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回顾过去,对前一段时间里的工作进行反思,目的是为了吸取以往的经验,为做好下一阶段的工作。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食品安全规范工作的总结600字,欢迎阅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强全县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我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我局掀起了新一轮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高潮,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我局开展活动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周密部署,成立领导小组
为了搞好该宣传工作,我局成立活动宣传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莉芬局长,副组长:杨劲松常务副局长、罗应虎副局长,成员:罗汝升、郭兴筌、范晶、何江丽、郭正勤。领导小组负责宣传月工作,为食品安全宣传月工作的宣传提供组织保障。
二、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
1.采取日常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通过广泛深入、持续有效的宣传教育,并配合县卫生局、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在__县街天重要路段现场散发食品卫生宣传资料,普及食品卫生知识和法律常识。效果良好,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2.利用我局特殊的广播电视传媒优势,在电视台和电台播放安全知识公益宣传片,在黄金时段插播食品安全知识。以方便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收听收。如: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餐饮服务安全和食物中毒预防等方面的知识等。
3.配合相关部门制作宣传标语和展版开展宣传。把制作的标语悬挂在县重点场所,宣传效果好。
三、建立食品安全宣传的长效机制
为使我县食品安全宣传工作长期开展,我局准备成立食品卫生安全宣传队伍,积极培养宣传骨干。以保证长期宣传的人力。
其次,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在电视台和电台开设专门栏目宣传食品安全。目前,该栏目正在设计当中。栏目宣传主要内容:政策法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保健食品、化妆品、食品安全知识、综合监督等方面内容,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学校一直以全体师生的安全为第一位,只有师生的身体和心理得到健康愉悦的发展学校的教学质量方可进一步提高。新年里,为再次确保学校师生安全,学校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责任,杜绝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在校内的存在,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常山县教育局出台了年学校药品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与目标。
一、县教育局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并在教育科设立工作办公室。各校建立健全校内食品安全工作机构,明确校长是学校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指定专人分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分管人员对校内食品药品安全直接负责,并将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分管人员年度工作计划中考核内容实施奖惩制度。
二、各校要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制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预案。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建设活动,年内建成3个校内连锁超市,26所学校放心店建设任务,其覆盖面达到50%以上。积极推行蔬菜、肉品的定点配送工作
三、建立各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制度主要应包括:食堂、商店从业人员体检制度、餐具消毒、保存及工作衣帽穿戴、清洗制度、向师生出售饭菜24小时留样制度、学校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8项制度。各友会校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要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减少或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防范校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积极开展学校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校要制定年安全工作计划中食品药品工作的教育,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倡计划导健康消费,要求每学期开展食品安全健康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五、加强校内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必须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要与承包者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状,提出明确的食品药品卫生安全要求。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出食堂、商店的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
六、配有校医的学校,要开展规范药房创建活动,做到药品管理规范化,确保年内通过“规范药房”的达标验收。
七、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根据《县重大食品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学校一旦出现食品药品安全群体性突发事件,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准确、及时向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报送情况,决不允许迟报、漏报和瞒报,否则将严惩责任人。有关学校食品安全教育活动信息每学期上报办公室不少于2条。
我局对照本部门职责与《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要求,对我县20__年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商务系统的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到部门,明确到责任人。
二、任务明确,重点突出
20__年,我局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原则,严厉防范含瘦肉精等药用物质生猪进入屠宰环节,严厉打击生猪屠宰环节中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将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一加强屠宰环节瘦肉精的抽验,落实宰前尿样抽检制度,明确了定点屠宰厂负责人和生猪供应商为第一责任人。二是进一步加强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生猪屠宰宰前宰后的检疫检验工作。三是加强了鲜肉批发环节监管,严把肉品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肉品批发上市销售,杜绝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产品流入市场。四是对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和检验不合格的肉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相关文字记录。五是进一步加大了鲜肉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七是商务局与县生猪定点屠宰厂签订了《食品安全书》。
三、超前谋划,制定方案
肉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到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县商务局高度重视,为有效遏制“含瘦肉精”残留猪肉、病害肉、注水肉等流入消费领域,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县商贸流通系统实际,召开了全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省、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并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和职责。
四、精心组织,落实有力
