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启刚同志,中共党员,生前是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1991年进入法院参加工作,2021年6月4日突发疾病去世,终年只有57岁。在法院工作的30年,滕启刚同志处理了各类案件1958件,无一件违法违纪举报,无一件是冤假错案。
滕启刚同志,是我们政法队伍中,是我们身边默默无闻的英雄之一,他几十年如一日,甘于平凡,乐于奉献,始终尽职尽责的工作。
把平凡的工作持之以恒的做好而不出错,就是一件不平凡的事。平凡之中体现了他的伟大。我想,这种精神来自于他对自己工作的态度,和对人民和祖国的责任感。司法工作,关系到这个社会的公平正义,关系到每个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与获得感,关系到这个国家是否具有生命力和发展前途。正是对祖国和人民的这份责任感,让他三十年来始终兢兢业业,恪尽职守,从未发生过冤假错案,还被评为全国法院“优秀直播法官”,“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法院“办案标兵”等三十多项荣誉。在被滕法官的精神与工作态度深深震撼的同时,我审视自身,思索良久。在刚刚步入工作岗位时,我满怀着期待与热情,期盼着为祖国的建设,为实现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而做出自己的一份努力与贡献,作为一名司法行政人员,虽然不在一线亲自审判执行,但每一个司法案件的办理,都需要我们为法官,为人民群众提供好服务,我们的责任与使命同样重大而厚重,作为一名司法技术人员,要努力让法院的信息化建设,为法治中国的发展,为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化,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努力奋斗。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滕启刚同志是优秀的,是忠诚的。在支部开展学习讨论时,我常常思考,是什么,促使了他成为这样一个人,成为这样一名优秀的时刻为人民着想的可敬可亲可爱的中国共产党员。在他的事迹中,我想我找到了答案,那就是从小自身的经历,英模人物的榜样的力量,和从小对党史的深入学习。鞍山市,是我们辽宁省的英雄之城,也是当年,全国人民都学习的模范之城。这个平凡的城市,是全国人民的榜样,无私奉献的雷锋同志的“第二故乡”,还涌现出了老英雄孟泰、“当代雷锋”郭明义,“时代楷模”李超,“藏娃妈妈”李秀娟等许许多多的英雄楷模。榜样的力量是伟大的,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我想这样一个平凡的东北小城,有这么多全国人民的榜样涌现,不是没有联系的,是一种共产党人无私奉献的精神的,在薪火相传,滕启刚同志曾经深情的说,少年时候,他最爱读的作品是《红岩》,他最大的梦想,是像红岩中江姐等革命烈士一样,成为“特殊材料炼成”的共产党员,也许,正是书中这些英勇牺牲的英烈们,激励了他成为日后那个扎根基层,干一行爱一行的好干部,时刻将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与得失放在心头的好法官,那个为了群众的利益牺牲自己利益的好党员。通过这一点,我想,作为一名公务员,一名政法队伍的干警,响应党的号召,学习党史,学习我们英烈的事迹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中国共产党一路走来,已经100年了,一百年披荆斩棘,一百年筚路蓝缕,正是一种精神,在不断传承着,那就是,为人民服务这个初心。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在中国共产党成立的一百周年之际,我也十分光荣的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我要以革命英烈们为榜样,继续传承中国共产党人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初心,承担起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使命。始终不忘中国共产党人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坚守人民立场,做一名永不生锈的共产党员。
