱,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最终相守。我挺佩服简的,看到书,我仿佛会看到一个拥有不屈灵魂的一个女性。
在舅妈家的那段日子确实难熬,舅妈与自己没有一点血缘关系,舅妈收养她完全是因为她舅舅的遗嘱,我看过一点电影,但是电影表达的不如作品好,因为电影中的简眼神传达不出书中表达的那种倔强。简终于忍受不住表弟的伤害了,她决定反抗,但她收到的惩罚是被关进红屋子,害病,当她反抗时,我暗暗为她加油,(我发现好像我也有点小小的叛逆)。在哪个收养院里,间的生活确实是很艰苦,与其说是艰苦不如说是贫苦,但我们不能否认,在那里简确实学到很多东西,从他好朋友身上学到的,从她的老师身上也学到了很多,不光是知识,还有品德,这也为她以后从事家庭教师打下了基础,虽然家庭教师很卑微,但是没有相关的知识是不行的,简就是这样一步一步走向成熟。
再说她和罗伯斯特的爱情,其实从一开始,简就深深地爱上了罗伯斯特这个"怪人",只是简隐藏的较好,所以很长时间内未被发觉。罗伯斯特从在向简倾诉自己的内心时其实已经喜欢上简,只是他自己也没觉察出。但简选择离开他是因为他的欺骗,这也表现出简的倔强和坚强,我更佩服就简了。再后来,见碰到了一个牧师,牧师并不爱他,就想娶她完陈一个形式,仅仅她的内心的几点符合他的标准,仅仅如此,虽然罗伯斯特的眼睛失明了。但简依然爱着他,于是简又回到他的身边。一个完美的结局。
作为女性,必须强大起来。虽然可能做不到像简那样去追求爱情,但至少应把自己武装起来,用知识,用才能,是自己走的更远,飞的更高!
童年如画,记录着精彩的瞬间;童年如歌,跳动着欢快的音符;童年如海,翻动着我们快乐的回忆。我认为每个人都有着美好的童年,有着幸福的过往。可是,不久前我读了《童年》这一本书。它让我产生了一个愿望,那就是我要长大。
《童年》是前苏联作家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它真实描绘了俄国社会生活,展示了充满残酷,野蛮,愚昧,甚至令人窒息的生活,表现了一代新人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光明的崇高理想。书中的主人公——阿廖沙的种种遭遇,使我极为难过。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外祖父的自私残暴,舅舅们的唯利是图,使他的童年那么不幸,甚至可以说悲惨。
回忆起我的童年,多么的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啊!我在爸爸妈妈的怀里撒娇,在爷爷奶奶的疼爱下长大。可我还不满足,肆意发脾气。而阿廖沙呢?他很小就失去了爸爸,妈妈又把他丢在了外祖父家。除了外祖母没有人关心他疼他,想到这里,我忽然为我的任性而感到羞愧。想想那时,我是多么的幼稚无知啊!
是啊,我从小就对父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心里只想着依赖父母,让父母为我遮风挡雨,却忘了自己也要学会长大。是《童年》唤醒了我,教会了我,它让我知道,要像阿廖沙一样,坚强勇敢地面对人生中的苦难,这是一个人成长的过程。因为我们总要学会长大。
作为新一代的少年,我要努力学习,做一个自立自强的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做一个对国家有贡献的人。我不会再惧怕苦难,再惧怕失败,因为这些与阿廖沙的悲惨命运比起来,是那么的微不足道。与他相比,我拥有的太多了,也幸福多了。我还有什么理由,不坚强呢?回首往事,我要改变那个任性的我;珍惜现在,我要奋发向上,自强不息;展望未来,我会靠自己的努力去实现梦想!因为我已长大。
每个人的童年只有一次,我会把童年的点点滴滴,当成一份最美好的回忆,用我的力量,谱写我人生最美的篇章!
一身简朴的布衣,一双黑色的布鞋,加上一条沾满汗水的白毛巾,大概就是多数人们脑海中那个人力车夫的形象吧!他们生活在社会的基层,每天的工作无非是拉着载着人的人力三轮车穿梭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他们用自己的劳力和汗水生存,他们是旧社会人们眼中的低微人群。
我国的“人民艺术家”老舍先生在抗战前夕,对这群人进行了详细的描写、刻画,写出小说《骆驼祥子》。老舍以20年代的旧北京为背景,通过人力车夫祥子一生几起几落最终沉沦的悲惨遭遇,揭露了半殖民地的中国社会下层人民的悲苦命运。
小说主人公祥子,一个曾经年轻力壮意气风发的小伙子,一个曾经强势、独立的头等车夫,一个曾经以为只要不怕吃苦就能在社会上立足的“天真”的乡下汉,却在社会中一步步沦陷,最后像一条狗一样栽倒在街头,再也爬不起来……是什么原因造成祥子这样的变化呢?答案很明显︰是旧社会的腐败,将他磨砺成了另一个人一个整日游手好闲,吸烟酗酒的小混混。他在这个黑暗的社会中完全丧失了理想,丧失了要强的性格,丧失了对生活的所有企望和信心!
在当今社会,又有多少人在为自己怀揣的梦想努力打拼呢?许多人在每天枯燥的工作中像个陀螺一样不停地“转”,只为了一时的酒足饭饱,没有积蓄,没有规划,用网络上的一个流行名词来说,就叫“月光族”。这类人就如丧失了斗志后的祥子一样,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钟——得过且过。既然这已不是那个昏暗、苦难的社会,那我们为何不能为自己制定一个深远规划通过自己的勤劳奋斗来改变自己呢?
导致祥子一步步堕入深渊的,我想,出了那个“把人变成鬼”的黑暗的社会和制度,还有他自身封建愚昧的思想。他看不到受压迫的小生产者拜托奴隶地位的真正出路在哪里,而是把一切都归于“命”。他丝毫不知,命运是把握在自己手中的!要想在那个“吃人”的时代立足,就必须把握命运,挑战命运!
巴尔扎克说得好:“苦难对于天才是一块垫脚石,对能干的人是一笔财富,对弱者是一个万丈深渊。”显然,小说中的祥子是属于最后一类人,他在苦难中堕入了万丈深渊。试问,你们甘愿做一个弱者吗?相信大家的回答是一致的,当然不愿意。那么,就让我们昂首挺胸,向命运发起挑战,向苦难发起挑战,为拥有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而努力吧!
最后切记,命运是把握在自己手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