自我局成立以来,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树立科学发展观,针对关系群众生命健康、社会危害严重的猪肉食品问题,深入开展全县猪肉及肉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通过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劣与扶优相结合等措施,“含瘦肉精”残留猪肉、非法屠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我县猪肉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对重点对市场上的肉摊实行每周统查与每日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认真检查上市销售的猪肉是否有未经检验的“白皮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上市销售。整治期间,我县猪肉及肉食品没有检测到“瘦肉精”及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没有接到举报投诉。
五、多举并措,力争实效
一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要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必须按照生猪定点屠宰工艺流程和技术规范屠宰生猪,认真做好产地检疫、宰前宰后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上市销售。严禁屠宰病死猪,凡未经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检疫屠宰企业不得擅自屠宰生猪,实行谁屠宰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二是加强市场监管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要求县屠宰办的市场监管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上岗,对擅离职守,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市场监管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是建立健全猪肉食品安全报告制度。要求市场监管人员一旦发现有出售未经检验的猪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上市销售,做到及时报告,商务局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查处。对报告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四是加大鲜猪肉市场查处力度。县屠宰办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猪肉批发、零售市场开展明察暗访,凡发现变质变味猪肉一律予以没收销毁。
今年以来,通过积极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和检验检疫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含瘦肉精”残留猪肉、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认真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私屠滥宰现象得到扼制,净化了肉类市场,市场猪肉品品质得到提高,确保了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县城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检疫率实现100%。同时,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厂也在下一步规划之中。
六、扩大宣传,普及认识
为了做好肉品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宣传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使广大消费者充分了解食品安全知识,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县商务局以今年“食品安全年”为契机,组织县屠宰办执法大队成员,在县城内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拉跨街横幅,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材料,设立咨询服务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使肉品安全知识得到了一定的普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七、存在的问题
一是屠宰场检验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检验设备落后,对“瘦肉精”等一些最新检测设备相对缺失。目前,乡镇未建设屠宰厂,私屠滥宰的局面还不能得到有效控制,造成对乡镇肉品监管的难度增大、监测难。乡镇屠宰户以人工屠宰为主,屠宰工具、方式都不能适应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希望各乡镇将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建设纳入乡镇建设总体规划。
二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量大与执法力量缺少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大,导致监管工作还不够到位。
八、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进一步强化对薄弱环节的整治,通过规范监管制度,积极探索对生猪定点屠宰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边整治、边检查、边总结、边推广,努力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县城的执法力度。
2、加强部门协调和部门联动,形成对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对生猪屠宰日常监管的合力。把解决当前存在突出问题的各项措施与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做到标本兼治。把专项整治与强化全过程监管结合起来,建立从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全过程监管链条,完善猪肉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猪肉质量安全监管网络。
一、加强领导,不断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按照怀化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要求,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和完善政府、部门、企业三级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政府负总责、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不断完善并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监督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同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群防群控的原则,对可能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各环节,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二、继续加强食品安络建设
(一)在抓好城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同时,把监管重点和工作重心下移,加大对广大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扎实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工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普遍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不断完善协调机制,通过对乡镇、村级协管员的培训,充分发挥乡镇村一级食品安全协调机构的作用,从体制和机制上增强执法合力,形成全辖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市场和质量监督部门要进一步以建设“一会两站”的措施在辖区范围内基本建立起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着力改善农村食品消费环境。
(二)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怀化市“食品安全信息网”和洪江市政府网、洪江市电视台等信息发布平台,大力宣传有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精神及食品法律法规;充分报道我市在食品安全方面所做的工作成绩,以及各部门担负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和工作动态;宣传先进典型,揭露和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布食品安全质量信息。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等活动,适时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
三、突出源头治理,重点抓好四个环节,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综合水平