在工作上,滕启刚同志扎根基层,从来没有过怨言。他从来不计较个人的利益与得失,在法院工作的30年里,他从事过9年刑事,9年民事,10年行政审判和2年的司法技术工作。不管怎么安排,他都像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紧紧铆在每一个组织需要的地方。把对党的忠诚融入每一个岗位。他曾经这样说“无论何时,集体的利益高于我个人的利益,一切服从组织的需要,党叫干啥就干啥。”这朴素而真挚的情感,彰显了一名政法队伍党员干部,一名好法官的真实底色。工作中,他兢兢业业,几十年如一日,就算到了离世的前一天,他还在开庭审理案件,就算还有两年就要退休,他还是坚持不去轻松的岗位,珍惜着为党工作的机会。在工作中,他公平公正,在审判业务上,他务求严谨。在他刚刚去世后,同事们发现他的资料,发现他撰写的工作总结,办案心得,法律论文等竟然高达47万字。作为刚刚进入政法队伍的公务员,我们每一名年轻人也需要有这种精神,时刻服从党和组织的安排,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不怕艰苦,乐于奉献,在工作中,要严谨认真,始终保持着司法队伍公务员的公平平等之心,保护民众的合法利益不受非法侵犯,要以对待亲人的态度和情感,对待人民群众。
滕启刚同志的人格是伟大的,他的党性是崇高的。我们学习他的事迹,也许只是他平凡而伟大人生中的一些片段,但这已经足以激励我们每一名政法队伍的干警,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不负人民,不辱法律,建设法治中国,深化司法改革,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让我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继承他的遗志,践行他的追求。
滕启刚同志是中国共产党党员,他扎根基层法院工作30年,历经刑事审判、行政审判、派出法庭等多岗位锻炼,对党和人民始终怀着深厚情感,以恒心践初心、以生命担使命,勤勉履职、忘我工作,为人民司法事业作出积极贡献。2021年6月4日突发疾病去世,终年57岁。
滕启刚同志坚持严格公正办案,总是深挖每一处细节,求证每一个真相,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他积极投身基层治理,主动走进群众中间,用乡亲们熟悉的语言、听得懂的方式释法说理,创建用心调解、用情疏导、用法释疑的“滕氏调解法”,真正把矛盾化解在源头,切实把纠纷化解在基层。他甘于清贫、廉洁自律,珍惜法官名节,涵养家庭美德,从不用身份和权力谋私利。他崇德向善、心有大爱,不计得失、不慕名利,以赤诚之心、无私之爱、公正之举、廉洁之德树立起新时代人民法官的光辉形象。
决定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涌现出一大批品格高尚、实绩突出的先进典型,滕启刚同志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他忠诚担当、甘于奉献,表现突出、事迹感人,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优秀党员,是新时代人民法官中忠诚敬业、倾心为民的杰出代表,是全国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涌现的先进典型。
决定号召,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广泛开展向滕启刚同志学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拼搏奉献,奋力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提供有力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通过学习滕启刚的先进事迹,我认识到他在完成职业所赋予的职责与使命中,肩负起了作为法官应有的担当。我深刻体会到向英模学习必须要落实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
不管多忙,现场永远是滕启刚的冲锋阵地,接到案件,他会第一时间到现场去调查,查清案件事实。我要学习他对案件的“较真”,对真相的执着追求。
见贤思齐、奋发努力。我要向先进看齐,以先进为榜样,身处行政岗位,要以“螺丝钉”的精神,沉下心,耐得住寂寞,把忠诚担当镌刻进日复一日的琐碎工作中,将默默奉献书写在平凡岗位里,以扎实可靠的作风,以奋斗拼搏的姿态,主动投身到辽河法院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贡献自己的青春和力量!
滕启刚工作和生活中的大爱情怀打造了他独有的人格魅力,甚至影响着身边人的职业理想。一件件日常工作事迹,是审判一线的同志学习的榜样,一桩桩故事折射的精神也为我们行政岗位干警立下标杆。
我们要学习他“一切听从组织安排,无论在哪个岗位,他总能满怀激情,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的奉献精神,忠诚审判事业,勤勤恳恳一丝不苟尽责尽心完成每一项工作任务;学习他朴素的价值观,潜心扎根基层30年,牢记为民宗旨,认认真真坚守正义勤俭持家当好法庭和自己家庭的大家长;学习他“心中装着百姓,在具体司法实践中体现人民性”的百姓情怀,善于换位思考,踏踏实实沉下身子幽默智慧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滕启刚同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身心投入党和人民的审判事业,是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基层法院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是新时代辽宁政法战线的杰出代表。他一生爱党、一心为民、一贯公正、一身正气,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是满满的正能量、感人的好典型。他扎根基层法院30年,把对党的忠诚融入每个岗位、每次审判,矢志追求公平正义。他把群众的利益看得最重,常说老百姓打官司不容易,能调解的要尽量调解,审理的886件民事案件中,调撤率达68.9%。他潜心钻研业务,一步步成长为同事们眼中“行走的法律辞典”。近三年,主持审理的362件行政案件,结案率100%,平均审理时间仅为法定审限的四分之一。他敢担当、善作为,排除外界干扰,坚持秉公办案。身为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不怕得罪人,不当老好人,讨论案件时直言不讳发表意见,力求找到最客观公正的审判方案。2020年,鞍山市千山区组建行政争议调处中心,他主动牵头负责调处中心工作,110件行政争议纠纷得到有效化解。他严格要求自己和家人,从不利用权力为自己和亲属谋取私利。他爱人下岗,不找组织、不托关系,自己帮助爱人摆摊自谋生计。一名亲戚因抢劫被判刑,他严词拒绝讲情。多年来,他累计审理案件1958件,无一违纪违法举报,无一冤假错案。生前曾荣获“全国法院优秀直播法官”“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30项荣誉,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带领团队荣立集体三等功3次。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和引导全省党员、干部在辽宁振兴发展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带头作用,省委决定,追授滕启刚同志“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省委号召,全省党员、干部要向滕启刚同志学习,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永远信党爱党为党,自觉把人生追求与党和人民的事业紧紧联系在一起,用实际行动体现信仰信念的力量;学习他践行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坚持不懈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在为人民服务的实践中不断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学习他敢于斗争、勇于拼搏的进取精神,直面问题,决不“绕道”,努力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业绩;学习他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做好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要引导党员、干部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站稳人民立场,牢记初心使命,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清正廉洁、敢于斗争,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为奋力开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1年6月4日,准备汇报普法宣传活动筹备进展情况的同事和等待开庭的当事人,没能等来滕启刚。当天早上6时,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滕启刚在家中因突发脑溢血抢救无效,生命定格在57岁。