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采取综合措施,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一)、种养殖环节监管方面
从源头上加强农产品污染治理。深入开展农药、兽药和畜产品、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行为。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追溯制度。切实加强对蔬菜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以及水产品氯霉素等药物残留的监管,积极推进无害农产品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加快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步伐。规范动物屠宰检疫。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规划整治,确保城区定点屠宰检疫率达100%;加大监督和检查工作力度,不定期地组织突击检查行动,严格实行肉品市场准入制度。
(二)、生产加工环节监管方面。
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和不具备基本条件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对有制假劣和质量不稳定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和整治;严厉打击城乡结合等监管薄弱的带食品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实施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审查企业生产条件,加强对生产人员健康检查的督察力度,督促企业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并做好产品出场监测工作。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等监管力度,严格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
(三)、流通环节监管方面
加大对上市食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对不合格食品在坚决清除出市场的同时,查清其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教育和督促经营企业主动收回已销售的有安全隐患的食品,并根据情况进行查处。对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要进行严格的主体资格审查并认真履行前置审批程序。督促和指导食品经营建立健全进货检验、索票索证、购销台账、质量追究等制度。
(四)、消费环节监督方面
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养老机构食堂的监督管理。以控制食物中毒为重点,开展联合监督检查,降低食物中毒风险。不断提高餐饮业自律意识。进一步推行学校食堂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对已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的单位进行量化评分,并向社会公示进展情况。强化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单位法人(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意识,在大型、连锁经营餐饮业推广科学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提高其做好食品安全的自律能力。加强对商场、超市、食品店及路边摊位销售散装食品的监管。做好饮用水安全监督监测和监管工作。
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信息平台
采取积极措施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引向深入。及时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经验、创新思路,对有效的诚信措施向相关企业推广,不断地进行完善和规范。对具备一定基础的行业或企业,及时用信息体系建设的标准和要求使其再上新台阶,以加快我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步伐。
五、突出检查区域、检查重点,确保各项专项检查取得成效
(一)各单位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专项整顿和宣传教育相结合,检查督促和企业自律相结合,各单位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将食品从农田到餐桌各环节监管的死角、薄弱环节、及整改不见效的企业、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各大超市、各大餐饮娱乐业卫生、学校、工厂、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特别是偏远地区,作为食品安全整治的重点监管区域。重点抓好粮、油、肉、蔬菜、酱油、食醋、禽蛋制品、饮料、糕点、酒类、水产品、豆制品、乳制品及儿童食品等品种监管。
(二)突出“五一”、“十一”、中秋、春节前后等重要时段,先后开展食品安全质量为主体的专项联合检查活动、重点区域食品安全执法检查、节日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等专项整治活动。各单位要充分履行监管职能,拓宽监管领域,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从快、从重、从严查处一些食品领域中的违法违章的典型案件,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食品的进入,确保各项检查取得成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食品安全存在的难题,努力为全镇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为全镇食品经营企业提供一个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镇委、镇政府决定,将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现结合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党的___届___全会的会议精神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为目标,按照“深化改革促发展,加强监管保安全,提升能力打基础,共治共享促和谐”的总体部署,严格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全面贯彻落实任丘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继续深化食品放心工程,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不断提升我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整治内容
(一)种植养殖环节。加大农(水)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力度,深入开展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点,强化溯源管理。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水)产品流入市场,并且继续加强对种植养殖从业人员的服务指导。
(二)生产加工环节。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坚决打击食品制假售假“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猪肉和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强化肉品品质检验工作,切实落实肉品品质检验制度,严把上市肉品质量关。坚决取缔设施简陋、不具备定点屠宰条件和强制性标准要求、无卫生保障措施的屠宰场点,大力推进牛羊禽的定点屠宰,加大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企业的巡查、回访力度和频次;进一步完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三)流通环节。狠抓重点场所的整治,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村组的各类食品批零点、小作坊、小餐馆、小食杂店的监管力度,严格实行食品准入制度,切实解决无证照、超范围经营食品,专项抽查水产品、粮油制品、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奶及奶制品、蔬菜、豆制品、饮料、酒类等品种。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行为。加大对北漕口、出岸集贸市场等酒类经营业户的监管力度,坚决杜绝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流向农村,严把酒类商品市场准入关。
(四)消费环节。镇中心区、各村及其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区域,继续推进餐饮企业、集体食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在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改进对学校、企业集体、建筑工地食堂以及小餐馆、小食品店的尤其是对各个中、小学校旁摊位的儿童食品的卫生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的饮食摊档,防控食物中毒事件食源性疾病发生,并进一步规范出岸镇各村红白喜事集体用餐申报、备案,建立农村流动餐厅的厨师持证上岗制度。