滕启刚,“全国优秀直播法官”“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办案标兵”“调解能手”“个人三等功”等30项荣誉获得者。扎根基层法院30年,他心里装着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生动诠释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忠诚信仰、甘于奉献、勤勉敬业、清正廉洁的高尚品格。
9月8日,辽宁省委政法委下发通知,要求全省政法机关学习宣传滕启刚同志的先进事迹;11月4日,辽宁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追授滕启刚同志“辽宁时代楷模”称号。
1991年,滕启刚从教育行业考入法院工作,30年来,他始终扎根基层,先后从事刑事审判、民事审判、信息化管理、行政审判等工作。无论岗位如何轮转,滕启刚的初心始终不变,他以生命肩负使命,为公平正义不懈奋斗。正如26年前,他在入党申请书上写道:“无论何时,集体利益高于我的个人利益,一切服从组织需要,党叫干啥就干啥。”。
30年来,滕启刚不停歇地奔走在法庭、行政单位、村屯之间,把对党和事业的忠诚融入每一份公正判决中。他主审过各类案件共计1958件,审结1932件,结案率98.67%。其中,民事案件886件,调解撤诉率近70%。
对待工作,滕启刚有着近乎严苛的要求。他常说:“一个案子,对我们来说,是工作,可对当事人来说,也许就是他的人生。在守护司法公正的这条生命线上,容不得半点马虎。”
2020年3月,滕启刚受理了原告不服公安机关对第三人不予治安行政处罚的决定一案,原告与第三人有无肢体冲突是案件争议焦点。路上的监控视频距离现场太远难以分辨,为了还原真相,患有老花眼的滕启刚特意买来一柄8倍放大镜,把视频的播放速度调到最慢,用了3个多小时,一帧一帧地细致查看,最终找到了事实认定的关键证据,作出公正判决。
时至今日,一盒胖大海润喉药和一瓶速效救心丸依然放在滕启刚曾经的办公桌上,那是千山法院的同事为他备下的。
“为了真正案结事了,多年心脏不舒服的滕庭长经常坐在老百姓家炕头上,一直讲到当事人想通为止,嗓子哑了也不知道。”滕启刚一手带起来的徒弟、千山法院法官吕晋锋回忆,滕启刚对待当事人就像对待自家人一样,让百姓不光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还有暖人心的情理。滕启刚的调解功夫和智慧是从实践中历练出来的,他主张“小法庭要成大事”,常常提醒年轻法官要走出法庭,多到群众中去,把参与基层治理作为分内工作,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真正了解人民群众所急所需所盼。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张口闭口都是老百姓,都是别人的事儿,从来没有他自己……”千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金峰说:“为了让农民知法懂法,用法律保护自己,老滕经常带领年轻同志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发放宣传手册、宣讲典型案例、提供法律咨询;坚持每月与司法助理、治保主任召开碰头会,通报涉农纠纷情况,提出司法建议,传授调解经验。”
自滕启刚担任千山法庭庭长以来,法庭收案数量逐年攀升,但结案率始终保持在100%。2018年,千山区法院被确定为全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的法院之一。作为庭长也是庭里唯一的员额法官,2019年、2020年两年时间,滕启刚共办理行政案件316件,每年结案率都是100%。
2020年7月,“千山区行政争议调处中心”成立后,滕启刚在本就满负荷工作的情况下,又担起了调处中心的筹划、启动和运行工作,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就实质性化解了大量行政争议,为官民纠纷多元化解探索了一条新路。
“百姓恳切的诉求和期待,就是激励我不断前进的初心动力,百姓对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就是我继续努力的深厚底气。”滕启刚生前总是这样说。他用为民、助民的情怀,潜移默化影响着身边的人。
推开滕启刚生前办公室的房门,他的那些“老物件”仍在:贴满索引标签的工作笔记、一个镜片已破碎的老花镜、扶手已磨掉皮的座椅......同事们依旧每天过来打扫卫生、给花浇水,仿佛滕启刚从未离开。
8月24日下午,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到市司法局做专场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谭家戎同志,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金悦同志,市中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杜尔莉、赵毓同志,市司法局党组班子成员与100多名市司法局党员干警聆听了报告会。报告会由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保义同志主持。
报告会上,千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金峰同志,千山区人民法院立案二庭负责人吕晋锋同志,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覃文博同志,滕启刚妻子李淑华同志,从不同角度、多个侧面,深情讲述了滕启刚同志生前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先进事迹,使现场党员干部深切感受到一位优秀人民法官的坚定信念和为民情怀。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感人至深,会场内不时响起热烈掌声。
现场聆听报告后,广大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深受教育和鼓舞,一致认为滕启刚同志就是我们身边的榜样,可亲、可近、可学,一致表示要认真按照市委和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向滕启刚同志学习活动的安排部署,自觉以滕启刚同志为榜样,学习他“党叫干啥就干啥、赤胆忠诚再出发”的政治本色,学习他“案件无大小、公正价最高”的履职情怀,学习他“清正传家远、廉洁润人心”的品行风范,把初心变恒心,视使命如生命,在实际工作中着力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统筹,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全面拓展守法普法工作质效,有效增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不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队伍,努力为全市“抓发展、促振兴”贡献更大的法治智慧和力量。
今年64岁的李某是上世纪80年代从辽阳迁到当地的外来户,他性格孤僻倔强,妻子离开了他,大女儿也不与他来往。他心情不好时,村里人都绕着他走。
当初,滕启刚的父亲在务农时和李某相识,看他可怜,经常关怀和照顾他,处得就像爷俩儿。
滕启刚的父亲去世后,李某身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滕启刚就主动找上门,一口一个大哥地叫。起初,李某觉得人家是法官,自己是个“土把式”,不好意思多接触,没想到,滕启刚经常撸胳膊挽袖子地帮他种菜,来时手提东西,走时满鞋的泥,让李某家的菜园规整了不少。
李某的邻居是个养蜂人,他家的蜂场就在李某家的菜园边上。他告诉记者,以往逢年过节,经常能看到滕启刚骑着电动车,把冒着热气的饺子送到李某面前,看着他吃上才走。后来他从李某口中得知,滕启刚是一名法官,但在他眼里,滕启刚一点也不像法官,每次路过蜂场都像来串门一样,很热情地和自己打招呼,像个地道的庄稼汉。
多年来,滕启刚经常和李某谈心聊天,李某把滕启刚当成了亲人。李某发脾气时非常暴躁,但只要滕启刚一到,几句话就能使他情绪平复。李某生活拮据,符合申请低保户的条件,滕启刚曾想帮他向村里申请低保,可李某死活不干,非要靠自己去大孤山市场卖菜谋生。在他家的仓库,记者看到一张塑封的A4纸,李某说这是滕启刚为他打印的,也是他永远的留念。上面的文字内容言辞诚恳,大意是向买主说明李某家的实际情况,靠卖菜生活不易,请求大家别糊弄他,他家的菜不打药。
邻居说,自滕启刚不在了,他感到李某整个人蔫了不少。如今,他家的菜园地也不如从前整洁了。
李某小声对记者说:“当初滕老爷子去世,我怕人笑话,没有流泪。现在启刚走了,家里一下子冷清了不少,有时一个人在菜地里,捂着脸偷偷地哭。”
30年来,滕启刚把骨子里为人民服务的情怀注入生命,他像一块永不生锈的磁铁,牢牢地把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吸在心头,把人民当事业,更把人民刻在天平之上。
当我们要离开时,李某让大伙放心,他说,现在李淑华还像从前的滕启刚一样给自己送饺子,滕启刚家包的饺子,是他吃过最香的饭。
滕启刚生前的千山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在辽宁并不算多,他30年共审结了1927件案件。然而,谁也算不清楚他在诉前还化解了多少矛盾,在生活中帮助他人解决了多少难题。
李梅(化名)和郭力德(化名)是二婚重组家庭,有一处共有财产被当地政府征收,签订补偿协议时只有郭力德一人,李梅并不知情,后下发补偿款时被李梅发现。2020年8月,法院调处中心受理了李梅要求确认综合执法局《关于对郭力德补偿的协议书》无效一案。
这是滕启刚去世前头痛了好几周的案件。
立案后,滕启刚第一时间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冻结补偿款672万余元。紧接着,滕启刚找到综合执法局了解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时是否尽到了审慎审查义务,是否存在委托授权签订等情况。
在调查之后,他发现综合执法局并未履行调查义务便签订协议。只要撤销该征收补偿协议,案件也就结了。然而,滕启刚认为,这起案件是因为家庭内部财产分配存在严重分歧引起的,简单一判,案子能了结,家庭矛盾不能解决。
于是,他将其家庭纠纷纳入案件的调解中,找到第三人郭力德与原告李梅儿子共同到法院调解此案,重新调整了补偿协议,原告与第三人也签订了调解协议。在解除冻结款时,滕启刚一并将征收补偿款为李梅和郭力德分配完毕,家庭多年恩怨就此化解。
不管多忙,现场永远是滕启刚的第一法台。2021年1月1日起,辽宁省环境资源案件实行集中管辖,鞍山地区的环境资源案件由千山区法院集中管辖。凡是遇到涉行政类的环境资源案件,滕启刚都会第一时间到现场去调查,再次确认案件类型,确保案件管辖无误。
今年年初,在新任员额法官宣誓仪式上,滕启刚代表老法官向3位新任员额法官提出寄语:“你们要接受人民的重托,担当使命,铿锵前行,在案牍之劳形中独守高洁,在丝竹之乱耳中坚守内心,在法治中国建设的大潮中,在司法改革的全面深化中,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
滕启刚的法官助理傅兴正是那3名新任员额法官之一。“一个案子对于我们来说是工作,可对当事人来说或许就是他的人生。” 傅兴说,他们会永远记得滕启刚,记得他的叮嘱。
英雄是什么?我想,每个人的心中都有属于自己的英雄,他可以是在生死面前敢于踏出第一步的人,也可以是在危难之际勇于发出第一声的人,是敢于牺牲的革命先辈,是保家卫国的英勇战士,是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当然,也可以是默默于人群之中,甘于奉献、燃烧自己、照亮他人生命的人。滕启刚同志,正是这样一个躬耕于我们身边的英雄,他平凡而不渺小,他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为“英雄”这个词汇做出了独特的诠释。
作为法院青年干警,我们将接过滕启刚同志传承给我们的火种,在平凡岗位铸就忠诚担当的品格,练就服务人民的过硬本领,高扬干事创业的奋斗精神,以青春无悔践行为民司法的初心使命,以矢志奋斗谱写法治事业的辉煌成就,以担当有为铸就伟大复兴的新篇章!
滕启刚是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先后获得全国法院“优秀直播法官”“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30余项荣誉。2021年6月4日积劳成疾去世,被辽宁省委宣传部追授“辽宁时代楷模”荣誉称号。
滕启刚的“滕氏调解法”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他把法庭搬到农民家炕头,盘腿坐在炕上从拉家常话开始。他把自己的电话对外公开,随时接受群众咨询、倾听他们的诉求。他用心去调解、用情去疏导、用法去解疑,让法律以柔软方式走进群众生活。
作为一个法律人,滕启刚尊重法律敬畏法律,公平已经刻进了他的生命。为了帮助受害人寻找证据,他买来8倍放大镜,头贴着屏幕一帧帧察看视频,最终用铁一样的证据维护了公正。他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刑事犯罪界限、敢于做出无罪判决,给予了当事人坚持到底的勇气与决心。
滕启刚对百姓有深厚感情,他以共产党员无私奉献精神把党的温暖传递给百姓。他对待群众像自己的女儿,哪怕妻子下岗成为小贩,也没有向组织提过任何要求。
滕启刚用他的一生践行了共产党员的初心,他为千山群众送去了党的温暖,让他们感受到了司法温度,得到了公平正义。我们年轻的党员干部也要向他学习,深入基层,致力于乡村振兴,践行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为中华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一刻也离不开群众”,这是1943年毛主席为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马锡五的亲笔题词。马锡五担任庭长期间,始终把群众放在心上,执法严正,刚直不阿,他的审判方式被称为“马锡五审判方式”。
2021年6月4日,57岁的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滕启刚积劳成疾去世,他的故事让人们想起了“红色法官”马锡五。
11月4日,滕启刚被辽宁省委宣传部追授“辽宁时代楷模”荣誉称号。这个被称为“马锡五式好法官”的人的故事,像暖流温暖着初冬的辽沈大地。
“滕氏调解法”让百姓心服口服
滕启刚30年来从未离开过千山区人民法院,他是千山地区人民熟悉和爱戴的法官。2011年到千山法庭工作的王铋程,从滕启刚身上看到马锡五的身影。
“马锡五下乡了解情况遇到农民下地归来,会把农民手中的牛绳接过来帮他拴好,等他休息一会才开始谈;滕庭长经常带着我们把法庭搬到农民家炕头,盘腿坐在炕上从拉家常话开始。马锡五说,群众找上门来反映问题,是对你的信任,怎么可以拒之门外?滕庭长把自己的电话对外公开,随时接受群众咨询、倾听他们的诉求。”
就像“马锡五审判方式”给边区人民带来公平正义一样,滕启刚的“滕氏调解法”让千山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
2013年,辽宁省鞍山市千山镇山印子村要建文化广场,需占用一个农户门前200多平方米土地,农户要求高价补偿,村里做了多次工作也没用,气得村书记找滕启刚要起诉农户。
滕启刚了解到这个农户刚做完心脏手术,脾气还很暴躁。他找到农户说:“我来不是因为村里告你,我也是农村出来的,你不用把我当法官,就当懂点法律的人,帮你出出主意。”一番话拉近了距离。几次登门交流后,问题得到解决。
有人概括“滕氏调解法”:办理家庭纠纷,运用“亲情融化法”;矛盾复杂,依托各类组织运用“外力协助法”;涉及利益分配,运用“换位思考法”;纠纷激烈,运用“背靠背法”。对滕启刚来说,所有调解法只有一个核心:用心去调解、用情去疏导、用法去解疑,让法律以柔软方式走进群众生活。
滕启刚整理归档的收案簿中,有一本封面上写着“史上最牛的一年收结案”。那是2009年,滕启刚收结案219件,其中210件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
滕启刚去世数月,他的办公室依然是原来的模样。最显眼的是办公桌上一个放大镜。千山政法系统广泛流传着这个8倍放大镜的故事,有人说这是一个法律人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最好例证。
2019年5月的一天,王某因行车冲突动手打了任某,由于路上监控距离现场太远,看视频难以辨别情况,对此公安机关没有处罚,任某一纸诉状把公安机关告到法院。
为此滕启刚买来8倍放大镜,头贴着屏幕一帧帧察看视频,眼睛看红了、看出眼泪,几分钟的视频看了3个多小时,终于捕捉到王某抬手打人的动作,那一秒,铁证如山。法院判决公安机关重新作出行政决定,对打人者给予行政处罚。
滕启刚常说一句话:“法官办理的一个案子,也许就是当事人的一生。”2019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再审某民营企业家诈骗案,再审撤销原二审判决,改判无罪。23年前此案一审中,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刑事犯罪界限、作出无罪判决的法官正是滕启刚。民营企业家妻子说:“如果没有滕法官当初细致公正的审判,我也没有把官司打到底的决心和勇气。”
自1996年以来,滕启刚共审理案件1958件,审结1932件,结案率达98.67%。
心中装满大爱
滕启刚对百姓有深厚感情,他以共产党员无私奉献精神把党的温暖传递给百姓。
2010年,一个跟父亲到工地打工的15岁女孩遭受父亲工友性侵,案件经滕启刚审结后,为防止女孩随父亲返回工地心灵受到二次伤害,滕启刚征得女孩父亲同意后,把她带到自己二嫂家。滕启刚的二嫂石英琴回忆,女孩又瘦又小,身上一股刺鼻的味,她领孩子洗了澡换了新衣服。到了新环境女孩整日不说话、见人直躲,滕启刚几乎每天下班都要绕道来看看她,她只有看到滕启刚才会咧嘴笑一下。
三个月后,滕启刚带着女孩父亲来接孩子,女孩跟在爸爸身后,走着走着突然回头一下跪在滕启刚面前,哭着喊“滕爸爸,滕爸爸!”
滕启刚一家生活简单而幸福,妻子李淑华曾是一名幼儿园老师,改制下岗后在滕启刚鼓励下成为卖拌菜的小贩。30年来,滕启刚和家人从未向组织提过任何要求。
滕启刚先后获得全国法院“优秀直播法官”“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30余项荣誉,他为千山群众送去了党的温暖,让他们感受到了司法温度,得到了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